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 居民区生活用水无小事
编号:201105170841358139
吴市长您好1
不好意打扰您了,我反映的是钟楼居委会兴家村居民区生活用水不能保证使用,造成原因是个别人私自改造供水,造成水压过低,大多数居民用水困唯,自来水公司也不积极主动查原因解决,还要居民出大笔钱来搞改造自来水工程,依照法规居民区主管道设备用费不应由居民出钱,我们是老住户,并且原来主管道是在居民区内,夏天快到,请市长过问一下,我反映的内容属实,可核查,谢谢!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来 信 人:兴家村
来信日期: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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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家村同志:
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你反映的问题属实。你小区过去大多数是二、三层的单门独户,居住户数也比较稀少,自来水管道为一条DN50镀锌钢管。随着小区十多年的发展,居民户越来越多,而且镀锌钢管也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发生漏水现象严重,原有的给水管道已不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经市自来水公司与钟楼居委会和兴家村居民代表协商决定,在小区内重新铺设一条Φ100管道,该工程预算款约16.5万元。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管理办法中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你小区管道改造费用应由你所在的小区居民承担,但为了支持社区建设和促进居民生活的和谐发展,市自来水公司最后与钟楼居委会协商决定,市自来水公司承担6.5万元,钟楼居委会解决2万元,小区居民自筹8万元。
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处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2011-06-07
处理状态: 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