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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21: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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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涟:中国为何容易出现“政治家族”



博主:信力建  发表时间:2011-09-24 08:40:17








按: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 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陈云和D都曾称过孩子还是自己的可靠,于是红色贵族政界商界各占鳌头,你有肉我有酒天下一起坐,利益共享的特权阶层自然而然形成了。“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塔尖如此,塔身亦然。



   9月1日,《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中县‘家族政治’现象调查”,该报告作者是北大社会学系博士生冯军旗,他曾在中部某县挂职副乡长与县长助理,有机会观察该县各种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
    在该调查中,作者完整记录了这个县级政权系统内部各家族成员的任职关系。作者根据一个家族出〝干部〞的多少,把政治家族分为〝大家族〞和〝小家族〞,一个家族产生5个以上副科级干部为〝大家族〞,5个以下、2人以上的为〝小家族〞。根据作者的细致调查,在中县之内,竟然梳理出21家政治〝大家族〞,140家政治〝小家族〞。
    这种县级政治资源被几个家族垄断的现象,早在90年代就已相当严重。我在《现代化的陷阱》第四章里分析过史青峰案例。安徽省阜阳地区涡阳县史青峰有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网路支撑系统,〝三亲家〞都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仅史氏家族在当地任职科级以上干部的就有40多人,县级以上干部有近10人。正因为史青峰拥有如此丰厚的〝人际关系资源〞,才能在该县为所欲为(国内版P.123-124)今年1月27日《南方周末》登载的一篇〝清远盐业‘领导干部之家’〞,则记录了中国另一种资源家族垄断的现象,即大型的国有企业(行业)内,掌握资源的上层往往是一张具有裙带关系的社会网路。
    如果不承认中国的社会支撑系统从来就是一张以家族为节点的社会关系网路,只能说明这人是中国政治盲。在现代政治中,一国的政治资源被某些家族成员垄断,其实是该国社会的精英选拔机制出现了严重问题。纵观60余年的历史,除了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前期曾出现过按〝成就原则〞选拔精英的短暂阳光之外,从未脱离按血缘选拔精英的文化窠臼,对于中国近年回归〝身份型社会〞这一危险性,我在〝从红色接班人到官二代〞等文章里反覆提醒。在这里我想简单梳理一下中国为何特别容易出现〝家族政治〞。
    1、家族政治在中国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殷周两朝,中国就形成了完整的宗法制度,政治权力按等级分配,世袭罔替。在中国本土,这种宗法制度延续至魏晋南北朝时,发展为社会结构完全固化的门第阀阅制度。世家士族子弟由于享有与身俱来之特权,缺乏历练,痴迷于奢华生活,不仅缺乏执掌政权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隋唐两朝为了改变人才结构,实行开科取士,此后除了皇权与少数贵族的爵位可世袭之外,官职须经科举一途取得。这种半开放型的社会政治结构保证了中国一直具有一条人才向上流动的狭窄通道。但这只是保证了县级以上官吏选拔的的入口——按才能与成就。由于皇权不下县,在地方政治中,拥有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的士绅家族与望族对本地政治具有举足轻重的干涉能力。对这一点,文学名著《红楼梦》第四回中葫芦庙应天府门子为贾雨村解说金陵的护官符,实际上就是中国地方政治生态。
    2、建国后从未真正建立过合理的精英选拔机制。我以前曾总结过,中国精英选拔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毛时代,这一时期的精英选拔以血统原则为主。与以前的血统原则重视精英相比,毛则是逆向而行的〝出身论〞。在毛的所谓〝红色接班人〞的选拔标准中,最重要的就是出身即血统原则。
    第二阶段:1976年至21世纪之初。这段时期中国的精英选拔机制突破了单一的血统原则,财产原则与成就原则也起一定的作用。究其原因,当时由于高等教育还未产业化,不少才质平庸的官员子女无法进入大学,即无法跃过精英选拔的第一道门槛,优秀的平民子女有机会通过大学教育获得专业知识进入职场。
    第三阶段:自高等教育产业化开始至今,社会呈现向身份型社会复归的迹象。高等教育产业化降低大学入学门槛,使不少才质平庸的官员子女都能获得一张大学文凭,因此拥有一张进入精英选拔赛的门票。由于公务员考试极不透明,便于掌权者上下其手,从此后,党政事业机关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的竞争中,血统原则的作用日显重要。这表明中国精英阶层的素质严重退化。
    3、法律制度形同虚设。其实关于官员任职回避制度,中国从古到今一直都有,但王朝政治时期反而执行得相对严格一些。自1993年10月起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言之凿凿地花了第12章整整一章的篇幅规定了〝回避〞,如第61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检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2006年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亦有同样规定。但由于所谓法律从来是被视为治民的工具,而不是约束权力的基本规范,权力高于法律是政治特质,因此这种回避徒具虚文。
    一个社会的政治腐败,最根本的腐败是人才选拔机制的腐败。中国媒体上经常曝光的〝官二代〞劣行,说明中国的政治精英根本不具有一个社会应有的精英禀赋。由这样的〝政治家族〞垄断中国的政治资源,从短期看,只是增加了大量蛀虫,毁坏现有政治根基;从长期看,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一次大倒退。
    (转载自爱思想)


本文来源于 博客日报<www.bokerb.com 载转请勿删除此信息> 原文链接:http://xinlijian.bokerb.com/blog ... view&ids=16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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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22: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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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10: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官二代,富二代里,应该是有社会精英才人俊杰存在的,不能武断的认为凡是官富二代,三代,都是人渣蛀虫哇瓜裂枣的剥削者,单单仅从教育角度考虑,多半是世界一流的大学培养出来的,视野开阔,素养深沉,这群人相当一部分极其出色,成就非同凡响。政治家族的存在不见得是一件多么坏的事情,我想起美国的肯尼迪,布什家族,印度的尼赫鲁甘地家族,斯里兰卡的班达拉奈克家族和叙利亚的阿萨德家族,菲律宾的阿基诺家族,这些家族,后代风云人物辈出,特色政治已经深入民心,民主及任何事情从来都是相对的,精英统治国家不见得是一件多么坏透的事情,对于民众人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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