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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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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4-2 14:4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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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居多法律法规,近来重庆,黑龙江,相继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相信湖北也不远了,实施了该办法将进一步加大商品房预售管理力度,商品房预售是一种行政强制行为,是行政许可。只有开发商具备开发资质,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齐备,且地面的在建建筑已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报房地产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领取了该许可后才能对社会预售,预售是指符合手续的在建项目,在竣工前对社会收取预订金的行为,包括期房按揭,竣工验收合格对外销售的是现房销售,如果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开发商的预售资金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与银行共同监管,每笔收取的预订金将收到严格监管,切实维护了购房户的利益。保证了预售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内。不再会出现象李少峰(居人街龙腾商厦),郑建中(保康路建中公寓),田再兴(再生资源综合楼,(城东煤气站隔壁)。鲁文斌(酱品厂金桥商厦),吕望贵(城东商住楼),何太容(大桥边大桥商厦,日杂综合楼),戚明艳(绿苑小区,香苑大厦),等等,这些如今还不能办证,且一房多卖后逃之夭夭,现部分开发商已缉拿归案,到头来害的老百姓血本无归。都是贪便宜惹得祸,都是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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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4-2 18:1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我是梅川人 的帖子

       是的,一辈子的血汗钱就买套新房子。
    大家都要加强自强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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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4-2 23:02:41 | 只看该作者
房奴房奴,为了房不得不做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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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4-3 10:30:38 | 只看该作者
活着做房奴,死了做墓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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