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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下午,武穴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陈可夫等8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八个月,并处以罚金,被告人陈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起,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二人在某村承包土地期间,利用挖机非法取土出售,或制成红砖出售,非法牟利7.816万元,占用林地、耕地88.65亩。此外,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二人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开发商品房总计5368平方米出售,获利134.2万元。自2011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等7人在村镇逞强耍横、扰乱村委会选举和其他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犯罪9起;2013年4月,被告人陈可夫等5人持械聚众斗殴犯罪1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天平、陈可夫等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恶势力团伙。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告人陈天平、伍艺芬等7人逞强斗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可夫等5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经综合考量,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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