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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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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最新:请市二医院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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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发表于 2012-3-9 09:02:13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郝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网吧业主,网吧开设在原松山咀供销社内,房屋原本是在供销社同意的情况下买过来的,现在在自己家开设了一家网吧,在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和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已经经营快10多年了。现在供销社的旧房子都拆了变成了一家大型超市了,原本房屋旁边是一条消防安全通道也是我们网吧消防通道的必经之路。现供销社为了超市利益把这条消防通道建成一个仓库。万一发生了火灾,都没有办法逃生,我们跟当地的派出所也反映了这个情况,派出所叫我们私底下协商,经过协商供销社只肯留50公分。人基本无法通过,我们没有办法只有向郝市长反映这个情况,望市长在百忙之中能派人下来调查一下。

                                         切盼解决
                                         此致敬礼

来 信 人:黄红香
来信日期: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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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香同志: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对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供销社兴建的商贸城的土地使用权属市供销社,没有侵占和损害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商贸城建成后,对你网吧的消防安全通道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只是其附属的仓库对你住房的采光不利,经协商,其仓库高度降低50公分,你本人对此已签字认可。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如意!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3-05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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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发表于 2012-3-14 16:34:34 | 只看该作者
2012年02月22日市公安局召开春季禁赌行动会 ,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组织、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然而在武穴市永宁大道小桥小学对面的同心超市楼下一楼一间这么大的门面公开开设赌博点(老虎机、转盘机)严重扰乱祸害百姓,请相关部门出手制止这些违法行为。

来 信 人:学生家长
来信日期: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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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同志: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你所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特管中队民警一周的明查暗访和昼夜巡查,你来信反映的永宁大道小桥小学对面同心超市楼下的门面长期关门,没有营业。经查证核实,市公安局青林派出所于去年底就已经依法对经营业主柯某刑事拘留,并处罚金。
  感谢你对我市治安环境工作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生活如意!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3-1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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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发表于 2012-3-14 16:35:19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郝市长
我是武穴市师范附属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我向您们反应一些事情,请您们耐心聆听我们作为家长的心声!
我的孩子在附小读小班,虽然多出些钱,但为了孩子能有良好的教育,我们也都认了。只是学校的一些做法,却让我们很气愤!学校开设艺术教育,我们双手欢迎!每学期多交一些钱,我们也不说什么!但学校的目的好像主要就是为了赚钱!学校以远远高出市场的价格强行销售乐器(请想一想学校这么多年仅销售乐器该赚多少钱哪),还装模做样的征询我们的意见,可我们敢说个不字吗?不知换着是领导们作何想?反正我们做家长的虽然很清楚学校以权力赚取黑钱,但是不敢说什么,只能乖乖的掏钱表示支持。这还不算,接着又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强行推销谱架等等之类的东西,强迫孩子再出钱在指定的地点换高价乐器。我们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已经买了吉他,也有的孩子因为吉他的质量不行而换琴了,而老师却强制我们全部换上高价的电吉他,这是何道理呢?老师在校不认真教,想方设法让孩子上老师家补课;强行组织孩子参加武穴私人组织的非法考级活动和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比赛活动!一点不如意,就批评、打骂、侮辱孩子,甚至找借口把孩子赶到教室外面••••••我感觉我们做家长的就像砧板上的肉,任武师附小的老师随意宰割了!请领导关注,还教育一块净土!也请纪委部门了解一下,学校赚取的这么多钱都流入了谁的腰包?请不要让学校成为某些人赚钱的机器!更不要把孩子当做赚钱的工具!
不敢留名,害怕报复!敬请谅解!

来 信 人:学生家长
来信日期: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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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同志: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教育局对你所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投诉中的部分问题有出入:附小器乐特长班由家长代表成立乐器购买小组,对市场乐器进行调查比较,最终选定产品,学校没有参与器乐班乐器的购买;部分学生在指定的地方购买了谱架,但没有高于市场价;吉它训练班没有全部换成电吉他。个别外聘教师为检测训练成效,征求家长意见,让训练学生参加了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学校的艺术考级,但没有批评、打骂、侮辱、把学生赶出教室等行为。
  针对你来信中投诉的存在问题,武穴师范附属小学将采取相关措施:
  1、对私自强制学生上小课训练的外聘教师责令其退还训练费,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2、对没有正当理由,鼓动家长更换乐器、组织学生参加非法考级和比赛活动的外聘教师,全校通报批评,且三年不评优、不评模、不晋升训练工资。
  3、召开全校外聘教师及跟班班主任教师会议,认真查找问题,严肃学校纪律,以此为戒,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4、形成更加具体详实的训练管理系列制度,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禁止外聘教师个人组织考级、比赛、上小课、更换乐器、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杜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对违背家长意愿、我行我素,给学校造成不好影响的外聘教师将坚决予以辞退。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生活如意!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3-14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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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发表于 2012-4-2 14:41:01 | 只看该作者
806        老年证没有用,2路公汽司机态度如此恶劣并要打人!

