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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遏制当前存在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断加重的突出问题,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7月1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二百余人,分十二个执法小组,同一时间,集中行动,对市教育局移交来的违法线索进行突击检查。
经检查发现,这些培训机构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补习文化课,有的办学面积狭小、设施简陋、生员过多,有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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