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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村长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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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文化] 中国禅宗史——从印度禅到中华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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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1:29 | 只看该作者
    不识字

  慧能不会写字,不会读经,是《坛经》与《别传》所共传的古说。一个流落异乡,从小孤苦的孩子,在那个时代,没有读过书,原是常事。但慧能没有读过经,怎么听到《金刚经》,就能有所领悟呢!一到弘忍那里,就会说:「人即有南北,佛性即无南北」呢!而且从《坛经》看来,慧能对《金刚经》,《维摩经》,《楞伽经》,《观无量寿经》,《法华经》,《涅槃经》,《梵网经》,都相当明了。所以传说慧能不识字,或者觉得难以相信。《别传》说:在没有到黄梅以前,曾到过曹溪,为无尽藏尼论究涅槃佛性的问题。又去乐昌县,从智远禅师坐禅。这一传说,似乎合于常情,或者于是乎解说为:曾经修学佛法,早有修持功夫。连不识字的古说,也觉得未必如此了。
  从佛法来说,慧能是利根。以世俗的话来说,是宗教的天才者。在佛法中,不论是小乘、大乘,都承认有这类根性──(现生)不经闻思功夫,没有受戒,不曾得定,就有一触而悟的可能(原因何在,教学上自有解说)。慧能闻《金刚经》而有所悟,就是这一类根性。「不识字」,怎么能了解经义呢?然在佛法中,不识字是可以通达佛法的。释迦佛的时代,佛法就在耳提面命的开示中。没有一部经可读,可作讲习与研究的范本。然而言下大悟,被形容为「如新毡易染」的证入者,非常的多,这是《阿含经》与《律藏》所充分证明的。以中国佛教的实例来说:不识字而住过几年丛林禅堂的,有的也会熟悉公案,了解《金刚》、《法华》等要义。不识字(或识不多)而通佛法大意,并不是不可能的。现在知识发达,与那种环境距离远了点。大家终日在文字资料里摸索,以为佛法在此,这就难怪要感到希奇了。慧能那个时代,「一切众生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早已家喻户晓。正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现在不学佛法的人,也会挂在口头上一样。回答弘忍的话,只是常谈,有何希奇!一个劳苦的獦撩,在大众围绕的一代大师面前,竟敢出言反诘;那种质直的,无畏的高尚品质,才是难得呢!
  慧能在黄梅,并不只是踏碓,也还参预法席,如王维《六祖能禅师碑铭》(全唐文卷三二七)说:
  「每(忍)大师登座,学众盈庭。中有三乘之根,共听一音之法。(慧能)禅师默然受教,曾不起予;退省其私,[迦-加+向]超无我」。
  慧能在黄梅,听弘忍的说法。在广州,听印宗讲《涅槃经》,这都是有文可证的。后来在曹溪行化,凭自身的体验,来解说诸经的大意,正是禅者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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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1:43 | 只看该作者
    付法

  在佛法中,付法有古老而深远的意义。佛法的三藏,尤其是定慧修持,都是重传承的。在师资授受的传承中,发展为「付法」说。如南方(锡兰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北方(罽宾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在阿育王时代,南北都有五师相承的传说,可推见当时是有事实根据的。《付法藏因缘传》(此下简称《付法藏传》)的二十三(或四)世说,是《阿育王传》五师相承说的延续。付法的情形,如《阿育王传》卷四(大正五○.一一四中)说:
  「尊者迦叶以法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阿难!佛以法藏付嘱于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护!阿难合掌答尊者言:唯然!受教」。
