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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武穴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不到一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了一起抢夺手机案,赢得了受害群众的高度赞扬。
当日晚上20时许,武穴城区上庙口某手机店被抢一部品牌手机,店主现场抓获一名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所长阮自成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刑侦组民警参与案件侦破。 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讯问被抓获的嫌疑人刘某某得知,当日下午14时许,刘某某(14岁,武穴人)与刘某(17岁,武穴人)、胡某(15岁,武穴人)三人从武穴某乡镇来到武穴市区,计划到手机店抢些手机换钱花。“行动”之前,年龄稍长的刘某为了锻炼胡某胆量,就让胡某独自一人去某副食店抢一包烟来,胡某没有让刘某失望,拿着胡某抢来的香烟,刘某认可了这个“小弟”的胆量。见天色尚早,刘某带着刘某某、胡某二人在上庙口附近买了些面包吃,并将目标定在面包店附近的某手机店。晚上20时许,刘某三人来到该手机店,安排自己与刘某某在外面望风,由胡某进去抢手机。胡某进店后,让店主拿手机出来看,然后趁店主不备抢过一部某品牌手机就跑,跑到店外与刘某二人会合后迅速逃离现场,店主追出来将跑的慢的刘某某抓获,随后报警。 了解案情后,民警通过刘某某的手机与胡某联系上,通过宣讲法律政策,督促胡某、刘某二人投案自首。迫于法律威压,不到一个小时,刘某、胡某主动到青林派出所投案。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刘某某、胡某三人对自己涉嫌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刘某三人都是辍学少年,不学无术的刘某终日住旅馆、抽烟、喝酒,又无金钱支撑,于是拜一名社会人员为师学抢东西,令人讽刺的是,他的“师傅”三个月前就因抢夺手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刘某却不以此为戒,反而变本加厉,拉拢胡某、刘某某等人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夺已被刑事拘留,胡某、刘某某因未到刑事处罚年龄,给予治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