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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 【已回复】天理何在? 王法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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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21: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无语,,谣言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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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3-28 12: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云福 发表于 2013-3-19 14:08
帮顶,找人往市公安局里告啊。

关于《天理何在、王法何用》贴子的回复

花桥镇刘常村王新雨在论坛上以《天理何在、王法何用》发贴,引发网民热议,现花桥派出所将办理此案的全过程向网民反馈,让网民知道事情真相,并接受网友的监督。
2013年2月8日王新雨的媳妇程红梅在邻居徐有勋店中买了一盒“七个核桃”,因听广告讲“六个核桃”觉得该产品系水货,就叫别人不要到该店买东西。徐有勋见后就与程红梅争执,并将其钥匙丢到水中,2月17日,程红梅父亲程建高、母亲范继容、叔父程建刚赶到徐有勋店中,徐有勋当时不在家,程建高等人与徐有勋的妻子刘兴梅及儿子徐宇、女儿徐秀玉结揪,后被人拉开。事后,刘常村书记刘以光与戴佰樟村书记戴兴旺联系,双方约好共同调解此事。2月18日晚,徐有勋纠集其亲戚多人,分乘三台面车赶到程建高家中,将程家多人打伤(造成一轻伤、三人轻微伤)。戴佰樟村程家咀村民闻讯后赶过来,将未来及逃跑的一辆面的车推入巷中,并将其中一人手砍伤。徐有勋一气之下,又带人到王新雨家,将王新雨家大门砸坏(经鉴定价值3800元)。
案发后,徐有勋害怕程家报复,又怕法律追究,躲在外地不敢回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两村之间的矛盾,派出所民警同刘常村书记刘以光一道责令徐有勋亲戚筹集医药费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先后共支付医药费四万元。3月1日,程建高在司法局咨询后,向花桥派出所提出,愿意调解处理。于是花桥派出所邀请刘常村书记刘以光、戴佰樟村书记戴兴旺见证,双方主要当事人程有勋、程建高及两方亲属参加进行调处。在调解过程中,派出所民警提出,王新雨没来,他家的门损失如何调处,当时程建高说这是我们亲家之间的事,我有权全权代理。当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徐在勋向程建高赔礼道歉;2、徐有勋支付程建高家人医药费四万元;3、徐有勋支付程建高家精神损失费等费用陆万伍仟元(含王新雨家门损失);4:双方不得再就此事发生任何争议。
3月6日,王新雨到花桥派出所来索要门的损失款,民警跟他讲钱已经给他的亲家程建高了,让他找亲家。而王新雨提出他亲家无权代他处理此事,并提出索要赔款贰万元。见此情景,花桥派出所民警找到程建高,程建高说王新雨索要太多,他只肯出鉴定价3800元。就此3月8日王新雨在武穴论坛发贴《天理何在、王法何用》,引发网民热议。
3月25日,花桥派出所再次召集徐有勋及王新雨两人进行调解,双方最终以7000元的赔偿达成协议(程建高付3800元、徐有勋付3200元)。
在此案处理过程中,我所始终抱着先救治伤者,以受害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为宗旨,彰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维定为目的处理此案。

花桥派出所
2013年3月28日

点评

派出所上来显身说法,就值得称赞!~~~以后还是要加大黑恶事件的处理。~~~  发表于 2013-3-2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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