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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武穴市规划局领导: 您好! 我们是丽江豪园(体育馆广场旁)的住户,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看我们反映的意见。 湖北春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2011年开始,将位于丽江豪园小区南面原棉花宿舍开发为“春江苑”项目。2012年5月开始拆除原5层砖混老房,未经任何职能单位同意,擅自进行打桩。此处离长江干堤(黄广大堤)的直线距离为20米,仅隔沿江大道一条路而已,直接威胁长江干堤的安全。开发商说“堤防部门同意了,规划同意了,市政府领导同意了,就可以建了,有什么危险大堤的”。后因我们向市委书记吴美景信箱及长江水利委员会信箱、省纪委信箱反映,市规划局才制止了打桩行为。 今年4月份,该开发商又开始建设,并将2012年原定建设17层增加到23层楼。因我们住户意见过大,市规划局才同意召开春江苑项目听证会。2013年6月4日上午我们参加了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的听证会。会上规划局总工程利军同志,为该处建设26层、23层两栋高层作了说服性解释。但我们及该项目东边的石油宿舍住户,一致认为这不符合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均一致“不同意此处建设高层楼房”,并分别阐述了意见。听证会当场未形成任何意见和建议,草草收场。(听证会现场有录音可作证) 我们认为: 一、该项目规划建筑容积率,间距比,密度太高,这将严重影响到丽江豪园小区D2栋、A2栋的采光权和通风效果 该项目规划基准容积率已严重违反武穴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法定文件。我市明文规定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按规是不宜单独建设,要求按国家规范来的间距比(1:0.8),而市规划局在听证会上介绍的间距比只有1:0.43,密度比是百分之45,容积率是6.5高于武穴控详3.0,多出了3.5,大大超出了规定范围。 公示期间我们与规划局工程科领导交涉,规划局解释说老城区间距比要小些。我们认为,规划局所说的老城区建筑比要比规定的小些也不至于小到间距比只有1:0.43吧。开听证会时,规划局说新建的高层不会遮挡后面八层楼的阳光,不能只是嘴上说,要拿出科学的验证数据来佐证。 二、该项目公然违反《湖北省河道管理法》,置长江大堤及80万武穴人民安全于不顾 此处离长江干堤(黄广大堤)的直线距离为20米,仅隔一条路而已。直接威胁长江干堤的安全。 《湖北省河道管理法》中第七条规定“严禁下列损害堤防的行为:……..六、在堤防迎水面一百米、背水面一百五十米范围内打井,修建地下防空工程和未经批准进行爆破、钻探………。”然而此处离长江干堤(黄广大堤)的直线距离为20米,仅隔一条路而已。如建设26层和23层两栋高层商住楼,需要深挖大量土方,直接威胁长江干堤的安全。 三、该项目建设高层建筑严重威胁我市市民自然灾害避难场所的安全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在自然灾害避难场所周边不允许建设高层建筑。我市体育馆广场是自然灾害避难场所,春江苑项目如建设建设26层和23层两栋高层商住楼,势必严重威胁我市市民自然灾害避难场所的安全。另外,春江苑项目应该通盘考虑一下体育馆广场周边环境和美观、整体协调布局。 四、该项目建设对周边房屋的房屋基础安全影响严重 春江苑项目两栋高层建起将会造成地基下沉,对周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增多。按现公示规划“春江苑”小区只有一个进出通道,也不符合消防要求,他们跟我们丽江小区后出通道共用也将会造成道路拥挤。 综上所述,我们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保障我们丽江豪园小区D2栋全体业主各项权益的前提下更改春江苑项目建设方案。 此致 敬礼 丽江豪园小区D2栋全体业主 2013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