  一代一人的付法(与悟证没有关系),在《付法藏传》中,是将入涅槃而付与后人的(这就是「临终密授」说的来源)。所付嘱的,是「正法」,「法藏」,「胜眼」,「法眼」(禅者综合为「正法眼藏」一词)。付嘱的主要意义,是「守护」,「护持」。古代的「付嘱正法」,是付与一项神圣的义务,该括佛法的一切──三藏圣典的护持,僧伽律制的护持,定慧修证的护持。守护或护持,都有维护佛法的纯正性,使佛法久住,而不致变质、衰落的意义。这是在佛教的发展中,形成佛法的领导中心;一代大师,负起佛教的摄导与护持的责任,为佛法的表率与准绳。佛法没有基督教那样、产生附有权力的教宗制,却有僧众尊仰,一代大师的付法制。五师相承的付嘱,原是表征佛法的统一,佛法的纯正。五师以后,印度佛教进入了部派分化阶段。然每一部派,都以佛法的真义自居,都自觉为佛法的根本,正统,所以代表全佛教统一性的付法,虽不再存在,而一部一派间,各有自部的付嘱相承。《付法藏传》,是北方佛教──说一切有部譬喻师,与盛行北方的大乘者的综合说。《付法藏传》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嘱,有否百分之百的真实性、那是另一问题。而这样的付法制,深深的影响中国佛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天台学者,早已以《付法藏传》,说明自宗的法门渊源了。
  《付法藏传》的付法,表示为师长与弟子的关系(一二例外),与师资相承的关系相统一。付法,本是通于一切佛法的,当然禅也不能例外。东晋佛陀跋陀罗来传禅,也就传入了禅法的师资相承,如《达摩多罗禅经》卷上(大正一五.三○一下)说:
  「佛灭度后,尊者大迦叶,尊者阿难,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尊者优波崛,尊者婆须密,尊者僧伽罗叉,尊者达摩多罗,乃至尊者不若密多罗:诸持法者,以此慧灯,次第传授」。
  这一禅者的次第传授,「持法者」也就是护持正法者。从大迦叶到优波崛,就是古传的五师相承。僧祐所传的《萨婆多部记》,虽看作律学,而实是禅法的相承。中国禅者付法说的兴起,也可说早已有之了!
  达摩禅的传来中国,到了黄梅的道信,弘忍,经五十多年的传弘,形成当时达摩禅的中心。道信为四祖,弘忍为五祖,就是递代相承的「付法」实态。弘忍门下,如《法如行状》(金石续编卷六)说:
  「菩提达摩……入魏传可,可传粲,粲传信,信传忍,忍传如」。
  张说的《大通禅师碑》(全唐文卷二三一)说:
  「菩提达磨天竺东来,以法传慧可,慧可传僧璨,僧璨传道信,道信传弘忍:继明重迹,相承五光」。
  法如卒于永昌元年(六八九),神秀卒于神龙二年(七○六)。早在慧能曹溪开法的时代,被后来称为北宗的弘忍门下,对于一代一人的递代相承,已成为公论。但这一代一人的传法说,不幸到法如而被破坏了。法如是弘忍门下,「始终奉侍经十六载」的弟子,开法不过四年(六八六──六八九)就去世了。法如的弟子,还没有人能继承法统,于是又集中到玉泉神秀处。杜胐作《传法宝纪》,说「弘忍传法如,法如及乎大通」(神秀)。这犹如兄终弟及,事实上破坏了一代一人的传法体系。后来神秀的弟子普寂(六五一──七三九),在嵩山「立七祖堂」。除去法如,以神秀为第六代,普寂自己为第七代(神会集二八九、二九一),回复了一代一人的付法体系。但经此异动,一代一人的付法制,已不能维持,而为弘忍门下另一「分头并弘」的倾向所替代。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东山法门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的法统(源于印度旧说),一直受到「分头并弘(中国新说)倾向所困扰,如《续僧传》卷二○(附编)「道信传」(大正五○.六○六中)说:
  「道信……临终,语弟子弘忍,可为吾造塔」。
  「众人曰:和尚可不付嘱耶?曰:生来付嘱不少」。
  杜胐的《传法宝纪》说:
  「永徽二年八月,命弟子山侧造龛。门人知将化毕,遂谈究锋起,争希法嗣。及问将传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因诫嘱,再明旨赜」。
  二说所传不同。道宣所传闻的,是「分头并弘」。凡修持得悟的,都可说有过付嘱。而杜胐所传,大家都争著继承祖位,终于选定了弘忍,这是一代一人的付嘱制。传说不同,代表了当时禅者所有的二项不同的付法观念。
  道信的众多门人中,弘忍稳定了五祖的地位,东山法门更广大起来。但弘忍门下,陷入「一代一人」,「分头并弘」的矛盾中。当时付法的情形,如《传法宝纪》说:
  「及忍、如、大通之世,则法门大启,根机不择,齐速念佛名,令净心。密来自呈,当理与法。犹递为秘重,曾不昌言」。
  「念佛名」,「令净心」,是北宗所传,弘忍(法如、神秀)授法的内容。如修持而有所得,就「密来自呈」,向弘忍表示自己的见地。如弘忍认为「当理」──与「正理」相应,就付「与法」。学者的密呈,弘忍的付与,都是秘密进行,非局外人所知的。这显然有「分头并弘」的倾向,因为「当理与法」,是决不会专付一人的。《楞伽师资记》引《楞伽人法志》(大正八五.一二八九下)说:
  「如吾(弘忍)一生教人无数,好者并亡,后传吾道者,只可十耳。……此并堪为人师,但一方人物」。
  「又语玄赜曰:汝之兼行,善自保爱。吾涅槃后,汝与神秀,当以佛日再晖,心灯重照」!
