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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 公安交警警务公开若干事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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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09:1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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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剧毒、危化品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1、违反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有关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对违反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移交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查处。
(一)未申领《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通行证》的,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利用骗取的许可证件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通行证》,或者使用作废的许可证件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车携带《通行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提供已依法领取《通行证》的证明,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通行证》核准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运输剧毒化学品,未向公安部门报告,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不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通行证》交目的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由原发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二)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三)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向交通部门办理水路运输手续,擅自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
  (四)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
  (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托运人未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脱离押运人员监管,超装、超载,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向公安部门报告,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不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的;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露等情况,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的;
(五)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九、道路限速、测速的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对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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