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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妙舍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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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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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31:21 | 只看该作者
6/3.5”一个心手相牵的日子
    1992年,我在荆门铁路工务段团委工作。那年的3月5日,我负责牵头组织青年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记忆中那次活动不仅成功举办,而且我还意外收获了一份甜蜜的爱情。以至后来每逢“3.5”学雷锋活动日的临近,都能引起我对那段往事的美好回忆。
     那年我22岁,刚从一线班组调到段机关工作时间不长,一切都感到新鲜,同时对领导交办的每一件工作都很认真负责。在“3.5”学雷锋活动日到来之前,我就在琢磨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既要有一定的宣传声势,又能见到活动实际成效。当时段上有一个后勤修配车间,那里有一群懂家电和自行车维修的青工,这为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同时,段团委还专门印刷了列车时刻表、常用电话及邮编编码之类的小卡片资料,发给过往的行人。当时,段上有一个新工人培训班,我经请示领导同意,从培训班里抽了四名学员协助团委开展好便民服务活动。那天天气格外晴朗,阳春三月,春风抚面。一大早,我们就在段机关对面的马路上,也是通往火车站的必经之路,拉上了“荆工段青年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日”的鲜红条幅,悬挂了共青团的旗帜。由于活动之前,我们在附近家属区就张贴了宣传单,当天活动伊始就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活动开展得很成功,一上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印象中新工人小张表现很出色,从早上搬桌椅,到中午活动结束后的收尾工作,她一直都在跑前跑后的忙碌着,说实话我那时也没有多想,也不存在“以权谋私”,只是觉得她干活很认真负责。为庆祝活动成功,那天中午大家一起凑份子在一家小餐馆里聚餐,酒桌上我表扬了青工小张,大伙儿一激动,非让小张给我敬酒,个别好事的同事还开起我俩的玩笑。下午,大伙又一起去看电影,不知是巧合还是同事的故意安排,我与小张居然坐在了一起,那天看的什么电影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记得我俩在不停地说话,电影快结束时,我发现同行的几个同事都不见了,只有我和小张俩。看完电影后我俩又一起去爬荆门的龙泉山,在爬山时,俩人的手就这么自然牵在了一起,俩颗年青的心也在一点点的靠拢,我好像一点也没感到脸红,好像很自然,很浪漫,很惬意。
    从始以后,我和小张的关系就慢慢地在段上公开了。那年底,我调襄阳工作。三年后,为了纪念那个难忘的日子,我俩就在1995年3月5日那天拿了结婚证,同年底我们在同事的祝福中举行了简朴的婚礼……
    光阴似箭,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儿子也上大学了,我和妻子已步入人生的中年,但那年的“3.5”好像就在昨天,当年的爱情来得是那样的突然,又是那样的自然,从那时起我相信爱情,相信缘分。现在每逢3月5日的到来之际,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段苦涩而甜蜜的岁月,想起那个让我奋斗上进,收获爱情的日子,心里总是充满了一种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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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33:38 | 只看该作者
聆听母亲的教诲(外一篇)
                    文/  龚太亚
今天是母亲逝世一周年纪念日,我再次追忆母亲的教诲,我又一次怆然泪下,“母亲,您没走,您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乙未年冬月十七日,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是我的母亲离开我的日子。就在母亲离开我之前的一小时,她如同健康的人一样,颜色平和,只是说话声音微弱。她把我叫到跟前,握住我的手,慢吞吞地说:“儿啦,我身体不好,是平时积劳成疾的啊!你要好好保重身体,不抽烟,少喝酒。在学校要和领导、老师搞好关系,遇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少走夜路,骑车注意安全。对妻子陈蓉要爱护,有事好商量,家和万事兴!另外,我床头有------有200块钱,你------拿------”话还未说完,母亲把头往右边稍偏,任凭我千呼万唤也不搭理。我还认为母亲说累了,原来母亲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守在旁边的儿孙们哭啊叫啊,母亲像平时睡着一样,很安详。痛哭声一阵接着一阵,那时我才知道实实在在失去了母亲。我也情不自禁的大哭起来,泪水湿透了胸襟的沉痛。
然而母亲生前教诲我的一个个镜头又浮现在眼前: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那年我正好八岁。放学回家的路上,见几个同学到瓜地偷瓜,我也嘴馋了,跟着他们后面也去偷了一个。走进家门,我得意忘形地对正在缝补衣服的母亲炫耀。突然,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我脸上,还未明白为什么,母亲怒气冲冲地说: “小时偷针,大了偷金,竹条下出好人”等话语。夜晚,我一个人跑到后山的山沟里,望着天空发愣,当我把视线转向家里时,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人影向我走来。我瞪大眼睛注视着,啊,是母亲,她走到我面前,心疼地搂着我,泪流满面:“儿啊,你不要怪母亲心狠,母亲这样做都是为了你好啊!听母亲的话,快回家,一定要做个好孩子。”我含着泪水,转身牵着母亲的手,顿时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父亲早年去逝,我的母亲管教我最严,她既是慈母,又是严父。小时候,她很少打骂过我。即使我做错了事,她也只对我瞪瞪眼,但我见了她那严厉的目光,就吓得发抖。有一天,天快黑了,母亲在大队开会还没回来,姐姐叫我去洗澡,我一心只顾和隔壁小亮“跳房子”(一种游戏),外面队长喊:“接上级通知,大家赶快到公棚去,今晚有地震啦!”我那里听见他们的喊声。过了一会儿,公社的住队干部又挨家挨户喊:“上级警报,今晚会有地震的,大家都不能在家里睡觉,8点钟,工作组人员会沿家沿户巡查的。”听张书记这样一喊,这天晚上,公棚都住满了人。我和小亮在朦胧的月光下依旧跳房子,张书记看到了,瞪着眼,正要拉我俩进公棚时,小亮撒腿就跑了,我被张书记逮个正着,被拉进了公棚。我哭呀闹呀,竟和张书记吵了起来------这时,母亲开会回来了,看到我衣服脏兮兮的,作业更不必说了,还和张书记在顶嘴,气急之下,扇了我一耳光,说:“你这个没教养的东西,不知道从哪里学的,从小就顶嘴!”她气得发抖,好长时间才让我上床睡觉。
还有一次,我拿着奖状回家,母亲温和地说:“好儿子,在学校里,大的是哥哥和姐姐,小的是弟弟和妹妹。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你们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时时刻刻要为别人着想,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去帮助。”听了母亲的话,我点点头,我知道,母亲的一言一行,都包含着爱,母亲的教诲我永远铭记在心。
慢慢地,在母亲的教诲下,我品味到了幸福的滋味;享受着“说话算话,一家之主”的快慰。同时也激励并给予我勇气、信心与希望,尽好一个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其实,母亲的一生清贫的,要说给我留下什么遗产,那就是教会我吃苦耐劳,学会做人的道理,它成为我人生的营养品,将营养着我一生。

