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不按市规定规定乱批乱建非常严重
市委规定西新村只允许建三层半,规划局在有的手续不全情况下批复建私宅,在违规建房情况下,只要多花钱就不管不问,造成同一时建房高低不一致,同一排高低不一样,现在发展到层次可多可少,差别相当大,极其混乱,希望你们管一管!
来 信 人:居晓
来信日期:201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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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晓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规划局对你来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来信反映情况属实。西新村小区始建于80年代初期,由于年代较长,有部分住户的房子已经陈旧了,早在几年前就私自进行了翻建和扩建。针对实际情况,市规划局2005年就对西新村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统一按三层设计,但因为部分住户受利益的驱使,不听规划管理人员的劝告,私自进行加层、扩建。
为了有效地避免这种现象的蔓延和加剧,市规划局将严格依据《武政发(2012)15号》文件精神,只有旧房达到D级危房才能进行翻建,要求重新翻建的住房要按照“三不”原则进行,即不加长、不加宽、不加高,并于建房户签订改建协议规定改建要求,并交纳一万元保证金。如果没有严格按规划部门的红线图来建设的,市规划局将依法予以没收保证金,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依法进行强拆。
感谢你对我市城市整体形象工作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9-0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