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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山西游] 每户每月87度电够基本生活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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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7:1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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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11月21日《工人日报》)


电价分档收费并非坏事,但“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如何划分,却非常重要。每户每月87度之说一出来就为人诟病,并非大家不懂其中不公平的道理,而是这个尺度可能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现在,虽然我国尚有绝对数量庞大的人群未脱贫,但很多基本生活电器还是非常普及了。冰箱、彩电、电灯固然被大众视作必需品,空调等原本的奢侈品也早就进入寻常人家。每到春秋换季时,总有一段时间是暖气未至而寒风先来的日子,淮河以南更是由于历史原因,始终连供暖措施都没有。以前的日子是没办法,自从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空调以及其他取暖措施也被普遍应用了。而夏天的空调,更在很多中小城市成为了必需品。

日前,南京一家晚报的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所以,按每月每户87度的标准,绝大多数城市家庭将超出甚多。由于不知道何谓“正常家庭”,也只能用这个基本生活需求框定其政策含义了。而这个基本生活需求到底是何含义?

一直以来,我们对基本生活这件事,总有着某种“向下看齐”的趋势。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定义出9种高消费:1,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5,购买或包租轿车;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买高额人身保险;9,其他。除掉语焉不详的第九条不谈,其他8条当中,有的其实已经并非高消费项目。

这种过低定义高消费的行为,与把基本生活尺度“向下看齐”,是同一种形式的东西,都是把下限过度降低,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把现代的正常生活,纳入到高阶消费的范畴。但这里就会产生悖论:既然我们的基本生活线如此之低,国外的先进经验,为何如此着急地引入国内?

当下限过度降低,在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同时,也并未减免底层居民用电的状态下,并不能达到社会公平的效果,而只能实际增加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所以,人们质疑这种举措,更多的是在质疑其公平与有效性。生活必需品的涨价关系到最大范围的民生,不能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价格控制机制时只谈涨价,而忘了这些经验的另一面:将财富的转移落到实处,比如减免底层民众的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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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1 18:53:42 | 只看该作者
可能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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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2-1 20:40:30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我们这个国家是个奇怪的国家,记得十年前时的政策说我们国家也要象欧美一样以后用电是用得越多越便宜,提倡人民多消费多用电,所以鼓励投资兴建电站,一时间全国的大江大河上到处是拦河截流大搞水电,前几年又说因为环保的原因,一切中小水电站一律停建,害得多少的私人投资者欲哭无泪啊。前几年又提倡人民提前消费贷款买房,还说了个流传很广的美国老太太和中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的故事,结果去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随之中国的银行对房贷银根收紧,一时间苦了多少连月供都无法上缴的‘房奴’啊。这不,同样是世界经济,外贸不行了,为了拯救那些企业,国家又补贴说家电下乡,让农民感到家电便宜了有实惠了,于是真的也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好多的农民争相购买,好了,你们都购置得差不多了,又来了个政策说要限制居民用电,还同样是十年前说法和欧美国家一样,不过这次说的是越多越贵了,怎么都感觉好象国家不是为了国民过得幸福,而是变着法的要人民难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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