家有吝啬妻
                           
妻子嫁到我家已有二十六年了。二十六年来,妻子勤俭节约,省吃俭用,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乱花钱, “吝啬”就是她最大的特点。但为人厚道,关爱他人的本性又令人敬佩不已。
二十六年前,冬月吃腊八粥的那天,是我们俩结婚的大喜日子。那天,我特地跟她买了一件令她最喜爱的黑色毛绒呢子大衣,她平时舍不得穿,只有走亲戚才穿,直到现在还像新的一样挂在衣柜里。妻子有缝纫手艺,缝缝补补,穿就了正面又穿反面,至今走亲访友还离不开它。我总想跟她买几件好一点或者时尚的衣服,她把钱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总是舍不得买,并说:“没有补丁的衣服就够好了。”她对自己就是这样吝啬。但对儿女们就不一样了,只要他们喜欢的衣服,她慷慨解囊,毫不吝啬的买给他们。总是说:“再苦,也不能苦孩子。”每每逢年过节,她总要给孩子买件新衣服,对我也是如此。前几年,几个孩子读大学,要钱用,我也节衣缩食,很少买衣服,她总是瞒着我,把衣服买回家了才跟我说。并说:“男人,一家之主,出门得像个样儿,不能让人看不起。”
妻子遇事算盘打断桥,吝啬得出奇。她从来没有买过化妆品,也从来没有去过理发店。孩子的头发长了,也总是自己剪,一次两次剪不好,多次自然剪好了,慢慢的她也成为了剪发师。现在,左邻右舍的孩子头发都请她剪。妻子常常说:“会过不如少赶集,阴天下雨走亲戚。”少赶集,不花钱,就省,阴天下雨不能在地里干农活,在家里呆着白吃,不如走亲戚,吃人家的。是的,二十多年来,她走亲戚,即是有事回娘家,也得安排下雨天 ,能干农活儿的日子她算铁打钉,从未耽误过。她常说:“每餐只要饭吃饱了,菜无关紧要,有点咸的就可以。”是的,我们家每餐残菜剩饭都是她包的。有一次,老亲娘来我家看外甥,买了几斤排骨,我把排骨和藕煨好,儿女们吃完后,妻子立马收拾起来,由于天气比较热,家里又没有冰箱存放,第二天用餐时,排骨汤都变质了,不能吃,妻子舍不得丢,不让我们知道,独自在厨房里把肚子填饱了。晚上,肚子疼得要命,我把她送到医院,经检查,原来是喝了变质的排骨汤中毒。
说起妻子吝啬,还有一件事更让我脑火。那年,家里盖新房,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前来祝贺。宴席上,一瓶白酒还没喝完,妻子就把米饭盆端来,一碗碗地给大家添好了。大家去添二碗时,盆里只剩下一些照见人的清米汤,但是大家并没有怪罪她。我跟她吵了起来,她还据理力争:“节约就是我本性!谁也改变不了。”真是把我面子丢光,为此,我还跟她闹起了离婚。
正当和妻子反目之时,乡下老家邻居叔叔打来电话,说我母亲病重。我听了犹如晴天霹雳,急得想像热窝上的蚂蚁——团团转。那来的钱进院啊!连忙拨通酒友电话,一个个都像缩头乌龟似的,讲这原因,说那困难。再拨通姐姐电话,啊!她才买下新房,也是四处借债,我顿时懵了,度到妻子面前抱头不语,妻子见状,连忙从后房抽屉里拿出一张存折,我一看,惊愕的发现一万元。面对存折,我不知所措,呆若木鸡的望着妻子。妻子大声说道:“还不快点拨打120。”一会儿,救护车一溜烟似的把母亲接到了医院,由于抢救及时,母亲挽救了生命。
      现在,我深有体会, 家有“吝啬”妻是块宝。她不但让我感到家庭生活的安全,更让我对未来幸福生活充满希望。朋友庆幸我找了一个好妻子。的确!因为我娶到了一位懂得持家的女人,她平时的省吃俭用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我们这个家;她是一位合格的妻子,她的“吝啬”对于我们这个极普通的农家是必要的。我情不自禁地喊出:“妻子,你的 ‘吝啬’是伟大的!我能够遇到你这样一个心地善良,善于打理生活、休贴关心他人的“吝啬”女人,真是一种别样的幸福啊!”同时,妻子的“吝啬”生活习惯让我们全家耳濡目染。儿子养成了在家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孙子养成了吃饭不掉一粒饭的好习惯。我也养成了不抽烟,少喝酒,出门骑自行车或者徒步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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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34:34 | 只看该作者
植树
龚太亚
风挽着山歌  
走过旷野的窗口  
笑痛了大地敏感的神经  
潜伏了一冬的草  
拱出僵硬的障碍  
偷听大自然有关的信息  
敏感季节的乡亲  
扛着播种  
在节目单里彳亍  
抛开计划的心事  
踏着细雨绵绵的韵脚 
和树苗构思  
锄头铁铲和水桶扮演了主要角色  
叮叮当当  
构成了开场白  
粗重打磨  
犁开许久的期盼 
和同心同味的笑靥激情碰撞 
在沉寂的山岗  
发酵成的美丽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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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35:10 | 只看该作者
春心在菜花中荡漾
      龚太亚
春雨夹着初冬的寒意
氤氲在大地上
似乎又多了一个下弦
漫山遍野
仿佛是天堂遗落的金毡花毯
花絮的梦幻
在河流里徜徉
急忙抓来一把嗅一嗅
竟带芬芳
在染黄了的田垄地坎
笑靥陶醉了蝴蝶
蜂儿怎肯上当
一个劲儿地和花蕊疯吻
呓语里
盈着动人的封面
贴满了那真情暖热的季节
谁的喊声让菜花疯狂
俊男靓女
流动在香了远处的风景里
一个个笑靥
一声声咔嚓
定格在诗人的画框
倒出来
一个个生动着的音符
被淡淡的清香包围
散落在裙沿背上
闭上眼睛
深深呼吸
一种浓浓的诗情
延伸在乡间小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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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45:03 | 只看该作者
缘,需要一颗善心来恩养
                         文/葛水平 


