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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武穴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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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0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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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黄冈市委办公室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年5月27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湖北省黄冈市委办公室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办发〔2014〕1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4〕1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探索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方式方法,现结合实际,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武穴市作为县级单位全市整体推进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各选择3个村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行确权确地的要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则要把股权落实到人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
  二、分阶段推进落实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4年4月30日-5月31日)。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市和各县(市、区)及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办都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确权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试点工作组,包乡镇驻村指导试点工作。
  二是确定试点单位。除武穴市外,其他县(市、区)要从人地矛盾突出、二轮延包问题较多、农业现代化程度及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中选择三个村开展试点。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省、市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地更加具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四是进行宣传动员。市县两级要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试点乡镇、村、组要分别召开乡镇和村干部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以试点村为单位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每户发放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提纲,做到家喻户晓。
  五是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对各县(市、区)、乡镇办、村及相关部门参与试点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以及操作流程和技术,明确试点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一是查清承包土地现状。对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查清每块承包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农户承包地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是查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
  三是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妥善研究、及时解决,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方案、合同等。
  (三)测绘公示阶段(2014年7月1日-8月31日)。
  一是勘测定界。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要求,采取实测、“图解+实测”或其他简便易行的方法开展测绘,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二是公示确认。村实施小组对测绘编制的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登记颁证阶段(2014年9月1日-11月30日前)。
  一是建立健全登记簿。根据乡镇办上报的登记资料,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二是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确股方式确权的,参照确地内容建立健全股权登记薄,将股权证书落实到人到户。
  三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归档保存。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归档集中保存。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一是开展梳理总结。各地要对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试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逐层上报,为上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以指导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是开展检查验收。武穴市要组织力量逐层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其他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试点村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领导小组将在12月15日后对县(市、区)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黄冈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试点村所在的乡镇办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进行指导试点工作,并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共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同级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负责保障市试点办公室的必需工作经费,县(市、区)财政负责保障本辖区内的试点工作经费;同时各地要通过试点工作成效,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试点工作经费要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为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成本费用依据。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工作。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部门负责试点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相关资料;农办负责政策研究和试点指导工作;法制办负责试点的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政研室负责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政策问题;林业部门负责提供退耕还林资料;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做好试点地区信访维稳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要先予以依法纠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进行登记确权。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全面参与、全程监控,确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
  (五)加强检查督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工作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县(市、区)要及时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遇到问题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12月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检查验收情况,纳入“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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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1: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头蒙 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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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1: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主要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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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2: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发一笔横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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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19: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了么,松阳那些田地被有色公司搞走,300块一亩,能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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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8: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不要让作恶的村干部把经念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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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1: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肥了那些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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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6: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如果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村民,经营权由承包人来决定交给谁,农民想依靠土地发一笔比较难.
    很简单,这个思路与房产相似,所有权就是房产证,承包权就是使用权(无房证,有使用权证,一种变相的福利),经营权就是租赁(合同)
    三权中什么最关键?那就是所有权,即使你把承包权\经营权玩得花做缠,所有权者一旦改变游戏规则,大家就只能大眼瞪小眼,对于想购买承包权而又尊重法律的人来说,存在着相当大的隐患,出价也就不会太积极,也只有"先知先觉"的人才会偷偷的收集大量的廉价筹码.这样的话,承包权转让的价格很难高起来.
     对于农民来说,拿到承包权后,要么以较低的价格将承包权转让给别人,要么就以每年500元/亩左右租给别人使用,要么呢,就自己去种庄稼吧,这三种情况,好象都与发一笔无关.
    当然,宅基地的所有权似乎属于村民的,相信价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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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16: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千年等一回,等到的不是许仙,而是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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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09: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听到什么动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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