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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祝德

[投诉曝光] 路人倒了扶不得 法院乱判我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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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5: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乐0 发表于 2014-3-11 13:20
所谓的三个问题放在一起,1:死者头部受伤死亡,2:死者生前倒地没有其他人在场,3:其中证人4和6说被告自 ...


分析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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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5: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步之内 发表于 2014-3-11 09:10
好,我再回你最后一次。
首先,我认为被告撞了人,是因为把三个证据联系起来看得出的结论,你非得把这三 ...

反正被告都已经上诉了,还在这里挑动网友的情绪干什么?你说法院判错了,你就拿出证据来,网友肯定支持你,但是没有人愿意被带有特殊目的的人当枪使。-----------此话说的不恰当。我只是是想事实的真相公布于众,让大家凭良心来判断这件事,同时提醒各位以后遇到此情况时多留个心眼,避免吃闷亏。我上诉的目的,是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正是相信法律,相信黄冈市中院的法官不会这么乱来,我才选择走上诉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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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5: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乐0 发表于 2014-3-11 13:20
所谓的三个问题放在一起,1:死者头部受伤死亡,2:死者生前倒地没有其他人在场,3:其中证人4和6说被告自 ...

谢谢你的精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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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5: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http://bbs.wuxue.cc/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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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5: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做好事,而引起这样,就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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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5: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http://bbs.wuxue.cc/forum.php?mo ... page%3D1&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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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6: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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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3: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象LZ所说,就是说LZ说的完全真实的话,如果死者是从卫生院出来,而且走路跌跌撞撞。后倒地死亡的,尸检结果是后脑撞击引起死亡,我认为先不管这是不是你撞倒的,因为这已死无对证。你应该申请重新作尸检,虽然第一次尸检结果后脑撞击引起死亡,但没有说明是因为什么倒地,重新尸检是要检查下死者有没有其他病症,因为他是刚刚从医院出来的,看看之前的病症会不会引起他自然晕倒可能,如果有,那对你就十分有利了。
还是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话,你说当时现场没有一个人,那原告方的几位证人的证言又是怎么回事内?法官为什么会采信?
估计现在死者也已经火化了,法院的一审也判了。好多事情也很难说清楚了,你又提不出对自己很有利的证据,即使真的不是你撞倒的,你也只有认裁了。现在的问题是看自己愿意和可以接受的认裁多少的问题,一般来说,民事案件,法官在没有判决之前会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我看你当时应该接受调解会更好点,因为既然是调解,就不可能完全照原告方提出的所有要求来给的。
我看你也是请的代理人的,应该也是律师吧?以上几点他为什么没有提质疑和申请?以及给你的提示?
其实啊!请律师,尤其是能请个好的专业和负责点的律师,对我们这些不是经常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还真的不是个容易的事情。去年我为亲戚也是交通事故的事情,想请个律师,原本想,看在家乡请会不会便宜点,结果和两个律师有过联系,给出的答复是律师费十个点,还要什么先交多少钱,交通和住宿等费用的条件。对一件案底近百万的,开价那么高,简直是吓着人了,不是一般的黑。在温州请律师开口才五个点,没有其他的任何费用,就果断请了温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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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9: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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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20: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应该由原告来提交证据,而且是十分充分的证据,否则不应该判被告责任,这就是中国都立法与西方立法的差别,中国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你站在被告席上就已经先把你定位了是坏人!而西方则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不管你有多么可恶,多么歹毒,只要你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能为自己开脱,你还是一个好人,当年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不就是这样的吗?虽然西方的做法看起来有点另类,但是也能给我们提供点建议,那就是你要告我,可以,你拿出能让我信服的证据来,否则就算是我撞的,你也拿我没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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