把一个人从一条路上找出来,比把他从一个人的心里找出来容易得多。一个人的心里能放很多东西,不一定能放得下一个人。一个人能够到一个人的心里落脚,是有生存背景的。它的背景不是阳光取悦你的时候,捏制一些蓬松的俯身相就。它的产生偶然性极大,但有时也不偶然,似乎带有命定的成分。这样说,一个人或一种事物的交往典型化过程,实质就是“缘”的产生。缘是肉眼看不到的东西,它在一个地方停留着,有茁壮成长的经历,你从那里经过,一个意义的生成就如同水的面貌产生了鱼,其精神的爱昧是活性的。
  《红楼梦》里有一句话是“识分定”,那个“分”是一种“定数”,也就是“缘”。曹雪芹先生进一步阐释说:“穷通皆有定,离合其无缘”?!人一生插过人流走,靠着顶逆的反力活着,凭借缘的定分立规,然后有聚有散。有英雄失缘之悲,有六情众友欢喜相聚之缘。缘定了,言笑过从欢乐共之,没缘分,前生有定,是争也争不来的。所以说缘还肯定证明了它的分。
  我最早的启蒙读物是《聊斋》,我知道了人与狐之间的那种细腻的缘。便有了书生一系列故事,一系列入境的走势:“妾身与君缘尽于今夜矣!”也就常常滞留在书中,因暂时的柔情林林总总的感怀。农民书生蒲松龄可说是给了我一个好去处,让我一生结缘与书,并且无法从思想中剔除。书看多了,久了,便不知不觉地、潜意识地模拟、类推着书中的情节,于是就难免做事有点形象化,就觉得有必要做点正经的、现实的、活生生的、能出名的、概率大的事情,就感觉与书结缘真好。当拿起笔来写一些小文章,比如,有缘发表。如此就有了一种干渴后的舒畅,就连带起了和这个世界的感觉,就觉得自己生命的定分终于冒出个嫩头来。
  缘的概念于我就是父母和姊妹、朋友和爱情,这些构成了一个生物完整的缘体,我们依从这个缘体,带齐自己的肢体出发,从一个人的身边迁居到另一个人的身边,从一个城市迁居到另一个城市,留下一行一行不同的脚印,组成一个人一生一目了然的行迹。如果说我们一生与一个人或一种事物有缘,那就是缘的养料在我们组织的隔层供养我们,我们共享着这个“分”依着一天又一天的呼吸存在。  
  生有缘。  
  死有缘。  
  聚有缘。  
  散有缘。
  天地万物皆朋友,这样人生似乎才有气味。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很婉约了。有些缘是我们想而不能的。比如京戏里的鲁智深在五台山闯下祸,拜别长老唱的那段《寄生草》,“漫揾英雄泪,相辞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叹他一介武夫“哪里讨,烟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两个“缘”字连连惋惜地瞩望着鲁智深一步一回头逼近梁山。再比如某些生了暗疾的爱情,象国画里没有晕开的酒壶和牡丹的暗香,香气早透尽了,却依旧想闻出水墨的本色,可见洒落在水墨上的眼线有多么干黄?所以说,缘来的时候要懂得珍缘惜缘,缘尽的时候也要随缘化缘,却不可以入境叫真。一入境,整个思想就跟着缘瞎跑,从这个沟里爬出,便会毫不犹豫地跌进那个坑,没有半点含糊,你就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了。整个大脑皮层的沟沟坎坎都被缘填得满满盈盈,缘尽了或感凄凉、或感悲伤、或感失望,潜移默化地成了一块心病,到头来自己也被缘搞得分明地过着不是天不是地的日子。细想想对缘也是不能认真的,由是对两情相悦的事情。
  爱与恨,轻与重,并非毫无由来的喜好,因为“缘”的背后有我们摆脱不掉的东西——骨子里的血液和气质。
  与物结缘可以养人的性情,与人结缘可以充盈人的精神。佛不讲命讲因果“缘”,但世俗却把“命运”二字当成解读人生的一种误导。当风轻无力,生命幽兰绝世而去,其世间留下你生前的灵动与回忆时:绢本长卷缓缓打开,该托起和笼罩住的那种人生本色是你的善缘,而世间留下的是对你的“念缘”。
  有缘连接——人世才弥漫着重彩——有了喜怒哀乐。
  又因此,缘需要一颗善心来恩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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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45:56 | 只看该作者
     门罗:写作是一种绝望的竞赛

                       艾丽丝。门罗访谈
文/诗人丁燕   
        写作是一种绝望的竞赛
        
        你上大学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开始认真写作了?
        是的。我没有机会去尝试别的什么事情,因为没有钱。我明白我只能在大学读两年,因为那时候的奖学金只够维持两年的。那是我人生的一段小假期,是段美好的时光。大学时光是我这辈子唯一不用做家务的日子。我大学第二年结束之后立即就结婚了。我二十岁。我们搬到了温哥华。结婚是件大事——还 有搬家,也是个巨大的冒险。在加拿大境内,我们搬到了力所能及最远的地方。我们俩一个只有二十岁,另一个二十二岁。我们很快建立起了非常适当的中产阶级生 活。我二十一岁时就有了老大。我在怀孕期间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觉得有了孩子,我就再也不能写作了。每次我怀孕都刺激着我要在孩子还没有降生之前完成 大部头的作品。但实际上,我从没有完成过任何大部头的东西。
        
       你有没有一个特别的时间用于写作?
        当 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时间是在她们上学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拥有一间小书店,甚至我在书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呆到中 午时分。我是应该在家里做家务,可我用来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都去书店上班了,我就写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饭,还有他们吃完午饭离开之后。大约写到下午两点 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开始做家务,争取在晚饭前把事情做完。
        