  「十人」,是「分头并弘」的形势。《楞伽师资记》作者净觉,是玄赜弟子,所以特别重视玄赜,但不能不加上神秀。《传法宝纪》,弘忍下列法如,神秀二人。净觉《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注》序,弘忍下列「秀禅师,道安禅师,赜禅师」──三大师。这种「分头并弘」,是以「当理与法」为标准的。实际上,是由于法如的早亡,造成法统的分化。切实的说,《坛经》编者法海,也是倾向于分头并弘的,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说:
  「大师言:汝等拾弟子近前。汝等不同余人,吾灭度后,汝各为一方头」。
  法海就是十人中的第一人;传授《坛经》的第一人。「十弟子」,原是模仿佛的十大弟子。但佛的十大弟子,只是弟子中最卓越的,没有付法的意义。弘忍门下,与慧能门下的法海,却在「分头并弘」的倾向中,对十弟子给与付法传道的意义。东山法门形成的一代一人,禅法中心的大理想,显然是陷于支离破碎了!
  中原的弘忍门下,陷于多头分化的倾向中。神会代表了东山法门以来,一代一人的付法说,起来批评神秀的门下。如《南宗定是非论》(神会集二八二──二八三)说:
  「从上已来六代,一代只许一人,终无有二。纵(原作「终」)有千万学徒,只许一人承后」。
  「远法师问:何故一代只许一人承后?和上答:譬如一国,唯有一王。一世界唯有一佛出世」。
  「远法师问:诸人总不合说禅教化众生不?和上答:总合说禅教化众生。……从秀禅(师)……已下,有数百人说禅教化,并无大小,无师资情,共争名利。元无禀承,乱于正法,惑诸学道者,此灭佛法相也。能禅师是的的相传付嘱人」。
  神会的立场,就是印度固有的付法说;是东山法门建立起来的,一代一人的付嘱制。所以神会不只是否定神秀,为慧能争一六祖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反对「分头并弘」,禅法陷于分崩离析的倾向。神会说:「为忍禅师无传授付嘱在秀禅师处,纵使后得道果,亦不许充为第六代」(神会集二八三)。这可见付嘱承后,是与证悟无关的。
  神会对法统的论辩,终于确定了慧能为六祖。贞元十二年(七九六),神会又被敕定为第七祖。然这种祖统说,已缺少生前的摄导大众,构成领导中心的实际意义。因为被公认时,慧能与神会,早已去世。一代一人的法统,失去实际意义;而中国禅者,又倾向于多头分化。终于南岳、青原门下,不再说八祖,九祖,而以「分灯接席」的姿态,实行「当理与法」,分头并弘的付法制,一直传到现在。东山法门所形成的,一代一人,禅门定于一的付法理想,在中国是完全消失了。
  一代一人的付法说,弘忍为止,是没有异说的。弘忍以后,神秀门下的普寂,慧能门下的神会,都先后为此而努力。道信付与弘忍,到底弘忍付与谁呢?依《坛经》,神秀与慧能,都曾作偈以表呈自已的见地,而慧能得到了弘忍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法,一向是临终(不一定是将死)付嘱,所以《传法宝纪》,不是说「临终付嘱」,就是说临终「重明宗极」,这是北宗所传,一代一人的最好证明。然弘忍的开法,平时就「齐速念佛名,令净心。密来自呈,当理与法。犹递为秘重,曾不昌言」(传法宝记)。这是在平时,以「密来自呈,当理与法」,而作秘密的传授了。「当理」(见性,悟入)就付「与法」;「当理」是不止一人的,所以这种师资间的密授,并不等于一代一人的付嘱。然当时学众,都不免有点淆混了。如《坛经》(大正四八.三三七中)所传:
  「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各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禀为六代」。
