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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饶彩瑶

[原创] 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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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09: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品彩瑶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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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13: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撇开这篇文章的行文方式,说说内容吧。楼主想讨论的的想必是雅与俗的问题。建议读下王小波的《关于媚雅》一文。媚俗虽然让人嫌恶,但媚雅也给人装B之嫌(不是指楼主的。恕我言重,一时想不到更贴切的词。)况且雅俗不是绝对的。昔日之俗,亦可成为今日之雅,比如二三十年代上海的的月份牌美女画、文革时期的高大全的宣传画,旧时春宫……,都是些极俗的,极没品的东西,现在则都登上了大雅之堂。指点罗列某某有品,某某没品很像老学究之举,小孩子恐怕不爱听(本人就是一个处在青春期后期的孩子,挑战权威的反叛之心还未泯灭)。
      另女同志往往思辨能力较差,又容易患上浪漫主义幼稚病,所以很多方面要多向男同志学习。

      又及: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饶女士的读书甚多,引文丰富,对引文也理解得比较透彻,其好学好思精神值得我学习。只要将这篇文章的语法错误修改一下,发表到一些报纸的副刊上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博人一叹也应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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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18: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读,还是心折,喜欢这样充满墨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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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20: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说撇开这文章的行文方式,那我也就内容与你所说的发表点自己个人的意见吧。
首先我申明: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喜欢看让自己觉得美好的文字,当然,也因为你的《姑姑》特地进过你的博客,个人以为:如果看文章时只看文字的格式语法而不掺和进自己的感情不能称为一个好的读者。
彩瑶姐姐这篇文章并非是讨论雅与俗的问题,开端就有说只是就一本书引出自己对品味的一些看法而已,文中并没想教育谁,也并没指名道姓谁有品或者没品。
小孩子不爱听的事情可多了,可是就因为这样不容许他人说么?你说“女同志往往思辩能力较差,又容易患上浪漫主义幼稚病”,个人觉得,浪漫有什么不好?你不喜欢并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最后,彩瑶姐姐读书甚多不可否认,只是你后面所说发表到报纸的副刊,博人一叹没问题的肯定是不是也犯了思辩能力较差的毛病?别忘了你也是女同志。

彩瑶姐姐写它,我想只是自己的一些思绪,并不曾那么热衷于上报纸的副刊,也不热衷于教育像你那样青春后期的孩子,仅仅是自己的感想而已。你,犯不着这样说“修改语法后博人一叹没问题的。”

哦,对了,你的最后一段,是不是也算在教育别人呢?而且是在教育一个你在她面前自称为处"在青春期后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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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11: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扉雪,你的表达太乱了,麻烦你以后写东西在纸上打个草稿,把线索牵一下。不过我还是看懂了,但很无语。这样吧,你把饶的文章再读几遍,把引文什么的都读懂,好好推敲下,再发言,好吗?如果实在不行,你发个信息给我,我给你逐字逐句地讲,再顺便给你讲下主谓宾定状补之类的语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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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2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在多个论坛与人发生过激烈的文字交碰,我常常乐得其中。
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文字游戏。
玩这类游戏,有一个基本的规则,不管在游戏的任何阶段,都要求参与游戏的人,只准针对彼方的文字、语言逻辑、思想观点,绝不可穿越这一层去盯着文学背后的人,否则,一个本来很有意思的游戏就会被玩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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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21: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叶之遐想 的帖子

叶之兄所言极是,我会恪守这个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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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22: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有各自不同的"品位",尊重每一位作者的思想,站在他(她)的立场上去"品味"他们文字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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