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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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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喜报:中央开始对环境污染的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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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1 18:25:18 | 只看该作者
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有: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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