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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 【已回复】湖北祥云集团9.16事件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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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7:2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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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6日,湖北省黄石地区武穴市的湖北祥云集团厂区内1名歹徒公开抢劫,被人民制止后,7名歹徒手持铁棍对手无寸铁的百姓猛打,人民群众求助集团保安,保安无动于终,任由歹徒狂击老百姓,多人受伤,其中一名耳朵被打裂,脑袋上被铁棒打穿一大洞,躺在医院中抢救。在我中华大地,骇人听闻的事件居然在全中国扫黑除恶的活动中,居然发生打白天抢劫事件,还是在大型国有企业厂区内,歹徒嚣张至极,居然白天抢劫,还行凶后伤人。这种行为在中国依据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1、抢劫罪司法解释: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2、抢劫罪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http://tieba.baidu.com/p/1214237376
http://tieba.baidu.com/p/1214230257
以上为转帖,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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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4#
发表于 2011-9-19 15:43:36 | 只看该作者
   市公安局领导很重视,已指令田镇派出所成立专班,立案侦查,到时一定会将处理结果公布在网上。

点评

我建议武穴应该考虑组建一支精英蒙面 ,类似于港版飞虎队police man , 成员个人资料全部保密,内部也要实行保密(这年头内容鬼太多了),这样以后执法,都蒙面 全身套上 police man,就不怕罪犯报复了,呵呵呵呵  发表于 2011-9-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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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6#
发表于 2011-9-20 16:43:26 | 只看该作者
                                               9。16事件“上海申川”施工人员被打及处理情况

  9月16日晚22时50分,祥云保安中队保安员吴月春在祥云硫酸20万吨处值勤,负责门卫的车辆人员治安状况,听到祥云40万吨硫酸施工工地发生争吵声,于是连忙赶到争吵的地方去了解情况,正好看到一伙青年共六、七人正对“上海申川”的两名施工人员进行殴打,吴月春连忙上前制止,说“不能打人,打出了人命怎么办?”并出手拦阻这伙人的打人行为。这伙人看见吴月春身着保安服也就停止了行凶,随即离开了现场。吴月春当时见有人受伤,当即向中队长严杰打电话报告情况。严杰接到电话后,立即与保安员郭培红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16日晚23时32分,严杰将情况向公司保安部胡部长汇报,胡部长告知严杰:速打110报警“。田镇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在当晚12时也赶到了现场。胡部长要求派出所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该案。
  9月17日,田镇派出所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武穴市金盾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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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3#
发表于 2011-10-24 14:33:20 | 只看该作者
     行凶者吴某等六人已受到最多拘留19天、最少拘留6天的处罚,并赔偿受害人医药费等损失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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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17:27:14 | 只看该作者
发帖的那位大哥不知道是不是武穴人,擅自把武穴划到黄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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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17:32:56 | 只看该作者
以上是在武穴贴吧转的,并不代表本人观点和意见。
一律后果与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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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9-18 17:39: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可以放到警民乐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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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9-18 18:02:03 | 只看该作者
剑胆琴心,希望警方给武穴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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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9-18 18:02:45 | 只看该作者
相信胡书记肯定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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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18 18:09:37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在贴吧武穴吧看到,非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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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9-18 18:14:55 | 只看该作者
真有这事吗?叫剑哥说说呀,不过楼主搞错了一点,我们武穴不是黄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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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9-18 20:20:53 | 只看该作者
涛涛爱丹丹 发表于 2011-9-18 17:25
2011年9月16日,湖北省黄石地区武穴市的湖北祥云集团厂区内1名歹徒公开抢劫,被人民制止后,7名歹徒手持铁棍 ...

"湖北省黄石地区武穴市 "  楼主  你完了   擅自把武穴划到黄石地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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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9-18 21:00:39 | 只看该作者
哎,很是无语,这种事在武穴居然会出现,那几位被打者,应该要去控告保安人员宁危不救,这个好像在保安守则里,有那么一条义务吧,武穴派出所治安能力太令人恭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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