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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与“相忘江湖”
文/桃园故人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不是说不喜欢“相濡以沫”,也不是说“相濡以沫”有什么不好的。他之所以将两者放到一起,是在告诉我们要尽量避免落入“涸辄”的境地。
但是到了“涸辄”之地该怎么办呢?只有相濡以沫了,别无选择,否则等待他们的只有更加快速地死亡。庄子的话中其实已经包含了此种意思。
“相濡以沫”之后是否能够“相忘江湖”呢?我认为这两者之间不存在什么必然的关系,“相濡以沫”后,要么干渴而死,要么回到“江湖”。对于回到“江湖”能不能“相忘”,很多人都倾向于肯定的回答,现在的不少爱情小说和电视剧也是这样在潜移默化著观众。按照现代所谓的“道教”思想,认为这是完全做得到的。
我就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极端荒谬的。“相忘江湖”应该是一种最初的状态,只存在于两个人没有发生任何纠葛的时候,更准确地讲,这种状态的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两个人甚至不知道对方是否存在于这个世界。进一步说,即“相忘江湖”之后才有“相濡以沫”,而不是相反。两个人一旦相爱,有了“相濡以沫”的刻骨铭心,有了“同甘共苦”的难舍难分,根本不可能“相忘江湖”。纵然他们被强制的分离,也不会是“相忘”,而是无尽的“痛苦”和“煎熬”,所有江湖的“自由”和“快乐”一文不值。
其实以老庄的思想来看,我的这种想法并不与之相矛盾。老庄讲“道法自然”,是叫人们不要逆天之行,而人的爱情就是属于天性,所以要任其自由以展。两个人相爱了,最好的做法是让他们相守在一起,不管是在“江湖”,还是在“涸辄”。人们要是将“相濡以沫”和“相忘江湖”对立起来,两者只选其一,我想经历了“相濡以沫”的人们一定会选继续“相濡以沫”,那怕明知道会死亡,也在所不惜。“相濡以沫”之后,“相忘江湖”有违天性,是谓不“道”。
我现在想再次引用“月老祠”的那一幅经典对联: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 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