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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武穴市租用机关单位门面的个体工商户,一直以来,我们的门面租赁合同是同该机关单位直接签订的,但从2009年5月份起,市政府以门面租金低为由,要求机关单位的门面实行招标竟拍制,租金出价高者得。
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顾及了公家的利益,但换个角度,从百姓的视角来看,这只是当官的一种理想化的书院作派,以牺牲老百姓巨大利益来谋取公家有限利益的行为。
首先,所有的门面,现有的租用业主都进行了装修,金额大的好几万元,小的也有上千元,如果竟标失败,新租赁业主不接受现有装修,就会拒付原业主的装修费用,花大价钱大气力的装修报废,然后新租赁业主再花大价钱大气力重新装修,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再则,新老业主若都是主观意识强的人,为此必将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与胡总书记的和谐社会的倡导背道而驰。
其次,在门面租金上,现在看可能便宜了,但以前这里是很偏僻的,那时附近好位置的门面也是这个价,原来我们是吃亏的,现在不涨价只是公家对我们老租赁人一种人性化的弥补,同时,我们也为其公与私都带来了方便,双方相处得很融洽,彼此都非常珍惜这种感情。一旦新业主是从事餐饮,药品等与单位居住职工环境利益冲突的行业,那么新的社会矛盾必将产生。舍弃和谐而去孕育矛盾不是共产党人的应有作风。
门面的政策,不应以纯粹经济利益为全部,还应兼顾到社会效益,都是武穴市父母官管辖下的子民,我们是没有工作混口饭吃的弱势群体,望父母官在制订相关政策的时候能兼顾一下我们这些人的利益。
这件事情我向武穴市市长信箱投了三封邮件,但都杳无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