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会飞的鸟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举报投诉] 【已回复】关于武穴市公安局民警江燕放高利贷、私吞利息拒不认帐及唆使他威胁人身...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3-6-5 11:55:25 | 只看该作者
武穴网民坐等公安局黄局长是如何为人民服务的。坐等武穴市纪委尹书记是如何抓纪检工作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12:10:15 | 只看该作者
会飞的鸟 发表于 2013-6-5 11:51
你才一岁?白纸黑字写了还款时限是半年,也就是2011年4月23号到期,为什么不来找,每月利息得很可观吧,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没想到身为公安干警的江燕,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高额利息,人民警察为人民,她是警察中的败类,是害群之马。如果到了还款时限来找我,我就知道整件事的真相,就会阻止前夫赌博,他就不会续继向她借钱,现在把我家害得这惨,没有一点做人的良知,江燕或他前夫七次上门来逼债,看到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故意进行威胁、恐吓,我女儿才二岁多,那天被他吓病了,发高烧,方晓东在门口砸门,我说:“女儿病了。”他说:“死了才好。”这种人简直没人性。我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此事,让网民看清她们的真面目,这事我将续继,总有说理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3-6-5 18:10:28 | 只看该作者
    针对楼主反映的我局民警江燕“放高利贷、私吞利息、唆使他人威胁人身安全”贴子,我局迅速组织我局纪检、督查部门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2010年10月23日,武穴市居民王莉与其丈夫李海军向江燕、方晓东提出借款,用于生意周转,经双方同意,借款15万元人民币,月息3分5厘。由于李海军是四川人,在武穴没有任何财产,经双方商定,由李海军妻子王莉打了一张借条。打完借条后,李海军随江燕、方晓东到武穴建行办理了现金转账手续。从此,李海军一直本金未还,仅付了半年利息(从2010年10月23日至2011年4月22日)。
    2013年5月15日、16日,方晓东到王莉家再次讨要借款,遭到了王莉及家人拒绝。一气之下,方晓东用铁锤砸坏了王莉家的防盗门后逃离现场(损失价值约1500元)。我局龙潭派出所受理了此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方晓东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对江燕着警服参与非警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我局已对江燕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讨要借款,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其借款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据了解,武穴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江燕的民事诉讼。

武穴市公安局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3-6-5 19:21:52 | 只看该作者
内容我就是方晓东,已经在王莉污蔑我的帖子下,回复了详细的事情经过,并上传了今天刚收到的判决书,欢迎大家参阅,并诚心希望大家从我的身上吸引教训,我会运用一整套组合拳,合理、合法、持之以恒地坚持我们正义主张,保护我们合法的权利,不让小人得志,阴人得利,枉法之徒,逍遥法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3-6-5 19:44:27 | 只看该作者
内容楼主才一岁,弱智。你打的条子,到期你不主动去问问他们还冒还?她有何必操姑些心,何况每个月有估多利息,你说是不是?妥子屆,快还钱吧!看到你们这些想赖钱的,我就一头的鬼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3-6-5 20:19:05 | 只看该作者
欠钱还是要还,双方都要理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6-5 21:39:24 | 只看该作者
厚土 发表于 2013-6-5 18:10
针对楼主反映的我局民警江燕“放高利贷、私吞利息、唆使他人威胁人身安全”贴子,我局迅速组织我局纪检 ...


尊敬的公安局领导,回复我已看到,写的都是江燕的片面之词,根本没有深入调查,法院开庭时江燕说当时我在家保胎,怕我受到惊吓,不敢说明利息。当时如果我知道是三分五的利息根本不会借的,法院都有记录的。2012年5月15号晚十点多钟来,当时我一个人在家,方晓东用铁锤砸门,连110警察都叫我不要开门,而且法院行政诉讼程序没有结束,根本不允许上门讨债。我找公安局长、督察局长、派出所所长都再三强调江燕与方晓东是离婚了的,整件事与江燕无关,包庇江燕。借条写的是江燕名字,上面并没有约定利息,而前夫的证明条是单独打的,约定有月息三分五,每月22号还清,借条已经二年了,但上面的还款时限是半年,离婚后才跑到家里来,利息每月得了,但江燕一直不承认还了利息,说一分钱利息都没有。我当时出具了2012年4月25号的一张利息建行现金凭条及通话录音,才免强承认有利息,但没实话实说,只承认半年,刚好是2011年4月,那张2012年4月25号的利息现金打款凭条根本无法解释。每月利息是10250.00元,我有录音可以证实,15万元本金得了11万利息,我有录音可以证明,包括法院开庭都有录音,根本无法抵赖。现在法制社会,正气压倒邪气,总有说理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3-6-5 21:51:20 | 只看该作者
按法院判的来,利息由李负责还,你操么事心,莫非真是假离婚?方是江代理人有资格来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13-6-6 17:26:40 | 只看该作者
砸门的时候,公安局为了包庇本单位干警,说你们离婚了,与公安局干警没关系。现在在网上居然说你们又是合法夫妻,那公安干警砸门事件江燕逃脱不了关系,知法犯法。15万现在变成40万,这就是发财的路子,你们公安局还上什么班,坐在家就有钱来的,而我家是支离破碎,孤儿寡母,生活没着落,你们没人性,得了十几万利息还不承认,还要重新按高息计算,把我逼上绝路,仗势欺负我孤儿寡母,我只有走上上访的道路。希望纪委、检察院领导彻底调查个水落石出,按事实说话,还我一个公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3-6-6 17:32:31 | 只看该作者
只能归还合法的利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4-5-3 01:29 , Processed in 0.05177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