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陈某认为法院执行工作案多人少,心存侥幸心理与法院执行法官“躲猫猫”,结果行踪被申请执行人发现,落入法网。
2018年2月,陈某为周转经营资金向张某借款14.5万元。后陈某逾期未能还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获法院支持。但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经法院通过执行联动平台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购有路虎牌小汽车一辆,但其长期逃避执行,法院一直未找到陈某及该车,遂嘱咐申请人张某注意被执行人陈某行踪。
2019年2月21日下午5点,申请执行人张某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的车停在某处,我院执行法官冒雨迅速出击,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蹲守,将毫无防备、正准备上车的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堵住。最终,法院根据被执行人陈某的表现,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依法扣押其路虎牌小汽车。
小贴士
申请执行人如何更好地配合法院执行:
一、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等线索;
二、如案件在诉前或诉讼中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执行人应向执行人员提供有关财产保全的情况;
三、案件执行期间,如发现法院冻结、查封的财产被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有其他紧急情况,申请执行人须及时与法院联系,告知有关情况。
编辑:高敏
审核:余文钦
来源:武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