        你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
        是的。从下午一点到三点。我写出好多东西,不怎么好,不过,我还是挺多产的。在我写第二本书《女孩与女人的生活》的时候,我创作力非常旺盛。我要照顾四个孩 子,因为我女儿的一个小朋友和我们一起住,我还要每周在书店帮两天忙。我曾经试过一直写到凌晨一点,然后第二天一早六点起床。我记得自己曾经想,这太可怕 了,我可能要死了,我会心脏病发作。我那时候大概只有三十九岁,可我却想到了这些;然后,我想,就算我死了,我也写出了那么多页的东西。他们会明白这个故 事如何发展。那是一种绝望,绝望的竞赛。
        
        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在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住过多少年?
        我在1951年底结婚,然后搬到了温哥华,在那里一直住到1963年。然后,我们搬到了维多利亚市,我们在那里开了间书店,门罗书店。我应该是在1973年夏天搬回来的。所以,我在维多利亚只住了十年。我的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怎么遇到格里的?
        我在大学的时代就认识格里了。他是高年级生,而我是新生。他是二战后退伍的军人,也意味着我们之间有七岁的差距。那时候我十八岁,极度迷恋他。不过,他没有注意到我,他那时候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人。那个大学很小,所以你会认识每个人。他当时属于一个很小的团体——我们称他们波西米亚人。他们给文学杂志写诗,他们是危险的,醉酒闹事什么的。我觉得他和那个文学杂志社有联系。我在写第一篇故事的时候,计划的一部分就是,我可以把手稿拿给他看。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他会爱上我,事情就从那儿开始了。可我把手稿拿给他的时候,他说,约翰·卡尔恩斯是编辑,他在走廊那头儿。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交往。
        
        这是你在大学两年和他唯一的一次交往?
        是的。不过,在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之后,我收到格里写来的一封信。他那时已经离开了大学。我呢,在两个学年之间的假期里,到餐馆做伺应。那是非常美的一封信,通篇是关于我的小说的,是我收到的第一封粉丝来信。那就是一封纯粹的文学欣赏的信。我对那封信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感激,因为我对他有更多的幻想;如果那 封信是其他任何人写来的,我的反应都会不一样。不过,那的确是一封非常可爱的信。再以后,我搬回了伦敦,在西安大略大学找到了工作,他碰巧听到了我在广播里的声音。我在接受一个采访。我当时一定是谈到了我住在哪里,给人的印象是我又单身一人了,因为之后他就直接来看我了。
        
        这已经是在二十来年之后了?
        至少是二十多年之后了,我们那些年也没有见过面。他看上去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他直接打电话给我说,我是格里·佛 兰米林。我现在在克林顿,我想着我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吃个午饭。我知道他家是在克林顿,还想着他可能回来看望父母。我那时候知道他是在渥太华工作,有人曾经 告诉过我。我想,他的妻子孩子在渥太华,而他在这里看望父母亲,想和旧相识吃个午饭。这就是我想象的情景。等到见了面我才知道,他就住在克林顿,也没有妻 子和孩子什么的。我们去了教工俱乐部,一人喝了三杯马提尼,那可是中午啊。我觉得我们都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我记得到了当天下午,我 们就已经在谈论搬到一起住了。真是够快的。我想我是在西安大略大学教完了那个学期的课程,就搬到克林顿镇。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就住在他搬回来照顾母亲的那幢房子里。
        
        我年轻的时候更加冷酷
        
        你成长的社区对你的写作生涯感到高兴吗?
        人们知道我在这里或那里发表作品,不过,我的写作风格并不华丽。在我家乡,我的作品也不很受欢迎,性,粗话,还不大好理解——当地一份报纸曾经发表了一篇关于我作品的社论:一种刻薄内省的人生观……其扭曲的人格表现在……这文章发表的时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要是我父亲还活着,他们不会这么做的,因为镇上每个人都非常喜欢他。他是那么受欢迎也受人尊重,大家对我的小说也保持缄默。
        
        你父亲喜欢你的作品?
        他喜欢我的作品,是的,他为我感到骄傲。他读很多的书,可他总是对阅读这事儿感到难为情。后来,在他去世前,他写过一本书,是在他去世后出版的。那是一部关于西南部内陆早期拓荒者家庭的故事,故事设定的时间就在他出生前,小说结尾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很有作家的天分。
        
        你母亲在去世前看过你的任何作品吗?
        我母亲不会喜欢我的东西的。我认为她不会喜欢——性和粗话。如果她还健在,为了能发表自己的作品,我会不得不和家里大吵一架,甚至断绝关系。
        
        你觉得你会那么做吗?
        我觉得会。我年轻的时候更加冷酷。我现在想到我母亲的时候,感觉很温柔,可我有这种感觉的时间并不长。我不知道如果我女儿写到我,我会有什么感觉。她们现在的年纪,如果是个作家的话,该是出版处女作的时候了,描述自己的童年生活。成为你孩子作品中的某个人物,这种经历一定让人感到恐怖。有些人的评论很草率, 这会伤害到其他人。比如有篇关于我的小说评论说,哦,她父亲是个邋遢的养狐狸的农夫,像这样一些句子,映射我家里的贫穷。一位女性主义作家解读说,在《女孩和女人的生活》里的“我父亲”是完全自传性的。她把我变成一个有悲惨的成长背景的人,因为我有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这还是加拿大大学某位学者的言论,我真是太生气了,甚至想要起诉她。我非常愤怒,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我觉得,她怎么写对我来说没什么,我已经取得了那么多成功,但对我父亲不公平,他只不过是我父亲而已。他现在已经去世了。难道因为我写的小说,他以后就该被认为是个“没有责任感的父亲”? 后来,我意识到,这位学者代表着年轻的一代,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经济状况下。他们生活在一个福利社会,享受全面的医疗保险。他们无法想象一些事情,比如一场疾病能给家庭带来怎样毁灭性的打击。他们从未经历过任何真正的财政困难。看到一个贫穷的家庭,他们想到的是,那是一种选择。我小时候,房子里没有洗手间,这个太令年轻人震惊了,真邋遢。事实上,他们想到的也许不是邋遢,而是:这太有趣了。
        