  这是龙朔元年(六六一),神秀五十六岁,慧能二十四岁那一年的事。弘忍以「当理与法」来接引学人,与神秀门下的传说相合。《坛经》的记者法海,也误以「当理与法」为付嘱了。「当理与法」,并不就是付嘱,然而那一年,弘忍倒确有付嘱这回事。上面曾引《大通禅师碑》说:
  「逮夫知命之年,自拔人间之世。企闻蕲州有忍禅师,禅门之法胤也。……乃不远遐阻,翻然请谒。……服勤六年,不舍昼夜。大师叹曰:东山之法,尽在秀矣!命之洗足,引之并座。于是涕辞而去,退藏于密」。
  神秀是五十岁(永徽三年,六五五)来黄梅亲近忍大师的。「六年服勤」,到了五十六岁(龙朔元年,六六一)那一年,弘忍「命之洗足,引之并座」,正是付嘱正法的意思。这一年,也正是慧能在黄梅,踏碓八个月的那一年。据《坛经》,慧能得了法就走了;而神秀也就「涕辞而去」。这不是传说的巧合,应有传说所依据的事实。神秀为什么涕辞而去,是谦辞不受吗?还是弘忍有意付法,而后来没有付嘱,神秀这才涕辞而去呢?神秀的涕辞而去,不知道为了什么。据《传法宝纪》,神秀离黄梅后,「后随迁适,潜为白衣」。六十岁左右,又一度恢复了在俗的生活,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了什么?一直到神秀八十五岁,因法如死了(六八九),中原的学众没有宗主,才集合到神秀的度门兰若来。如法如的法化延续,那神秀在佛教史上的光荣,「两京法主,三帝门师」,怕完全要改写呢!弘忍在平时,要学众「密来自呈,当理与法」。而龙朔元年,在「密来自呈」(呈偈)中,发见卓越的法器,而密授付嘱。从神秀的「涕辞而去」,「潜为白衣」来考察,这一次的付嘱,不会是属于神秀的!
  总之,一代一人的付法,是存在于黄梅门下的。龙朔元年,慧能与神秀,同在黄梅;弘忍确曾有过付法这回事。呈是「密呈」,付是「密付」。「曾不昌言」,等到传述出来,就不免有异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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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2:08 | 只看该作者
    传衣

  弘忍付法与慧能,同时还传衣为凭信。开元二十年(七三二),神会在滑台,召开论定禅门宗旨的大会。神会在大会上宣告:「外传袈裟以定宗旨」;「其袈裟今现在韶州」,证明慧能曾受弘忍的付嘱。在佛教中,传衣也是有根源与前例的。传衣说的古老渊源,就是受佛付嘱的大迦叶,如《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三中──下)说:
  「佛告迦叶:汝当受我粪扫衣。……若有正问,谁是世尊法子,……付以法财?……应答我(迦叶)是」。
  大迦叶受佛所付的衣,与「佛命并座」,同为迦叶为佛法子(佛的长子,继承佛的教化事业,摄导大众)的表示之一。禅者的付法传衣,显然的与此古说有关。「付衣」,在当时的佛教界,现有文记可证的,如净觉《注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李知非的《略序》说:
  「其赜大师所持摩纳袈裟,瓶,钵,锡杖等,并留付嘱净觉禅师」。
  玄赜于景龙二年(七○七)入京,净觉就依止参觐,一共「十有余年」。净觉受玄赜的付嘱,而玄赜付与衣、钵,约在七二○年顷。玄赜是弘忍的弟子,所以付给净觉的衣钵,也许说是弘忍所传的。即使是玄赜自己的,在师资授受中附以衣钵──「付法传衣」,这是早在神会北上(七三○顷)以前,禅门中早有的先例,早有的传说。
  慧能受弘忍的「付法传衣」,决不是为了争法统而「造出」来的。神龙二年(七○五),中宗征召慧能入京,现存《召曹溪慧能入京御札》(全唐文卷一七)说:
  「朕请安、秀二师,宫中供养。万几之暇,每究一乘。二师并推让云:南方有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衣法,可就彼问。今遣内侍薛简,驰诏迎请。愿师慈悲,速赴上京」!
