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里谈论的“词”,毫无疑问是指一种文体,那就是“诗词”的“词”;这个“词”,只按词牌格律创作,字典已有界定,不是你我说了算的。这个概念要搞清楚。
2.李叔同的“送别”是“歌词”不是诗词,学界已有说法。如:“从总体结构看,《送别》很像一首古词(类小令),共三节,其中一、三两节文字相同。。。。”——摘自潘俊华的“李叔同《送别》赏析”。
3.李叔同有非常厚重的诗词功底,所以他依J.P.奥德韦的“Dreaming of Home and Mother”曲填出来的校园歌曲“送别”,有非常浓厚的诗词风格,平仄韵律交错跌宕,适合吟诵和歌唱。更难得的是,它与J.P.奥德韦的原曲的配合之和谐,达到完美的程度。
4.如李叔同一样,现代人谁都可以创作一些摆脱格律桎梏的而又有着诗词风格的歌词,写的好的亦应获得认可。但有两点应注意:一是不能称“词”,要称“词”就得依格律;二是你仿词的风格就得讲究一些音韵,虽不要求严格按平仄填空,但音韵交错一下总该讲究的,最起码不能一平到底吧,否则,你这个东西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
5.也许有人要说,歌词也是词,我偏要称“词”,你把我么样?——你要抬杠,我缴械投降,抬杠咱没练过,恕不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