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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平洋

[街谈巷议] 请论坛高手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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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8 11: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送快递的:     呵呵  你说你的   我赚我的   有本事别发论坛  告我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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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 18:5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不能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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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 23: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心了!不过,不晓得的么日子有几个人会看武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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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05: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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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05: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柴静的雾霾调查报告,很值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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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0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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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 05: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两个链接,不知对武穴电视台有何启示?雾霾与你所播放的药品广告一样摧残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环保部部长敢直视问题,你敢站出来承认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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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2: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扒皮@ 发表于 2015-2-28 01:26
假一赔十。药店先给泰老板赔3980,然后武穴电视台发个致歉通告。要是冇长耳朵让水灵支招起诉


如果是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话,按《食品安全法》十倍的赔偿不符情形,顶多可按《消法》获三倍的赔偿,因为这个产品本身没有问题,是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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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4: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武穴人吃的棒棒的、硬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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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 15: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5-3-2 12:46
如果是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话,按《食品安全法》十倍的赔偿不符情形,顶多可按《消法》获三倍的赔偿,因为 ...

3倍也是太平洋赚了。还有,灵歌冇起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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