  当时,慧能没有进京,所以奉「磨纳袈裟」等为供养。王维在《六祖能禅师碑》(全唐文卷三二七),也说到这一事实:
  「九重延想,万里驰诚。思布发以奉迎,愿叉手而作礼。则天太后、孝和皇帝,并敕书劝谕,征赴京城。禅师……竟不奉诏。遂送百纳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久视元年(七○○),则天征召神秀进京。景龙二年(七○七),又召玄赜入京。据《历代法宝记》(大正五一.一八四上)说:当时还请有资诜,老安,玄约。在一再征召东山门下声中,征慧能入京,是并不突兀的。推引同门,也是事理之常。《别传》还说到神龙三年(七○七),诏修六祖所住的寺院,赐额「法泉寺」;于六祖新州的故宅,建国恩寺。建寺的事,鉴真于天宝九年(七五○)去广州时,得到了证实。如《唐大和上东征传》(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说:
  「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禅师影像今见在」。
  则天为慧能造寺,王维虽没有说到,但的确是事实。慧能受则天及中宗的征召,也是事实。征召,当然有征召的诏文。诏文所说「能禅师密受忍大师衣法」,王维虽没有说到,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是事实。《别传》所引诏文,有些润饰,但依(九世纪集成的)「坛经古本」而来的「至元本」《坛经》,所引的诏文,简明翔实,不能因《别传》的有所润饰而否定一切。诏文说到「衣法」,可见慧能在世时(征召为七○五年),「付法传衣」说,已为北方所知。而且,在禅宗所有文献中,从没有人出来否认,北宗学者也没有否认,「传衣」成为教界公认的传说,这都是值得注意的事!没有人否认「传衣」,玄赜也在传弟子衣钵,这怎么能说神会个人造出来的传说呢!
  神会于开元二十年(七三二),在滑台大云寺论定南宗宗旨,说到「其袈裟今见在韶州」。天宝十二年(七五三),神会被谪迁流放了。后因安史的乱事,神会又回到了洛阳。就在这个时候,慧能的传法袈裟,被国王请入大内供养,如《别传》(续一四六.四八七)说:
  「敕曹溪山六祖传(法)袈裟,及僧行[王+舀],及俗弟子(五人),韦利见令水陆给公乘,随中使刘楚江赴上都。上元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下」。
  「袈裟在京总持寺安置,经七年」。
  「敕杨鉴:卿久在炎方,得好在否?朕感梦送能禅师传法袈裟,归曹溪。寻遣中使镇国大将军杨崇景,顶戴而送。传法袈裟,是国之宝,卿可于能大师本寺如法安置。专遣众僧亲承宗旨者,守护勿令坠失。朕自存问。永泰元年五月七日下」。
  上元二年(七六一)到七六五(永泰元年),是不足七年的。从《别传》叙列的次第来说,不应该是上元二年,应为乾元二年(七五九),这是肃宗与代宗时代的事。虽年代与有关人名,各本小有出入,而到底可以看作事实。《别传》作于七八一年,离传法袈裟的迎请与送还,不过二十年,与本朝宫庭有关的事迹,到底是不能凭空捏造的。依此,神会说「其袈裟今见在韶州」,不能说不是事实。远在五千里外的韶州,总不能因神会这么一说,就预备一件,等国王来迎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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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2:22 | 只看该作者
    作偈呈心

  慧能与神秀作偈呈心,而独得弘忍的付与衣法,这是出于《坛经》的,是慧能自己叙述的。这一部分,近人怀疑的不少:《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没有说:神会宣称慧能得五祖的衣法,也没有说到作偈。这部分文字,有贬抑北宗神秀的意味,所以或推论为:这是受神会评难北宗的影响,为神会门下所作。
  神秀与慧能的作偈呈心,是否《坛经》旧有的部分,是值得研究的。神会宣扬慧能的顿教,不是以《坛经》为教材的。《坛经》是曹溪门下所传的手写秘本,传到荷泽门下手中,《坛经》已有过「南方宗旨」的添糅。荷泽门下,利用其手写的秘传的特性,更增饰而成为「传宗」的依约(如下章说)。从《坛经》这一流传演变来说,《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是依据《神会语录》的)没有,神会批评神秀门下而也没有说到,这只能说神会及神会门下,起初还没有见到《坛经》,不能说那时的《坛经》,还没有作偈的部分。
  龙朔元年(六六一),神秀与慧能,同在弘忍会下。那一年,弘忍有传法的意图;神秀与慧能,都就在这一年走了。弘忍要学众「密来自呈,当理与法」,与《坛经》说相近。所以,呈心,付法,我们没有理由来否认这回事。当时有没有作偈呈心的可能呢?「偈」,是印度文学形式之一:通称为偈,颂,而实有好多类。在经典的传译中,五言,七言,四言,也偶有六言的偈颂,到唐代已有六百年的历史了。唐代新文学──诗的日渐隆盛,中国佛教的应用偈颂,也就受影响而盛行起来。早在鸠摩罗什与慧远(西元五世纪初)的时代,已用偈来表达心境了,如《高僧传》(卷六)「慧远传」(大正五○.三五九下)说:
  「本端竟何从,起灭有无际,一微涉动境,成此颓山势。惑想更相乘,触理自生滞。因缘虽无主,开途非一世。时无悟宗匠,谁将握玄契?来问尚悠悠,相与期暮岁」!