        停止写作会让我惊慌
        
        我们还没有问到你每天的写作习惯。你一星期实际上写作几天?
        我 每天早上都写,一星期七天。一般我从早上八点钟开始,上午十一点左右结束。剩下的时间我就做其他的一些事情。除非我正在对作品做最后的润色或什么的,那我 会希望持续工作一整天,中间只稍稍休息一下。我每天对自己的写作页数有个定量,我强迫自己完成。这和年龄增长有关。人们变得强迫自己做某些事情。我对自己每天走多远的路程也有规定。
        
        你每天走多远?
        我每天走五公里。如果我知道有哪一天我没有办法走那么多,我必须在其他时间把它补回来。我留意到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父亲身上。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你用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了一个故事,你会休息一阵子吗?
        我几乎是马上就开始下一个故事的写作。以前,我有孩子还有好多其他事情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不过,到了现在,有可能停止写作这个想法让我有点惊慌——就好像我一旦停下来,我可能会永远停止写作。我脑子里可是储存了一堆的故事。不过,写作不仅需要你有个故事,也不仅仅是技能或是技巧,还需要有写作的激情和对自己所写的东西的信念,没有它,我无法写下去。
        我曾经有过全然不知疲倦写作的日子,永远有激情和信念。但现在,我有了些小小的变化,有时候会想到,如果失去它,感觉会怎样,可我甚至无法描述它究竟是什么。我觉得,对于一个故事究竟如何,它是活生生的。它甚至与这篇故事成功与否没有太大关系。上了年纪以后,在某种程度上,你的兴致有可能被耗尽了,你无法预见这一点。它甚至在一些曾经对生活充满兴致和责任的人身上也会出现,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你在旅行的时候,可以从许多人的脸上看到这一点——比 如,餐馆里的中年人,或者像我这样在中年的尾巴上,步入老年的人。你能看到这一点,或是感觉到它,像只蜗牛,那种眼神里的讪笑。那种感觉就是,某种程度上,人对事情作出反应的能力被关闭了。我现在更加意识到,所有事情都会有失去的可能,包括以前填满你生活的主要内容。或许,应该坚持下去,做些什么来避免它发生。某些原因导致一篇故事失败——我说的不是这个。故事失败了,但是你对于写这个故事的重要性没有失去信心。这可能才是危险所在。这可能是一头野兽,藏身于老年人心里的最深处——你对于值得做的事情也失去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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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48:34 | 只看该作者
龙坪诗词碑林

文、GUODE

花岗岩一样坚硬的诗歌
写着我们前世的命运 后世的理想
从未背叛过枕边的寒剑
以及一页扁舟的江湖

5月25日,长江的浪花
依然是我们愤怒的华发
长风中的剑鞘
一如古老的书院 逐次剥落的孤独
我是你闪电中的过客

一次铭刻或一次遗忘
都是黑暗中行进的灯笼
我看见诗歌的倒影下
善良聪慧的女子
来自前世的千山修竹
筝声里,有露的衣袂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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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50:58 | 只看该作者
天尽头(外一篇)
                                 
                                    
                                          文、萧笛

小街很老了,斑驳的老房旧院,散发着一种气息,陈腐是有的,醇厚也有。
小街其实很短,不足百米。街的尽头,一端横着全市最喧闹的商业街,一端横着一条汇聚了文化宫、市政府、百货大楼这些城市重要元素的大马路。小街如瑰丽华服上一条灰色的布腰带,寒酸得扎眼。只有当这条布腰带独自铺展在眼前时,你才会发现,布片上细密的针脚其实并不与那锦缎上的女红逊色,甚至,布片上还有绣,细小的图案,和布一个颜色,不露不扬,却针脚踏实,提示着人们,这其实是一样的心思,一样的时光。
夏末的傍晚。西天的余辉悠悠地收着,并没有别离的忧伤,像一个好性子的妇人,即便内心起着波澜,颜面上依旧不做声响。
眼神呢?眼神也能藏住心事吗?
老人的眼神一直是凝固的,像他的身子,打从坐在那儿,就不曾动过。他的心呢?也凝固着吗?
凝固着的眼神应该是一幅画吧,画面上,那两条长长的辫子,微风中的柳枝一样,一摆,又一摆,老人的心也跟着一颤,又一颤。
颤动的心弦,响着一个旋律:“让我们荡起双桨……”

“让我们荡起双奖,小船儿推开波浪……”悠扬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的老人,哦,那个时候他还不是老人,是风华正茂的青年才俊。年轻有多少好呢?腰挺得要后弯了,腿似乎绑着弹簧,心海永远只过着初一和十五两个日子。眼神也好,好到只一瞟,就在人群中瞟见了那两根长辫子。舞厅里的姑娘们是从全市各部门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的。要和苏联专家一起联欢呢,哪能含糊。姑娘们穿着布拉吉,有人新烫了头发,不过呢,还是梳辫子的多。那年月兴这个。那么多的辫子,怎么就独独这双辫子入了他的眼?其实,不只是他,那天参加联欢的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那双辫子。只是,别人是看在眼里,而他是看到了心里,最不该的,是他动了一个念头,他要给她编辫子。
那双辫子真长啊,他在心里编了一辈子,却总也编不完。
那双辫子真黑啊,他的梦境从此不见一丝星光。

