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家松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劳动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1、关于你在信中反映的异地医疗包干费用偏低的问题,根据我市相关政策,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就医,其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年度包干使用办法。包干标准为:门诊费用为本人年度个人账户配置资金;住院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标准为当年度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人均支付的统筹基金。我们经过测算,我市上年度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人均支付的统筹基金为523元。但是我们考虑到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经慎重研究,将我市的异地包干标准定为2500元,在黄冈各县市中是最高的。因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很短,基金积累不多。为了避免基金风险,保持收支平衡,目前还只能实行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医疗费用包干制度。但是我们相信,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不远的将来,能够实现异地治疗,回参保地报销。
2、根据你在信中反映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集体研究,对你的情况特事特办,给予特殊照顾。建议你通过申报特殊慢性病照顾的方式解决一部分医疗费用,具体办事程序是:通过你所在的单位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特殊慢性病审定表》,填写好后将相关病案资料附在里面报送市医保中心,经市医疗专家委员会评审合格后,每年可凭正规医疗机构发票报销3000元的门诊、购药费用。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在工作上有不到的地方敬请谅解。今后我们一定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的服务参保职工。最后在这里顺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