  禅者是直观的,与艺术者的意境相近。所以禅者的文学,不是说理的,条理严密的散文,多数表现为诗偈的形式。慧可早就是「乍托吟谣」;答向居士书,就是七言十句的偈颂(大正五○.五五二上──中)。在炖煌本的《坛经》中,发见说话部分而含有偈颂一类的句子。可以举证的,略有三则:
  「摩诃般若波罗蜜,最尊最上第一!无住无去无来,三世诸佛从中出」(大正四八.三四○上)。
  「解义离生灭,著境生灭起(原作「去」),如水有波浪,即是于三界。离境无生灭,如水永(原作「承」)长流,即名到彼岸,故名波罗蜜」(大正四八.三四○上)。
  「迷即佛众生,悟即众生佛。愚痴佛众生,智慧众生佛。……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无佛心,向何处求佛」(大正四八.三四四下)。
  1.是脱落了两个字的七言四句偈。《坛经》举此四句,而又一一的解说,有引用成语的意味。在《坛经》的别本,及《坛语》中,都是七言四句。2.是五言八句,是完整的偈颂体。3.炖煌本没有「偈曰」字样,而书写者却写成每行二句的偈颂形式。在至元本中,这不是偈。此外,如无相忏悔的「前念后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等,也是偈。这可以看出,《坛经》的说者──慧能,在说话中,杂有可以讽诵的偈颂,这对于不识字的禅师,是非常适合的。总之,这类偈子,是没有必要去设想为后起的。
  关于神秀作偈部分,虽说是慧能所说,但由学人记录下来,总不免多少有失原意(一切都是这样,并不限于作偈部份)。然大体说来,炖煌本的叙述,并没有严重诬辱的意味,如(大正四八.三三七中──下)说:
  「门人得(五祖)处分,却来各至自房,递相谓言: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师,秀上座得法后自可依(原作「于」)止,请不用作。诸人息心,尽不敢呈偈」。
  「上座神秀思惟:诸人不呈心偈,缘我为教授师。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见我心中见解深浅。我将心偈上五祖呈意,求法即善(原作「即善求法」),觅祖不善;却同凡心,夺其圣位。若不呈心,终(原作「修」)不得法。良久思惟:甚难甚难!甚难甚难!夜至三更,不令人见,遂向南廊下中间壁上,题作呈心偈,欲求于法」。「偈曰: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神秀上座题此偈毕,归房卧,并无人见」。
  「大师遂唤门人尽来,焚香偈前。人众入见,皆生敬心。汝等尽诵此偈者,方得见性(原作「姓」)。依此修行,即不堕落。门人尽诵,皆生敬心,唤言善哉」!
