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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还能不能要回之前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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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3-5 16:4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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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近二十多年一直在外,92年家里装了一固定电话,直到14年年底回老家过年才知号码己被别人使用,好像在13年中还是14年年中之前还每月交了占号费,具体时间记不起,反正时间不长,到期没想起来忘交了,也没收到有关部门通知,就已经归属他人,每想起心中隐隐着痛!请各坛友支招怎样能失而复得?如能解决  重谢,谢谢大家!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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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3-5 17:15:41 | 只看该作者
这得到电信去咨询,不过我觉得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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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3-5 17:24: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3个月不交费,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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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3-5 17:29:01 | 只看该作者
号码比较顺号的就可惜了,比如888,77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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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3-5 19:56:00 | 只看该作者
在外武穴仁,新年好!
     根据你的描述和我对电信业务的了解,你所说的“占号费”应该叫“停机保号”业务,我家以前也办过此业务月收费好像是5元,据你记忆在13年(或14年)年中之前都交了,后来忘交了。。。
    百度了一下《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第三十五条规定 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鉴于以上规定,看你能否与该号现用户和电信部门协商、沟通,予以恢复你的原号使用权,以上仅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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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3-5 20:06:38 | 只看该作者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5-3-5 19:56
在外武穴仁,新年好!
     根据你的描述和我对电信业务的了解,你所说的“占号费”应该叫“停机保号”业 ...


请留意该规定是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的字样,而不是应该“通知”补交,一个是权力一个是义务是两个绝然不同概念,如你能找到有“应通知”补交的义务法律条款而电信部门又未履行,就可依据该法直接找电信部门索回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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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3-5 21:28:36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武穴电信学习您的做好事不留名精神,悄悄地把您的原号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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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3-5 21:31:50 | 只看该作者
论坛默默奉献的爱心家,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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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3-5 21:53:30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还是楼主自己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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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22:29:5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各坛友对我帮助!我也拨了几次原号码每次都是一小女孩接的,也没法沟通,真不知如何好,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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