“爸,电视开演了。”女儿小娟推开院门,叫他。
老人缓缓地收回目光。天边,夕阳最后的光芒刺痛了他,他眨眨眼,两滴老泪垂在眼角。小娟扶他起来,回手拾起马扎。
饭菜已经摆到桌上,电视里,是《金婚》的片头,小娟妈默默地盛饭,摆筷子,并不抬眼看他。
就吃饭,就看《金婚》。
菜是焖肉鸡珍。
他喜欢吃红焖肉,天天吃也没够,小娟妈却反对他吃。小娟妈的反对不光有言辞,还有行动。他忍不住了,跟小娟妈吵。小娟妈的理由很充分:“血脂都那么高了,再吃,不要命了?”
他使劲地把筷子摔到桌上:“我连吃什么的自由都没了!我活着还有啥意思?”
小娟妈脸上浮起冷笑:“哼,自由?”
他的火气泼了水一样,“嗞”地一声灭了。
小娟把筷子塞到他手里:“吃饭吧。看你们俩,真是老小孩了,为了这点事也能扯到自由上来。要不,妈,您让一步吧,人总不吃肉也不行啊,再说,我也馋啊。您看,一个月做一次红焖肉行不行?让我们解解馋。爸,你就听妈的安排,一个月只吃一次,行不?”
小娟跟他亲,跟妈妈倒有着几分客气,说话口气上都听出来了。
他不言语,端起碗来继续吃饭,眼睛的余光却留意着小娟妈的反应。小娟妈也没言语,闷着头喝汤。
小娟的建议就在沉默中通过了。于是,他就盼着每个月的那一天,甚至,他会刻意在前一顿少吃一些,留着肚子,等着那顿红焖肉。
今天,是吃红焖肉的日子吗?好像刚刚吃过没几天呀。他想问问,又忍下了,老了,日子过得快了,别说一个月,一年的日子,一晃也就没了。细想,一辈子,其实也是眨眼间。生命这样短,值得在意的又有多少?老人的心里疼了一下。
小娟妈挟了一块肉放到他的碗里。他赶紧回报了一个笑脸,却没送出去,小娟妈早把脸转过去,盯着电视了。
讪讪地收着脸上笑纹,也去看电视。
电视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没了影,只剩下声音。小娟走过去,这儿那儿地查看,没发现有啥不对,伸手就在电视上“啪啪”地拍打,竟是手起影出。正是男一号的表情特写,那一脸的无奈和愁苦被放大着,满满一屏幕,无处躲,无处藏。他爱上了不该爱的人,结局能怎么样呢?
嘴里的红焖肉没了滋味,他放下碗。小娟妈斜他一眼:“不是好这口吗?咋又不吃了。”
“好也不行啊,得听你的话啊。”他感慨万千,移坐到沙发上,端起茶水杯。口气里招摇着寻求和平的橄榄枝。
“听我的话?哼!”小娟妈并不领情。
“咋的?没听你的话吗?”他竟没了先前的耐性,口气里带了火星。
平常的话里,都带了机锋,俩人心里明白,彼此在说什么。
小娟急忙灭火:“又来了,又来了。爸,你吃个水果吧,解腻。”
小娟把一个橙子塞给他,又往妈妈的碗里添着菜。
电视又没影了。
他起身出屋,抓起屋门口的马扎,走到院外。马扎放到地上,人还没坐下,眼神已经飘过去了。
那是小街尽头,临着大马路的一幢小楼,三层,最西边,一扇小窗,仿佛一个巨大的磁石,牢牢地粘住了老人的目光。

小楼也旧,旧得跟小街一样,不见了一丝光彩。当年,小楼却是万人瞩目的干部楼。那年,地委盖了三个这样的宿舍楼,这一幢,多是小户型,就分给了年轻干部。年轻,意味着前程,很快,这些年轻人走到了地市各个重要部门的领导岗位,很快,他们搬离了小楼。但接着住进来的,还是年轻干部。房子也有命运呢。既叫了干部楼,就和干部结了缘。
他们家却一直住在小楼里。有什么办法呢,当初分得这房子,是因为她在地委秘书处工作。可是,她生完孩子就病了,长期病休,让她失去的哪里是一次重新分房的机会呢?而她的丈夫,也为了照顾她,调到一个基层单位,做了空闲较多的图书室管理员,一生没有升迁。
唉,好好的人,怎么就病了,得病也行,可她那叫什么病啊,不疼不痒,只是浑身无力,慢慢的竟然全身都不能动了,和植物人比起来,就剩下眼珠能转,嘴能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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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51:3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从她怀孕,他们的接触就少了。后来,竟断绝了来往。
这样的断绝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可是,不情愿又能怎么办呢?
各自离婚吗?他们似乎还没来得想得这么具体,他们心中思念的火焰刚刚燃起,每天每天,他们只是想着,用什么办法能见到另一个。他们掏空了心思地制造相遇的机会。送文件,发通知,这些跑腿学舌的事,是先前她最不愿意做的,现在却争着去做。因为,做这样的事,需要在机关大院里跑个遍,她就有机会路过他的办公室,甚至有的通知和文件就要他亲自接收。而他呢,本来电话里能说的话,能办的事,他竟要亲自去面谈,为的是在办这些事情的时候,能在她的办公室门前路过。他们努力地,像一般同志那样平静地点头,问好,打招呼,但是,他们相望的眼神里,跳动着的火苗却无比炽热,那是能让他们融化,能让他们变成灰烬的熊熊烈火。
他们在彼此的目光中诉说,纠缠,商量。
终于有了机会,有了单独相见的机会,他们几乎已忘记了世界上还有语言这个东西。
纸,怎么能包住火呢?渐渐地,机关里有一些风言风语流传起来。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小娟妈。她不吃,不喝,不睡,不上班,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当然,关的不是她一个人。还有他。
她涕泪涟涟,诉说着,他们结婚后她为这个家所做的一切。她苦口婆心,一一描叙,机关里所有在生活作风上出了差的人的下场。他听着,却无动于衷。若不是当初两家的父母信守什么指腹为婚的约定,他怎么会娶她。可是,当她发誓,要用一包耗子药,结束她和三个孩子的性命时,他投降了。答应了她,一定了断。
他不知道,小娟妈还去找了她。
面对她,小娟妈不哭不闹,甚至不说一句伤害她的话,只把那几个因为儿女情长而葬送了事业前程的人的名字一一道出,然后,问她:“你愿意他跟他们一样吗?”
她仰起一张泪脸,无助地看着小娟妈。眼泪如秋雨,无声无息,却绵绵不绝。
他们再一次相遇时,她深深地低着头,快步走过。他也只好假装目不斜视。
他们,甚至,都没有一次告别,就这样,成了路人。
可是,还是会相遇。毕竟在一个在机关大院里上班,在一条小街上居住。可是,那样的相遇真不如不遇。远远的,她就低下头,或者故意去跟人说话聊天。他只能远远的看她一眼。不知哪一天,他发现她起了变化,是脸变圆了?还是腰身粗了?他暗中的眼神带了力气,哦,是她的肚子。虽然,她穿了宽大的衣衫,他还是看到了,那饱满起来的肚子。
她怀孕了!
女人怀孕其实是一种态度。肯为一个男人生养,那女人心中定是有了要和那个男人共有今生的信念。她的怀孕,是在宣告,和他的彻底了断,是在宣告,她要她的丈夫好好过日子。他的心里隐隐作痛,心思在眼神中流露出来,就带了气恼。她懂了,却总是温和地笑笑,有时,还故意地挺挺肚子,神情得意。他忽然有些伤心,女人善变,可她变得太快。曾经那么好,那么好,怎么能这么快就忘了?再遇见时,就不去看她。没人时,垂着头,在心里,狠狠地,用恶言恶语来埋葬记忆中那些美好。
怎么能埋葬得了呢?本是想忘记,往事却更清晰了。她聆听时,专注而深情的眼神,她嬉笑时,调皮的表情,甚至,她压抑的喘息,有时就在他耳边重现。下雨天,他撑着伞,忽然感觉她就在他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着那些让他热血沸腾的疯话。起风了,他推开窗子,伸出手臂,恍惚中,好像她的发丝在指间滑过。他下意识地拢起五指,手心里却是让他心疼的空。
好一阵看不见她,他知道,她生产了。不知怎么,他很想看到那个孩子,是好奇吗?他说不清自己。他甚至盼着,她什么时候抱着孩子出现在小街。可是,她一直没有出现。终于,他知道,她病了,是一种极罕见的神经系统瘫痪症。他的丈夫带着她走遍了北京上海大大小小的医院,最终得到了答案都是一样的:她再也起不来了。他的心扎了一根针一样,隐隐地,长久地痛。他问自己,咋不怨她了?不恨她了?没有答案,只有心里的痛。
他不止一次地动了想去看看她的念头。可是,他的脚步还没走出院子,就感觉到了身后小娟妈投过来的目光,那目光冷水样,让他的念头“嗞”地一声,淬了火。
闹荒年的时候,有一天,人们听到小窗里传出一阵一阵凄惨的哀叫。邻居撞开了门,冲进去。一只饿极的了耗子正在啃食她的鼻子。而她除了发出“啊啊”的叫喊,竟然连头都不能晃一下。
从此小街人都知道了她的病严重到了什么程度。人们禁不住叹息,多好的一个人啊,全城数得着的美人呢,却得了这样的病。命运弄人啊。小街人可怜她的同时,也更加佩服她的丈夫。因为,那天,冲进屋去的人,看见她铺的床单、盖的被子,全是白色的,房间里整洁得纤尘不染,而且,没有一点点异味。小街人纳闷,家里有一个瘫子,咋还会这么干净?
只有他知道,她有洁癖,这干净是她丈夫依了她的意愿。先前,他曾经有过无数次的冲动,找个机会,上楼去看看她。小娟妈的监督措施虽然严密,可他知道,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机会总会有的。可是,自从“耗子”事件之后,他就断了去看她的念头。他忽然觉得,她丈夫不易,他不能再去伤这个男人。隐约地,他还想,她丈夫看不见他去,会对她更好。

