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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在水之湄

[投诉曝光] 我家没签字,没拿补偿金,村里强填强埋我家土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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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2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忘情飚飞 发表于 2014-3-31 21:00
文件在补办?补嘿姨个别框哦!没得就没得,还补办,把老百姓当妥子是摆

谢谢朋友仗义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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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2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酷酷水灵 发表于 2014-3-31 11:54
鉴于楼主没有采纳我13楼和14楼的个人意见,将13楼中“冒昧的代表坛友。。。”这句取消。其它,尊重楼主的 ...

我敢打保票,被征收的土地在思源学校对面这么好的位置,基本上就是商业项目。而对商业性质的土地征收是采取被征方和征地方双向的协商,如果谈不妥,完全有理由拒绝土地被征收,而不会因为所有土地都是集体或国有就就理所当然的被无理征收;国家法律只对公共性质开发的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修路,盖学校等),前提是公共用途或者国家特别需要的,在这种情况下,势必有各种规划文件或者相关说明。
此外,换作事情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做到完全平静如水是不可能的,楼主的态度已经算是比较克制了,而且是一种询问的姿态。如果楼主还不算心平气和,那么征收土地的村委呢,不但不宣传政策,还使用强制的填平土地方式来解决。问题大大的。
大家都是来关注这个事情,最终要相关方出面出来澄清, 现在整个农村土地就是一本乱账,有点权力的人都指望浑水摸一把鱼。我们需要的仅仅是公开,透明,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东西可以隐藏,不光是被征地, 就是干任何事情也有尊严,有真正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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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23: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二号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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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00: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会终得到报应的。。。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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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0: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吴市长:
    感谢您在万忙中查看我的信件。
    我是朱木桥村二何垸村民何三春。我家在思源学校正门对面,有六分地。村里征地。我不知村里征地做什么用场,就没有同意。没有签字,没有领补偿费。
    3月27日上午,村书记何祥国,带领二何垸小队长何学明以及劳教释放人员何腾、何豪,强行填埋了我家土地。何腾、何豪去年刚从监狱出来,出口辱骂,动手推搡,蛮横无理。我只好拉我爱人回家。他们强行填埋成功。
    我大女儿得知家里土地要被征用,于3月25号在网上发帖求助。3月28日上午,我女儿告知何书记,说已经在网上发求助帖,求他给说法。但到晚上,他并没找我沟通。我女儿只好实名举报。在何书记知道举报帖存在的情况下,他仍然对此事置之不理。万般无奈,她只好到市长信箱举报。给吴市长添麻烦了,十分惶恐。
    经网友帮助,理清头绪,我现向市长诉求:
    一,强填强埋合不合法?不合法,给我一个说法。
    二,何书记说是做公益用地,我要请他拿政府文件来。而且要有书面承诺。现在答应做公益用地,将来改做他用,做商业开发,我们还是有权提出我们的要求。
    三,如果在我家那块地上搞商业开发,做门面。我请求村政府给我一间门面,给大给小,全在村政府。
    恳切请求吴市长,调查过后,给我一个明确答复。
    感谢,再三。
                                        诉求人:何三春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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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0: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东西 发表于 2014-4-1 00:03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会终得到报应的。。。阿弥陀佛

水湄不胜感激。

太感谢了。

都这么晚了,还有网友支持,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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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0: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山华工 发表于 2014-3-31 2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二号

谢谢朋友,谢谢。
水湄太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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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0: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山华工 发表于 2014-3-31 22:58
我敢打保票,被征收的土地在思源学校对面这么好的位置,基本上就是商业项目。而对商业性质的土地征收是采 ...

太感谢了。

水湄何德何能,能受到这么多好人热情帮助,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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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00: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朋友,晚安。

水湄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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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 06:0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多方位、全面、详细的了解我们国家的征地政策,虽然我了解的也不是很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集约土地,节约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征地的权限绝对不在县级市这一级,至少在黄冈市以上!也就是说武穴市本身是没得征地权利的,想征地必须拿到黄冈市的审批!说是违法征地你要讲得出违犯了国家的哪一条,说出个一二三!不要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当回事,因为你不把它当回事,反过来它也肯定不把你当回事!说穿了就是要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征地?可以!拿黄冈市的文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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