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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冰城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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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快讯] 针对教育最近几期现象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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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8-20 11: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伟峰 发表于 2014-8-20 00:12
武穴教育局勇于接受网民意见,已经开武穴之先!

苏伢,你是看的什么呀?
有人指出,此文不能代表教育局,我是赞同的,因为教育局人才济济,绝不可以以此文为代。
另外,有人认为此文表达的是接受社会监督和批评。
可实事上,正好相反,文字中多次说到,不容外圈人士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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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8-20 12:41: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城,莫非第一问你的问题,你要以真回复,别扯拖欠,这个各行各业都有受害。你更不该提在凤凰网的“当年勇”,这个有点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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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8-20 12:4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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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8-20 15:1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从头到尾没有事件。你可能对“事件”这个词没有搞懂,我简单为你补习一下之后,再来检查武穴论坛关于老师私自违法补课箅不算于“利”,个别人不顾法规,极力为违法辩护,还大言不愧的以教育团体的名义行文,算不箅“邀功”。事件,是指在某一具体时间,地点,发生具体人为责任,影响很大,方为事件。我们这里议论的是不合理,同时违法的一件事情,是私心膨胀,贪图钱财功利而引起的,社会的高度反对。你看你,连个概念都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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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8-20 15:1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认真回复莫非第一吧,他己把你整得焦头烂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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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8-20 15:3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下补课1,违法,2,背德,3,害人。三点结论天下共识,他还要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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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8-20 22: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城冷雪 发表于 2014-8-20 17:04
回二句子同志:
你回复中有几个错字,冰城老师特在此地为你提出修正,箅字应当改成 算,大言不惭,而不 ...

连法律含义都不懂,还好意思在这里扯。你去查查字典吧,看教育部颁布的法规有没有法律效率,我都赖得教你。我赞成的是:不懂就不懂,要谦虚的学。知识不够就老老实实做一个旁观者。这里是论坛,或者,退一步说,说说也无妨,但是不能害人,不能教唆违法。错别字我也有,如果你主贴只是几个错字,或者只是糊说八道,我也不会理你。你也知道,我是不会看一眼的,更不必说回你帖。可是,你却在这里颠倒黑白,别人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补课行为提出批评,而你却在这里为圈子利益辩护。辩护也行,你却胡言乱语,说什么是不尊重老师,说什么外行之人不能说话。那么我问你,那一个行业是可以不用尊重的?那么,以你之见,任何行业,包括任何行业出了问题,不是这个行业的人,就说不得了?你什么狗屁逻辑?我都赖得跟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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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8-20 22: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呀,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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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8-20 22: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仅凭记忆免费为你讲讲法包含那几种。
一,宪法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实体法,程序法。
三: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政策规定。
四,各部,委,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定。
以上必须遵守执行,属于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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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8-20 22: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写出你这样的文章,别说还在这里说话,都会羞得找地缝钻。
文,理两样,你没有半点可取之处,处处漏洞,还搞个蓝色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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