夕阳落尽了,没有晃眼的光芒,小窗的一切更清晰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小窗原来是木窗框,后来,换了塑料窗。窗台下,安装着可伸缩的晒衣杆,杆上几乎每天都要晾晒东西。有时是衣服。衣服很容易辨别,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哪一件是她的。她喜欢素色,白,或者黑,偶而,会有蓝,也是那种沉着的花青色,她的身上永远看不到艳丽和喧闹。也是啊,已经有了十二分的姿色,哪里还要那些红红粉粉的来帮衬。他望着那些衣服,就像看见了她的人。像从前,他在办公室,伫立窗前,看着她脚步轻盈地在机关大院里走过,挺直的颈项,似有无尽的骄傲,两条长辫子在身后摇着,摆着。与她擦肩而过的男人,十个有九个半要回过头来,目光追着她,喉结一动,或者不自主地舔下嘴唇。那时的他,心里就盈满惬意。他知道,他们看也是白看的,她的心里装着他,而且,只装着他。
有时,晒衣杆上会是被单。这很让他费神。那些被单全是白色的,他努力地猜着,哪一床是她的。猜得烦了,他就怨,当初,她怎么没要一楼呢,若是一楼,他就能站到晒衣杆下,闻一闻被单的气息。别看洗过了,他也能闻出她的气息。那气息不是刻在他的记忆里,而是融在了他的血肉中。唉,若是一楼,还说啥呢,在窗前路过的时候,探探头,就可以看见她了。
一个有大风的日子,老人等来了机会。晒衣杆上的被单被风吹得像热血青年手中的旗帜,抖个没完,终于,挣脱了木夹子,从杆上飞起来。老人几乎是从马扎上跳起来,快步向被单飞起来的方向跑去。
被单让风扯着,鼓着,在风中飘上飘下,忽快忽慢。老人的脚步便随了风的节奏,快几步慢几步地挪动。脚步轻巧,不像平日里那般拖泥带水。老人仰着脸,一双眼死死地盯着被单。他长长地伸着手臂,大张着怀抱,仿佛,那床单是个人,掉到地上会摔伤,摔疼。老人希望自己的臂膀和怀抱能为被单拦住风,遮住尘。
被单在风中滚动,老人伸着一双手在小街上蹒跚而跑。风掀起了他的衣襟,吹起了他的头发。他的头发全白了,白白的头发在风中抖动,像老人那颗激动的心。
老人终是没接到被单。风喘了一口气,被单像一只被击中的战机,在空中翻滚了一下,滑向地面,又被风卷着,裹满尘土,缩到了墙角。
老人站到被单前,已经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老人顾不得匀匀气,就去拾被单,使劲地抖着上面的灰土。被单在老人的眼前哗哗作响,一股气息穿破洗衣粉的味道隐隐地,顽强地荡开,荡开,扑进老人的鼻子。老人鼻子一酸,忽然想把被单塞进怀里。
风在小街上吼着,奔跑着,远处谁家小棚子上一片彩塑瓦被掀掉,发出哗啦啦的响声。老人从怔忡中醒来,一时,竟不知如何处理手中的被单,就抓着被单往回走,没走几步,心里忽地一动:应该把被单送过去呀!
哎呀,多好的理由啊,我来送被单!我们是邻居啊,是老同事啊,看见被单掉了,捡了送回来,应该的啊!然后,然后啊,就顺便看看她!
老人的心里豁然一亮,脚步竟也轻快起来。他想着,站在她的病床前,他应该说些什么,应该是什么表情,什么语气,他想说,哎呀,你这一病就是三十多年,三十几年了呢?是三十八年!三十八不见,你好吧?
老人知道,她早已说不出话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她会用“呜呜”的声音来回答她吗?会不会哭呢?要是哭了,他丈夫会不会生气。唉,哭就哭吧,三十八年啊,掉两滴眼泪算什么呢?
“三十八年!三十八年!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老人竟不自主地念叨起来。
楼角转弯处,差点和一个人撞个满怀。
那人脚步很急,力气也大,把老人撞得一个趔趄。老人定睛,是你?
是她的丈夫。一个和老人年龄相仿的男人,只是比老人个子矮好多,面容上也和善许多。
她丈夫看清是老人的同时,也看见了他手里的被单,就伸出手来:“谢谢你啊。”
老人极不情愿地把被单递过去:“脏,脏了。”
她丈夫接过被单,看了看,说:“没事,我再重洗。”
“辛苦你了。”老人脱口而出。话音未落,老人自己先惊骇得张大了嘴巴。自己是谁啊,怎么有权利向她丈夫道辛苦?
她丈夫“呵呵”地笑,好像没听出什么似的。
楼角处,风小了许多。两个老男人面对着面,一样的满头白发,一样的满脸褶绉,还有什么是一样的呢?她丈夫看见他,竟然生出了说话的欲望:“没办法。当初,她刚得病的时候,我洗衣服,得把盆子摆到她跟前,让她看着。我少搓两下,她就嗷嗷叫。有一回,气得我把洗衣盆踢了。她就哭起来没完。呵呵,我就心软了,唉,一个大男人,跟个病人较什么真呢,依着她,不就得了。”
“你,很伟大。”老人的话发自内心。
她丈夫看了看他,目光竟有些迷离:“我上辈子欠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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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10:53:20 | 只看该作者
欠她的?上辈子?人和人是这么回事吗?那我上辈子欠了谁?谁又欠了我?这辈子呢?我又欠了谁的债?
老人陷入自己的思索中,竟连她丈夫的道别都没听见。直到雨滴砸到他头上,他才如梦初醒般,一步步往家挪去。沾了雨水的脚步,很沉,很沉。

