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下发通知,决定今年在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全国15个省(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 据了解,“农超对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县(市)的区域内,当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同时,三部门将积极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超对接”的具体承办企业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1.实力较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无不良销售记录。2.注册资本东部地区1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及东北地区500万元以上。3.年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2008年度鲜活农产品年销售额东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中部及东北地区4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或鲜活农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不低于20%)。4.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已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同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应满足以下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依法注册半年以上;社员在100个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有符合对接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