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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价值:个体or种群
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里,最直观、最感人,也最容易引发共鸣的,无疑是“救助个体”。看到一只伤愈的红隼重返蓝天,足以让每一个在场者热泪盈眶。 但是,很容易被志愿者忽略的一点是,救助野生动物个体的价值往往并不在个体本身,而更多地在个体背后的整个种群。这和救助人类社会中的弱势个体是不同的。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按照演化生物学家 道金斯等人的观点,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 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我们对自我的改造能力越来越强,先天遗传素质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小。当我们说 “每个人都独一无二” 的时候,这种独特性大部分来源于后天。而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更是几乎全部来自文化领域:他的一生中会创造出无数的新思想和新事物,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而当他死去时,哪怕他的血脉有后代来传承,那些未曾表达出来的无数思想也会永远消失。相比之下,他对人类的遗传贡献显得微不足道。 然而,野生动物个体在环境中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可以回溯到它的基因;个体间的文化传承即便存在,影响也通常微乎其微。如果两群狼面对同一场景做出了不同的反应,那是因为它们的遗传特征不同,而不是因为它们各自经历了不同的狼群历史、有不同的狼群文化。就算有动物因为和人相处而从人类这里习得了复杂的行为,当它回归野外时也几乎不可能把自己学会的 “人类技巧” 教给其它动物、改变原有的文化。一种不适应其所在环境的人类文化可以导致一个文明的毁灭,但动物界中的文化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巨大的效果。 因此,野生动物的价值更多地承载于它的基因之中,种群本身的延续更为关键。个体的死亡是必然的,但基因通过种群基因库可以长存下去,维持物种的存在。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所以黄石公园才会引入狼来控制鹿的数量、来淘汰老弱病残。这样的行为在人类中无法想象,在自然界却是完全正常合理的;我们经常用人类的眼光去看野生动物,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客观差异。 而假如一个物种本身并未濒危,那么刻意保护它们的个体,对整个物种也没有多少好处。如果我们出于其他理由、依然希望保护这些个体免于死亡的话,那就不属于狭义动物保护的范畴了。 保护的目的:地球or人类
如果保护个体是手段,那么保护物种、保护地球生态是不是就应该成为终极目的呢? 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逝,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 99.9% 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 至于 “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 “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到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重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比如发生在大约 2.5 亿年前的 P/T 绝灭事件 杀死了海洋中大约 96% 的物种;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回来,P/T 之后过了 1000 万年,物种多样性就超过了绝灭之前的水平。 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多次。这有点像一个不倒翁,一推就晃,但怎么晃都不倒;换成生态学术语,就是 “在地质时间尺度上,地球整体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很弱、但恢复力稳定性很强。” 坦率地说,只要太阳系的结构维持不变,我想象不出任何方法能把地球生命打成万劫不复;就连核弹也不能保证消灭所有无脊椎动物。 那么我们天天强调要维护生态系统图的又是什么呢?就像是一个人成长期间摔过了无穷多跤,未来也要摔无穷多跤,为什么偏要执着于阻止眼下的这一跤呢? 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是受不起。虽然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每次都恢复了,但每次陪葬的物种数目却不计其数。不要说生态系统崩盘了,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由此,似乎可以导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就算人类没在灾变中直接陪葬,等地球恢复完了人也该没了。 