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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苏伟峰

[街谈巷议] 【解放思想】就武穴打工伢在温州跳楼一事质询某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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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22:5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扒皮@ 发表于 2014-4-9 22:44
武穴人在温州说起来上十万,但可以说最不齐心的,一盘散沙。
这事我听多了,不管是风匠头,还是服装厂, ...


武穴人在哪都不觉得齐心,都嘴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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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23:34: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4-4-9 21:47 跟我纠拘小节是摆,今天有点要困,明天再来收拾你

温卅论坛-,。。没看到发的贴阿!!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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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0:3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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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4-4-9 22:26
看来我要和美丽的水灵小姐驳场嘴了
作为科班出身的水灵小姐,平时在论坛看到她,只要是涉及到有关法律 ...


见到龙兄留给我的这番话,念是把我夸的油做滴,么样叫我还驳嘴吵架得起来,简直是让我无话可说~
提及略懂一点法律皮毛,当我第一眼见到网友发贴,就认为这的确不是一桩刑事案件,由厂方的过错引起当事人自杀身亡,厂方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受到行政责任的追究。现在就看家属去能讨回个什么样的说法?如果遇上个泼皮无赖,说他是自杀,抠扣工资与跳楼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随便给点钱给打发掉,那且不是呜呼了。。。 ,但这确属是一个多因一果的关系,需要证据和据理力争,才能最大化的挽回和弥补失子之切的巨大创伤,因此,这几天我很少发言,静观事态的发展。
虽然这一切的觅思都只是基于网友的报料,真与假难以断定,但鉴于论坛苏大侠的高呼,和众网友的呐喊,也设身处地想到家属的孤身只影显得那么势单力薄,虽说现也是法治社会,但国度与国情的不同,我们又不得不面对司法的不完全独立,和执法不公的大有存在,尤其是身在他乡异地的维权艰辛与讨伐之难,情激之下便一声“令下”发出如此“号召”,其实我比你更忧心忡忡的是,当温州的老乡看到我的激将之后,还畏恐敢不敢再来继续发言抛头露面,幸好,你的理智和旁敲侧击化解了我的困惑。
民事赔偿在争议阶段,的确需要气场和悖弈,据温州论坛传言家属还遭到围攻,我不得不在大是大非面前,又选择了宁可信其有的臆断。当然,叫你们去闹也只是那么一说,无非是去给家属助助威、壮壮胆,给对方施加点压力,尽管不是明智的,但总比在论坛上空喊更有力量些吧,你的顾及和考虑,也不是不无道理,但不去亲临现场又怎知道实情与真相,你所想要知道的又如何猎取与获知?由此,我又想起了心蓝的一句名录:今天你不站出来,也许下一个受害人就是你。
~好了,我相信我们这段对话,让看的网友都能懂得我们的心声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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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1: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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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1: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有空去那儿注个册,帮着说句话把或者表个态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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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2: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从不惹事,但我们也要从不怕事!

我们要督促温州方面尽快给出事件真相,让我们不幸离去的小兄弟在天堂仍能感到来自家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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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4:31: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4-4-10 11:13
见到龙兄留给我的这番话,念是把我夸的油做滴,么样叫我还驳嘴吵架得起来,简直是让我无话可说~
提及略 ...

我是这样认为的,水灵,正如你所说一样,这应该不是刑事案件,属于民事,这事归根结底到最后的焦点应该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了。既然曝料人发贴求助,应该把事情详细经过,真实的,不偏不倚的说清楚,对方答应赔多少,你的诉求是多少。矛盾点是什么,这样广大网友也能根据对方所承担的责任,利用大家的力量和智慧,为他出谋画策。争取最大的满足自己的心里诉求,毕竟众多的网友中还有象你这样懂法知法的人士,这样做到有理有据,然后再邀请些热心人士一起去力争,我想效果会好得多。如果就这样盲目的集结在一起堵厂门,我可以说,要不了半小时,温州市公安局就会出动警察力量来驱散你们,而这些围观人也会鸟兽散。如有坚持不走,说不一定会给你一个妨碍公务,或影响公共治安罪论处。试问有几个不是自己事情的人愿意这样做?即使直系亲属敢这样,最后就是争取到了更多,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我一亲戚在温州被警车撞成重伤,当时也是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就有亲戚说要聚众闹事,多去些人制造声势,我是反对的,因为对方不是不赔,而是多少的问题不一至,如果你去闹事,他抓你绝对没商量!最后我起诉派出所,前些天刚刚结案,还不是园满解决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老板是当地人,有关系。我亲戚起诉的是公安局派出所,和法院同属政法系统,还是同一城市,我当时也有担心有偏袒,我跟律师和法官说过几次自己的担忧,最后我认为结果还是满意的。
所以我认为先搞清楚真实情况,再决定怎么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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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4: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4-4-10 14:31
我是这样认为的,水灵,正如你所说一样,这应该不是刑事案件,属于民事,这事归根结底到最后的焦点应该就 ...

龙兄说的有理,有理!我太感性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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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0 19: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我们唯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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