尊敬的市长:
    见信好!
    我今天投诉的事情,是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事情。
2012年3月16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因我孩子在市实验小学幼儿园小学,我父亲(1938年出生)和母亲(1941年出生)从影剧院门口坐2路公汽接孩子回家,我父母二个都办理有武穴市老年证,所以二人共投币一元钱,当时该车司机说一人一元,二人必须投币二元;我父亲说我们二位老年人都有老年证并出示了老年证,按市政府规定,坐公汽每人都是半价,所以共投币一元钱。而该车司机当时就不高兴,说武穴市老年证没有用,必须投币二元。我父亲说市政府发的老年证,为什么没有用。该车司机听后就与我父亲争执起来,并开始骂人,扬言说要打我父亲我父亲说如果你司机说武穴老年证没有用,我们可以一起到市政府去咨询一下,政府说没用我再补票也可以。该车司机态度非常恶劣,不停的骂我父亲,准备起来要打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我老母亲见状立即又掏出一元钱投票,并随即下车,当时没有记下车牌号。
就以上事情,我有以下几个问题不懂:
1、我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武穴市老年证坐武穴市内公汽是否可以半价?
2、公汽司机为何说武穴市老年证没有用,而且态度如此恶劣并要打老年人?
我父亲曾在村里任职三十几年,并担任村书记二十年,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认为一元钱是小事,但是市政府既然发了老年证又有规定,公汽就应该执行这个规定。我非常赞同我父亲的这种看法,我作为2010年—2011年市委选派年青干部到村级任职的一员,经过二年的基层工作,我认为老百姓是非常纯朴的,只要我们将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他们就非常 认可我们的。
我认为,这件事情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涉及到许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如果我们像这位公汽司机这种态度服务老百姓,老百姓将对我们有如何看法?

来 信 人:陈儒
来信日期: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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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儒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对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投诉的情况属实。3月23日市公汽公司召开司售代表人员教育会,对当班司机张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张某在会上作了检讨,公司对张某处罚200元,并将处理情况在公司内进行了通报。同时市公汽公司派人与张某一同到你父母家赔礼道歉,将公司对张某的处理情况告诉二位老人,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市交通运输局责成市公汽公司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之70岁以上老人乘坐城区公汽半价优惠政策和平价惠民政策。加强全员教育、社会宣传,在城区所有公汽服务车内公示老年人优惠政策和平价惠民政策,对一线司售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教育入心,坚决杜绝有违公交惠民性质的事件发生。市老龄办敬请各位老年人在乘坐公汽时遇到司售人员不履行优待义务事项时,请记下车牌号和时间、地点,举报电话为:6233991。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4-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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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发表于 2012-4-2 14:41:36 | 只看该作者
809        我爸爸在东磁上班18年 未给我爸爸购买任何保险

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签订, 并为我购买养老保险。  而我爸爸多次到劳动职能部门  ,他们都无睹于视   我想问问这是劳动职能部门的失职  还是劳动法没通过?

来 信 人:戴友亲
来信日期: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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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友亲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你已于2011年5月9日向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因你的申诉时效已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和《运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之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武穴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2011]武劳仲字第(22)号)。你已就此事起诉到市人民法院。你反映的问题只有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4-01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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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发表于 2012-4-2 14:42:08 | 只看该作者
812        苹果手机被偷

监控录像有,为什么没有人问,也没有人查,希望有关部们管管。不能吃白饭
来 信 人:胡亚平
来信日期: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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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亚平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2012年2月21日下午13时20分许,你在黄商地下商场卖衣服时,进来一男一女两位顾客,女的在试衣服,男的趁你不注意将你手机偷走。公安机关将围绕视频寻找突破口,对周边的群众进行调查,同时安排治安积极分子布控,加大力度争取尽早破案。同时加强黄商地下商场管理和预防。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3-3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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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发表于 2012-4-11 08:07:43 | 只看该作者
817        我老娘的户口该怎么办?

我老娘八十二岁,二十几年黑户至今没有解决有解决,去年村干部拿了证明,又带我老娘去大金照了相,说帮去梅川派出所办户口,可是我老娘年老多病,走了十几里路到派出所咨询,可是电脑上查不到一点信息。我在广西路途太远,我该怎么办、
来 信 人:彭利华
来信日期: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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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利华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你咨询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你来信所表述的情况,你母亲应该属于“漏登户口”。可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无户口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报、填写《补登户口审批表》,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后,报公安局审批。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2-04-0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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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发表于 2012-4-11 08:08:22 | 只看该作者
827        武穴的民歌

武穴的民歌同全国各地民歌一样,都属文化遗产,但无人发掘,时间一长,就会流失贻尽。我小时候听过很多家乡的歌,长大后再也没有听到...