而如果不考虑 “保护我们自己” 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它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人类的捕杀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猛犸的绝灭,这件事情应该责怪人类吗 ?但如果这是人类的错,三叶虫绝灭又是谁的错呢? 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硬骨鱼考虑一下三叶虫的感情和生存权?恐龙经受不住小行星撞击而绝灭了,这又应该怪谁呢?恐龙自己还是小行星?一种生物适应不了小行星撞击,另一种生物适应不了人类出现,二者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在一个外星智慧看来,也许是这样的:如果人类把猛犸象杀光了,那是猛犸象缺乏像蟑螂这样的适应力。如果人类因为滥杀生物导致自己毁灭,那是人类过于愚蠢、活该倒霉。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它物种使自己得以延续,这就很聪明、很高瞻远瞩;但这不是必然结局,不是理所应当,也谈不上道德高尚。 保护的方式:or人为干预
然而,物种存活与否,以人类的价值确实太难判断了,毕竟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十分浅薄。而难以具体讨论时就诉诸抽象,有了这种常见的思维习惯,很多时候我们就会说:动物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物种本身的存活,而且是顺应(某个不可捉摸的)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是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这个总该没错吧…… 这篇文章不讨论其中的自然主义谬误,只说一下把 “保护” 等同于 “顺应自然” 的问题。 顺应自然,听起来很美好,但实践中却根本无法执行——自然界的绝灭是一直存在的,大灾难有绝灭,平时也有绝灭。那么,假如有一个本来要绝灭的物种被强行挽救回来了,这算什么情况呢?这个过程中是不是损伤了其它本该繁盛的物种的利益呢?动物之间是有利益冲突的,比如流浪猫的繁盛通常都会给野生鸟类带来严重的伤害。不管这样做好不好,这显然是对自然界的严重 “扰乱”。 那么不扰乱,该灭绝的让它们灭绝行不行?问题又来了——谁该灭绝呢?你不作为,就会有其他的人类活动影响;而这些活动影响是永无可能被完全抵消的。大熊猫的地位至今也没争出个所以然,它们在野外天然栖息地的生活能力极强,完全不用人担心,真正的问题在于栖息地本身遭受了严重的人为破坏。可是,栖息地本来就是会因为气候变化而改变的,如果人类文明从来没有存在过,大熊猫会不会因为自然的气候周期而遭受危险呢?没有人类的话它们会什么时候气数已尽?绝灭之前会不会产生出新的物种?没有人知道。 所以,实际中的野生动物保护原则其实就一句话: “尽可能维持现状”(包括“恢复到以前的现状”)。因为这样对人类自身最为有利,环境不变我们才能安安稳稳地发展文化和经济嘛。这样做是不是打断了某个玄而又玄的“自然进程”? 如果把 “自然” 定义为除人类之外的一切,那么人类的每一个行为都是 “打断”。而考虑到人类不过是演化之巨树上的一个小小旁支,那么无理由地割裂 “人类” 和 “自然”,是不是才是最根本的人类中心主义呢? 保护的投入:撒胡椒面or有的放矢
但现实中的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大困境不是环境伦理,而无一例外在于资源不够。有限的资金如果撒胡椒面一样平分给每个物种,大概会一事无成;残酷的现实使得野生动物被迫分出了不同的等次,我们会优先把资源投给那些花费小、意义大的野生动物。 生态学上的关键种肯定更值得我们去付出,因此,出现了两个保护生物学里专属的概念:伞护种 和 旗舰种 。 所谓 “伞护种”,本身不一定有多大的生态学地位,但它们所需要的生存环境能覆盖很多其它物种;只要有人出钱保护了它,就能连带保护很多别的物种。这样的好买卖当然不能放过。围绕伞护种建立动物保护区始终是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方向。 而 “旗舰种” 甚至连生存环境这个要求都可以放宽,它的基本标准严格来说只有一条:能卖萌,能招人喜爱,能吸引眼球,能拉捐款。如果同时满足伞护种的标准那就更好;若是连带还有民族象征、国家特色等等,那就近乎完美了。大熊猫也因此成为迄今为止最完美的旗舰种(WWF 拿它当徽标不是没有理由的):它足够奇特,还算珍稀(身为 EN 级别,已经合格了,虽然还有很多物种都比它更珍稀),萌起人来天下无敌,并且还相对容易圈养 ,也能胜任伞护种的角色。 经常有人质疑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确实,大熊猫相对来说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大熊猫本身的宣传意义、对川滇一带整体生态保护的意义也是确实存在的。不可能拯救每一个,但总应该努力争取更多的人,拯救更多的物种。客观情况如此,我们只能把某些物种放在优先地位,把资源相对集中在有意义的领域。 因此,前三部分的意义讨论并非空谈,我们不得不据此对资源的安排进行取舍。一些保护者太过执着于动物个体、执着于虚无缥缈的 “所有动物的利益”,或者某个不能明确表述的 “自然规律”,以至于花大力气为某些其实并不濒危的生物摇旗呐喊,我不能说他们一定错了,只能提醒他们,这些资源本可以用到更有价值的领域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