此刻,小窗前什么也没有。该收的人家收回去了,连晒衣杆也收了,紧紧地贴着墙壁,空空地吊着老人的眼神,在风中悠荡,没着没落。
“叔,吃过了?”一个声音在他身边响起。
他回过头,笑了:“志强啊。”志强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臂膀,笑起来也是一脸的憨厚,跟老人的笑容很像很像。志强说:“姐打电话找我,说电视坏了。”
他要站起来,却一下子没起来,志强伸手挽起他。他靠着志强的臂膀,那臂膀真是有力啊,跟他年轻时一样。他问志强:“吃饭没?”
志强告诉他,刚下班。他想让志强在家里吃饭,可是,小娟妈已经把饭桌撤了,正在厨房哗哗地洗碗,就拿起自己的杯子,递给志强。志强笑笑,接过来,喝了一口,又递给他,转身去鼓捣电视。小娟在旁边跟他说着源尾,俩人问问答答,小屋里便有了些温馨的东西。
志强年轻的时候,喜欢小娟的妹妹小雯。
要命的是,小雯也喜欢志强。
开始的时候,大人没注意他们,一条街上的邻居,小娟小雯打小就和志强投缘,总在一起玩。志强偶而会来他们家串门。虽然,小娟妈明显地不喜欢这孩子,可他每次看见志强都觉得亲。他和小娟妈生了三个,全是女儿,其中一个还在三岁的时候,出麻疹死了。男人没儿子,心里就有一个地方是空的。
有一天,他下班回家,小娟小雯正和志强在院子里玩着什么游戏,三个孩子蹲着,围成一圈,头挨着头。听到院门响,志强回过头,冲他笑笑。那一瞬间,他竟然如电击一般,意识有些模糊。志强,志强,你……
“叔!”
“爸!”
“爸!”
三个孩子围上他,扶的扶,喊的喊。他摇晃着的身子站稳了。
夕阳的光芒,打在三个孩子的脸上,他看得清,三张小脸上细细的绒毛。三双清澈的眼睛充满担忧地看着他。那三双眼睛竟相像得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抬起手,本是想摸摸志强的,可是,他的手还是先落在了小娟小雯的脸上,最后,才去摸志强。他摸着志强的脸,仿佛摸着小时候的自己。他好想把志强搂在怀里,用胡子去蹭蹭他的脸,去拍拍他结实的屁股蛋儿。他竭力地克制着,克制着,让心头的浪潮一点一点地退下去,轻轻地把手拿开,然后若无其事对孩子们说:“玩去吧。”
三个孩子的注意力又投入到他们的游戏中了。他慢慢地走进屋,慢慢地坐到沙发上。突然,弹簧一样跳起来,到书柜上拿出一本影集,急切地翻起来。终于,他停下来。影集的那一页,有一张一寸的小照片,那是他小学的毕业照。
照片是黑白,泛着浅浅的黄色。
但是眉眼是清晰的,清晰得仿佛当年的他就在眼前。可不就在眼前。他拿着影集,走到窗前,看一眼窗外的志强,再看一眼手里的影集。
他忽然有了恨。恨她。她怀了他的孩子,为什么不告诉他。他猛地合上影集,想,应该去找她理论理论。片刻的冲动后,他想起,她生下志强就病了。也许,她并不是不想告诉他,她是没机会。
如果,她没病呢?她还会给他什么机会?、
当年,她在他面前故意地挺起肚子的情景又浮现出来,原来,原来,那个她与之共有今生的男人是他!
他默默地收起影集,觉得心里空着的那个地方一点点地充盈起来,甚至有一种膨胀感,让他觉得憋闷。他走出房间,走出院子,站在院门口,他又不知要去哪了。四处打量,眼神不自主地停在了小楼上。
三个孩子的笑闹声不时从身后传来,那一刻,他忽然很感动。心里软软的,很想和孩子们一起玩,和孩子们一起笑。
可是,他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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