来 信 人:胡锦
来信日期: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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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文化广电影视局对你建议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武穴民歌十分丰富,属祖国文化遗产。市文广新局2008年出版了《武穴民间方言》,2009年出版了《武穴民歌集成》、《武穴民间俗语》、《武穴民间方言》、《武穴历代功名人士》、《武穴经典文曲戏》等丛书、书刊;连续举办了四届全市民歌大家唱会演,保护和整理了一大批民歌,如《乐儿嗬喂唱起来》、《太白渔歌》、《哥锄草、妹送茶》等,多次参加省地比赛,褒奖甚高,许多精品都制成光碟CD,多在网上传播。但因多方面原因,目前所取得的文化成果推广普及还有很多困难。相关工作部门始终在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为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不懈的努力,同时也希望于像你这样的人士多加支持。如你有合适建议,可与武穴市文化馆联系。武穴市文化馆电话:0713-6236278。
  感谢你对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继承、弘扬工作的关注。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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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发表于 2012-4-16 14:20:15 | 只看该作者
来 信 人:         匿名
来信时间:         2012-2-22 11:37:13
来信主题:         我们要捍卫我们合法权益

来信内容:        
           我是永宁商场商户,经营了十几年,那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门面,将要被拆迁,拆了旧房子做新房子是一件好事,我们打心底高兴,但是我们面临的是野蛮拆迁,拆迁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实施房屋拆迁应该先安置补偿,再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使被拆迁人无法居住和营业,现在拆迁方是明摆带黑社会性质的以朱奇武人为首,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补偿,就擅自拆顶,导致很多商户露水,货品被雨水侵蚀,出现重大财产损失,对于这种野蛮拆迁,我们永宁商户提出严正抗议,也跟市委市政府多次提出抗议无果,感觉你们没有站在人民的一边,希望书记大人重视这件事。如果市委对此事视而不见,我们将对这种野蛮行径严厉还击,我们将以政府无作为上访中央,曝光焦点访谈,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我们合法权益,在行动之前还是想跟父母官做最后一次努力,希望市委市政府在近期给予满意答复。谢谢。2012年2月22日  匿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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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信时间:         2012-3-21 11:17:58

回信内容:                  
你好! 我们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1、永宁商场折迁改造工程是市委、市政府2011年、2012年度重点招商引资建设工程之一。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我们成立了永宁商场诉迁服务协调专班,市商务局局长徐正平任组长。
2、按照《拆迁条例》,我们本着公平、公开、和谐、共赢的原则要求开发商制定了搬迁方案,还建方案、补偿方案,并签订了拆迁协议。
3、永宁商场现有拆迁户468户,现与拆迁户已签订合同的有406户,我们按照拆迁原则,搬走一户拆一户。一期我们已安置菜场二处,一处在永宁商场大门口已安置71户,二处在五金巷安置22户,服装、鞋类在广济商城安置29户,五家银行在元件厂内已装修好正在搬迁。二期在龙潭路准备安置50户,已有200余户领取补偿金自行安置,还有不到15%的业主正在洽谈中。
4、我们规定开发商只是对签订了拆迁协议并落实了补偿的业主房屋进行了拆迁。但我们还是要按照“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要求,责成开发商耐心细致的做好拆迁工作,坚决杜绝野蛮拆迁行为,确保商户满意。对没有签订协议的商户,我们将要求开发商逐户洽谈落实后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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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发表于 2012-4-20 10:49:44 | 只看该作者
769        关于客运站检票的问题

您好:
          近几年来,武穴经济快速发展客运站客流一年一年的增长,武穴现在的客运站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速度了,每年武穴在客运站被小偷偷过的旅客太多了,现在武穴建设新的市区,也同时在建设新的客运中心站这是好事,客运中心是一座城市的形象,建议新的客运中心站应该使用电子条码检票系统,乡镇客运分站也用电脑售票这样又体现了武穴市对外整体的形象,也方便了车站工作人员和旅客,以将来武穴客运中心站为中心,梅川镇建设客运北站,在四望镇和大金镇中间建设武穴客运西站,武穴现在在用的客运站做为县内班次和市区公交首未站,以后在乡镇客运分站买票的旅客只能在指定的客运站上车,(比如:武穴客运中心站-上海,哪就只能在客运中心站上车,其它站不给上!)这样可以方便他人也为客运中心节省了成本;
           现在乡镇线路都是客运在跑,我建议将线路名更改为数字(用数字55路来代表武穴到梅川),再招商一家中型公交公司入住武穴,因为公交公司是促进一座城市发展的格局!         
           提高武穴城市形象从客我做起,从客运做起!
                              关心家乡发展的武穴市民
                                 2012年2月24日
来 信 人:曹建健
来信日期: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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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健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你建议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动工建设的市二级客运站是按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厅颁布的标准申请立项、审批的“十二五”建设项目,其功能设施已有明确规定。是否使用电子条码检票系统待该站建成投入使用后,视管理需要而定。目前我市乡镇客运站正在按需要逐步推广使用电脑售票。
  将现有二级客运站改为市内班次和市区公交首末站,将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改成公汽线路并以数字代替,这两项待条件成熟后我市会逐步实现。
  感谢你对我市城乡交通工作的关心,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处理时间:2012-04-12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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