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近日,武穴市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领域系列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针对分散登记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的商品房、集资房、联建房等历史楼盘登记难问题,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国资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力量,创新工作举措,积极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遵循“坚守底线,简易办理”原则,化解“办理手续难”。坚守“生态红线不触碰、国有资产不流失、房屋安全有保障”三条底线。用地手续原则上按划拨方式办理;工程规划和规划核实手续办理上,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现状判定,出具认定意见;房屋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上,不具备补办条件的,可由市住建局依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出具书面审定意见,作为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遵循“办费分离,证费分离”原则,化解“无钱交费难”。应由原土地产权单位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暂无力交纳的,由执收单位计算后追缴,不影响相关手续办理。
三是遵循“先划转处置,后申请登记”原则,化解“国有资产处置难”。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历史楼盘办理首次登记后,进入国有资产处置阶段。处置时,国资部门按房屋评估价格收取房屋资产收益,按划拨土地评估价格收取土地资产收益后,办理国有资产批准划转手续。购房人取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划转文件,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后,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四是遵循“单位与个人分离”原则,化解“个人契税缴纳难”。历史楼盘住户往往无法提供不动产销售发票,导致个人契税无法缴纳影响转移登记办理。文件明确:可由市政府工作专班或工作专班授权单位提供购房户具体清单,购房户持购房合同与已交购房款一致的有效凭证,税务部门予以办理个人契税。
【来源: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5-2-26 16:19 , Processed in 0.04633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