  「五祖遂唤秀上座于堂内,问(原作「门」):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应得我法)秀上座言:罪过!实是神秀作。不敢求祖,愿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慧识大意否!五祖(原作「褐」)曰:汝作此偈,见即来到,只到门前,尚未得入。凡夫依此修行,即不堕落。作此见解,若觅无上菩提,即未可得。须入得门,见自本性。汝且去,一两日来思惟,更作一偈来呈吾。若入得门,见自本性,当付汝衣法。秀上座去,数日作不得」。
  这部分文句,并没有严重的贬毁意义。文意是;大家都仰望著神秀,神秀在当时教授师的地位,是不能不作偈的。神秀以为:如不作偈,五祖就不知自己见解的浅深。神秀是有意求法,却无意求祖,所以说:「求法即善,觅祖不善」。求法是印证自己的见解浅深,求授与更深的法门;而求祖,却是庄严的神圣责任,多少有点权威名望的功利意味。所以,如为了求法,应该作偈;为了求祖,那是不应该的。作,还是不作,是神秀的犹豫所在,所以说:「甚难甚难」。「当理与法」的求法,代代相承的付法,这是神秀所能明了分别的(《坛经》的记录者,多少有点淆混不清」。
  神秀所作偈,与神秀思想是吻合的。「身是菩提树」,与《大乘无生方便门》的:「心色俱离,即无一物是大菩提树」;《大乘五方便》的;「身寂则是菩提树」相合。「心如明镜台」,也与《大乘五方便》的:「净心体犹如明镜,从无始以来,虽现万像,不曾染著」相合。神秀五方便的「总彰佛体」,也名「离念门」,主要是依《大乘起信论》的。著重「离念」,所以有「时时勤拂拭」的「加行」话。弘忍对于这首偈,要人焚香读诵,也是相当推重的。而神秀却说:「不敢求祖」,只求五祖的开示。张说《大通禅师碑》,说弘忍曾「命之洗足,引之并座」,是付嘱的表示,而神秀却「涕辞而去」,去了还一度「潜为白衣」。要将佛法付给神秀而中止,应有当时的实际原因。我以为:除慧能偈意的深彻而外,主要为神秀没有担当祖位的自信。「求法即善,觅祖不善」,与张说──神秀门下的传说,没有太大的矛盾。
  总之,炖煌本《坛经》,这部分的文句,即使记录者略有增损,但还没有过分贬黜的敌视意味。惠昕本以下,对神秀作恶意的形容,那是南岳、青原门下,后代禅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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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2: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节 南归与出家

    大庾岭夺法

  慧能在黄梅得法,当夜就走了。过长江,到九江驿,然后直回岭南。东山门下,知道衣法付与慧能,有些人就向南追来。其中有名慧明的,一直到大庾岭上,追到了慧能。慧明曾任四品将军,有军人的气质。当时,慧能就将衣给慧明;慧明是「远来求法,不要其衣」。是的,传衣是表征了传法,但有衣并不就有法。慧明要的是法,慧能便为慧明说法(说法的内容,古说不明。后来才传说为:「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慧明言下大悟。慧能就要他向北去化人,慧能这才平安的回到岭南。
  大庾岭夺法一幕,《坛经》以外,《神会语录》(石井本),《历代法宝记》,《曹溪别传》,都有记录。慧明后来住袁州的蒙山(今江西新喻县)。《别传》作「蒙山」,《历代法宝记》作「象山」,都是蒙山的讹写。《历代法宝记》说:慧明的弟子,也还是「看净」的,似乎没有能摆脱东山的一般传统。慧明本是弘忍弟子,因为夺法,听慧能说法而作为慧能弟子,一向没有异说。但存心否定《坛经》为六祖说的学者,找到了一位湖州佛川慧明。以为蒙山慧明,根本是虚造的,只是影射佛川慧明而故意造出来的。佛川慧明,《宋僧传》(卷二六)有传(大正五○.八七六上──下)。清昼《唐湖州佛川寺故大师塔铭并序》(全唐文卷九一七)说:
  「俗姓陈氏。陈氏受禅,四代祖仲文有佐命勋,封丹阳公。祖某,双溪、谷熟二县宰。父某,兰阳(「阳」应为「陵」字的误写)人也」。
