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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叮叮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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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天天状告老师补课的都是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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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8-6 15:09: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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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8-6 20:58:04 | 只看该作者
冰城啊,我劝你明天赶快去打疫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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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8-6 21:0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冰城冷雪 发表于 2014-8-6 14:43
我只是发表个人观点,存在,就有其存在的理由。我们应当尊重事实,教育部不允许补课,但外面的补课机构很 ...

你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贪官无罪,杀人有理?这些都存在,合理吗?同理,我理解老师的辛苦和清贫,如果他是好老师的话,我也同意提高教师待遇,但是,任何历史阶段都有进步与落后,潮流的东西不一定正确,大多数人的见解也不是真理,可是顺应民意很重要,如果大众不接受,说明至少变革的时机还不成熟!就像你在2000年前宣扬资本主义你就是个疯子!另外你对律师的理解也让我惊愕,为坏人开脱是他的职业道德!判决是法官的事,拥有为所谓坏人开脱的保障是司法公正很重要的一环!建议看看海洋法系的陪审员制度,理性看待法制精神!医生也会抢救杀人犯,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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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的理解有偏差。  发表于 2014-8-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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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8-6 21:17: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冰城冷雪 发表于 2014-8-6 14:43
我只是发表个人观点,存在,就有其存在的理由。我们应当尊重事实,教育部不允许补课,但外面的补课机构很 ...

我知道你把在此鼓吹的老师比作为恶人辩护的律师,让人听见不同的声音。可是真不一样,律师辩护是一个程序,一个职业。老师喊着要钱顶多算自我辩护,你们现在是被审判的对象,按照大陆法系习惯,国法已明示,老师就不要争辩了,按照海洋法系精神,由最普通广泛的人群判决是否有罪,很显然,爱补课的老师也输了,地球上的法律不适用,冰城老师要借用宇宙法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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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很重要,律师为犯罪辩护也只能是在有法律条文,和法理的框架内去辩护的。  发表于 2014-8-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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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8-6 22:08:52 | 只看该作者
“文革”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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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8-6 22:31:01 | 只看该作者
一人不慎落水,路人聚而欲救之。一人说,落水者是公务员,路人散去一半。另一人说,是公安局的,又散去一半。又有人说,看上去像城管,路人皆散去。猛然有人说,是证监会的,路人蜂拥而回,以石投之,让他活着上来那不是坑死人吗。突然有人惊呼,是老师,众人皆纷纷跳下将其捞起,此人正欲感谢,众人答:你悲惨地活着吧,这样我们才不会是最底层。

家长对老师说
我的宝贝还小
你要用心教他
因为你是老师

领导对老师说
学生成绩不好
你要用心提高
否则要你下岗

政府对老师说

你们先好好干
你们和公务员同工同酬
法律规定的有望很快实现

学生对老师说

读书有什么用
像你没钱没势力
我就是不学
你又不能赶我回去

专家对老师说

要改善教学方法
只有教不好书的老师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社会对老师说

你是园丁
你是蜡烛
教师是太阳系里最光辉的职业

老师说
我被家长责问得哑口无言
我被领导恐吓得噩梦连连
我被教师法骗得有冤难辩
我被学生折磨得遍体鳞伤
我被专家羞辱得无地自容
我被社会捧上天后摔了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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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8-6 23:17:58 | 只看该作者
老师非得补课才能教好学生?可笑的理由,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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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千,道一万,不去参加补课不就完了  发表于 2014-8-7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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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8-7 08:32: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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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8-7 08:33: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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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8-7 08:36: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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