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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违建造成严重损害 该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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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2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这几天也一直在找梅川书记、镇长,好不容易有见一次,却还是推给下面分管书记,最后还是落到规划卢所长处理。真是好笑啊,原是规划说管不住,找来找去又回到原处。就在昨6月2日早上四点半,对门楼房突然崩塌,左右邻舍毫无防备吓得半死,房子也跟着受损严重。
从塌房到今天我们一直在找政府来查看剩下危房,主要领导到目前无论如何都请不下来,派来的从政村胡支书和镇陈部长都是一致让开发商与受害方自己协商解决。开发商只一条给受损住户:换同等面积将建的电梯房和6万装修费(两年房子建成后)。对于现开发商所有所作所为,我们相信不了他,而且也不同意就这么换法,毕竞我们是新房啊,好端端只有被逼让出吗?哪知胡支书说:“那你们就算房子再塌了砸死了人他们也不管了,最多是把深坑回填,他房子做不成了,那你们的房子他还会负责吗?自己好好想想吧。”这些话所有当场人都听到了,这就是为受害住户住持公道领导说的话。我们受害住户只有听候发落吗?开发商房子建不成,受损房子该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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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1: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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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6 22: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郭进律师 发表于 2013-6-15 11:01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今天终于盼来了政府的真行动--对深坑回填,可是傍晚开发商的小儿子拿着刀来嚷嚷着:你们去告吧,老子就是玩这的(扬着刀),大不了一起坐牢,老子姓的就是王。
想咨询下郭进律师,他们这样威胁,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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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5 19: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汗,这年头玩刀的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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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19: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你们好,我是大法寺镇西岸村6组吴定金,我老娘71岁,以前政府每个月50块补助金,现在被村里截留啦,太气人啦,理由是说要我们卖保险,卖保险是个人自由,哪有这样道理,望领导们去解决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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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7 1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政府投诉网写信给政府或吴书记,也可往上投诉到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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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16: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董炽炎,47岁,是武穴市理工中专的一名教师。
我妻子在2011年承租了位于官桥的一处废弃的厂房(租期四年14年12月31日到期) 计划将这些房子改造成客房,经营农家乐。武穴市某领导以建“官桥公园”为名,强令终止我们的合同,让张烈文(“楚乡鱼味”法人代表)在此修建“官桥庄园”,这使我们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减少类似事件在武穴的发生,现依据事实及所了解的情况面向社会大众公开。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1日我与武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武穴市水利局官桥电排站签订武财行租字【2011】第86号《武穴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投入大量资金对道路、房屋进行维修和改造。
2013年5月25日早晨,二十多个社会闲散人员,用钩机将看守鱼池的养殖户贾纯志夫妇的房子夷为平地。
2013年8月3日,武穴办事处郭应龙村王胜一湾村民在向“楚乡鱼味”法人张烈文就本村几十亩土地被非法侵占提出质询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13年5月开始,我们不断地找武穴市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都被“踢皮球”。
2013年8月29日,求告无门的我只得只身来到“官桥庄园”施工现场找“楚乡鱼味”协商处理相关事项,任然没有结果。
二、“官桥公园”违法行为
1、“官桥公园”属城市公益建设项目,理应依法公开招标,并严格履行征收补偿程序。在不经约谈、未作协商的情况下,强拆我们的租赁房屋、损毁原承租人的私有财产,属于违法!
2、郭应龙村党支部,事先未召集村民代表座谈,也没经村委会集体讨论,擅自凭一纸所谓的《会议纪要》便将村民的口粮田贱卖。
我们作为“官桥公园”建设项目的关联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当初以建“官桥公园”为名,使百姓拆迁退出这片土地,现在“官桥公园”建成“官桥庄园”仅仅为武穴提供“吃、喝、玩,······一条龙服务”,说好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变成了营利性的庄园。这是对武穴老百姓的欺骗。
这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而且助推了“四风”在武穴的肆虐。
作为共产党员、人民教师,也作为受害者,我实在无法沉默!!这些敢于无视法纪、顶风作案的人为何一直能逍遥法外!!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武穴,也希望望相关领导关注,并予以关怀。

报料人:董炽炎 13872032471

2015 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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