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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野句为吸引眼球越来越没底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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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1: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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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称“才高八斗”的野句,在论坛发贴,为吸引眼球现越来越没底限了!值得警惕。公民有言论自由,但要在宪法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野句如有确切证据对那些党员干部从事网络非法宗教活动者,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不是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损坏他人名誉。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否则就是知法犯法!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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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3: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門太子 发表于 2017-7-19 13:29
底线,呵呵,

自恋癖的高级人种在刷存在感而已

你只配和酷水灵促膝长谈
我与你的思想永远不可能出现交会点。
任我刷存在感,与你没有半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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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底线,呵呵,

自恋癖的高级人种在刷存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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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3: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师,鉴于众所周知的论坛游戏规则,有一些事,我要说在前头:
小椰树劝过我,还有其它的一些朋友。说你去年做过脑血管手术。
我们都知道,上论坛发表观点,都是以编名为注册身份,我们都不知道背后的真人情况。交锋的,是思想,是见解,与马甲背后的真人没有关系,因此不会承担责任。你就是脑血管气爆了,也与我没有关系。
切切,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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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2: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你应该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和”灰太郎“”小椰树“一样,在认识肤浅的前提下,还想挑政策与法律之间关系漏洞。你这个年龄,应当在政治上是成熟的。就算你有不解之处,也应当是”先执行,先遵守“,然而把自己的想法,通过你辖区的人民代表,向上反映。绝不允许,在不知不解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抵抗政策和法规,与政府搞对抗。
王老师。人们常说,有什么脚穿什么靴。你看你长期以来,在武穴论坛搞的宣传和散播,尽是一些笑话,有的甚至危害国家利益。你看你去年宣传的。在国耻日那天,拍梅川成千上万人,抹红脸肚儿,穿红带绿,在广场又唱又跳,喜颠颠、乐哈哈。你自己说说,这是糊涂,还是无知,还是故意与国家与民族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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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2: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是》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的文章,对国家宗教政策,具有解释权。
你看你多糊涂,明明我把《求是》杂志,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解读转帖在前,而你不去学习,反而故意就范。我把咱们议论的焦点片断专门挑上来,如下:

“党员干部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模范,严守宗教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

而你呢,还在鼓吹(以下是你的辩解,原话)”禅宗文化是武穴宝贵的文化资源。市委、市政府为擦亮“禅修广济,缘来武穴”的文化旅游名片,先后举办了届梅川禅宗四祖文化庙会“,“促进了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真正起到了?文化(佛教)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


你说说,你这不是公开对抗国家政策,又是什么呢?

你难道连这个简单的道理,这组简单的文字对比,都搞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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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1:5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同志,你用词欠准呀!在网络上表达,理当只对观点负责。可是有人要求给予你额外关照,即:要照顾你年龄你健康。要是这样,论坛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或者标明《老年人论坛》《病友论坛》也行。那样,别人自然会照顾你的身体和病情。可是,你在一个健康且思想永远追求年轻的平台里,要求额外照顾。你说说,这还怎么坛?怎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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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2:0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你可能因为年龄和病情的影响,的确存在阅读困难。更别说客观认知和理性分析。你看,你认为你所做的是正确的,却偏偏触犯了政策底线。这在我转帖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的文章,和水灵转帖的政策性文件中,稍作对照,就不难发现,你的所作所为,可谓是直接的抵触和对抗。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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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2: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什么证据呢/
仅仅在我《实名举报》一帖,及后面的跟帖中,就十分明白无误的把你的错误呈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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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3: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在论坛发帖,是不是博眼球的问题。
我只有一句回答你:
”夏虫不可以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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