  佛川慧明的四代祖,当陈氏(霸先)受禅时,有过功勋而被封丹阳公;姓陈,但不是帝裔。而蒙山慧明:「姓陈氏,鄱阳人也。本陈宣帝之孙,国亡散为编氓矣」(宋僧传):二人的先世不同。蒙山慧明是鄱阳人(今江西鄱阳县),住于江西的袁州。佛川慧明是兰陵人(今江苏武进县),住在浙江的湖州,这是分明不同的二人。佛川慧明卒于建中元年(七八○),年八十四。慧能去世时(七一三),还只十七岁,不可能是慧能的弟子。清昼的碑文说:
  「降及菩提达摩,继传心要,有七祖焉。第六祖曹溪能公,能公传方岩策公,乃永嘉觉、荷泽会之同学也。方岩,即佛川大师也」。
  碑以方岩策为佛川大师,显然是传写的错误。据《宋僧传》及碑文,都说佛川慧明是从方岩策公而顿明心地的。方严策即婺州玄策,是慧能弟子,所以碑文有脱文,应为:「方严即佛川之师也」;或「方岩即佛川大师之师也」。《神会语录》成立于神会生前(卒于七六二);《历代法宝记》作于七七五顷。《坛经》有关慧明争法部分,比《语录》更简要,成立更早。慧明夺法的传说,决不是后起的。《初期禅宗史书之研究》,以为佛川慧明生前,《神会语录》就影射佛川慧明,造出慧明夺法的故事。然神会为慧能的祖位而努力,佛川慧明有什么不利于南宗慧能呢!佛川慧明是慧能的再传,神会的后辈,神会有什么必要,要影射一位后辈,诬说他与慧能争法呢?其实,这不是神会影射佛川慧明而伪造夺法说,而是存心要否定《坛经》为慧能所说,不能不将韦据、法海、慧明等一起否认而引起的幻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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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2:44 | 只看该作者
    五年法难

  「三年(五年)勿弘此法」,慧能曾有一期的隐遁,是《坛经》以来一致的。原本是五(三)年,为了符合弘忍(六七五)入灭,慧能(六六七)出家的继承不断的理想,才形成十六年隐遁说。这五(三)年(六六二──六六六)中,慧能回到了岭南,到底有什么障碍?《坛经》,《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都没有说明。《别传》(续一四六.四八四)才这样说:
  「能大师归南,略(疑「路」之讹)到曹溪,犹被人寻逐,便于广州四会,怀集两县界避难。经于五年,在猎师中」。
  此后,《坛经》惠昕本,《祖堂集》等,大抵采用《别传》所说,然详情也不大明白。弘忍付法时曾说:「自古传法,气如悬丝;若住此间,有人害汝」。禅者传法有争,弘法还有难,这并不是夸张虚构的。付法(传衣表示传法,争衣实际是争法),如是「当理与法」,得法的人多,当然皆大欢喜,不会引起严重的纷争。但一代一人的付嘱制(或继承一个寺院),在名位心未尽的,就不免引起纷争。付法而有争执,早在神秀门下传说开来,如《传法宝纪》说:「门人知(四祖)将化毕,遂谈究锋起,争希法嗣。及问将传付,信喟然久之曰:弘忍差可耳」。
  大家争论而希望继承祖位,正是一代一人的继承。道信虽说「弘忍差可耳」,而部分弟子,未必完全同意。道宣《续僧传》「道信传」说:「生来付嘱不少」(大正五○.六○六中),就是分头并弘者的传说。道信在破头山建寺,经常五百余众。而弘忍却在东面的凭墓山,另建寺院,这可能是原住僧众,部分不接受领导,而不得不独自创建吧!以慧能的年龄及身分──二十四岁的在家行者,如公开付法,想不争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禅师而弘法有难,如《高僧传》卷二「佛陀跋陀罗传」,被长安的僧众所驱摈而到庐山(大正五○.三三五上)。卷一七「玄高传」:觉贤的弟子玄高,在麦积山率众修禅。有人「向河南王世子曼,谗构玄高,云蓄聚徒众,将为国灾。……乃摈高往河北」(大正五○.三九七中)。《续僧传》所说的更多,如卷一六「僧可(慧可)传」:「天平之初(五三四──)……时有道恒禅师,先有定学,王宗邺下,徒侣千计。……恒遂深恨谤恼于可,货赇俗府,非理屠害,初无一恨。几其至死,恒众庆快」(大正五○.五五二上)。卷一七「慧思传」:「众杂精粗,是非由起。怨嫉鸩毒,毒所不伤;异道兴谋,谋不为害。……以齐武平之初(五七○──),背此嵩阳,领徒南游」(大正五○.五六三上)。卷四的那提三藏,为嫉忌者三次毒害(大正五○.四五九上),道宣为之慨叹不已。菩提达摩传禅,也「多生讥谤」;或说为人毒害(《传法宝记》)。弘法,特别是弘阐禅法,超越时流,是最容易受讥谤,受诬控,受毒害,受驱摈的。慧能以前诸祖,及慧能门下的神会,所遇的法难都很重。这可见一种独到的法门的弘开,是太不容易了。慧能受法而有有争、有难的传说,应有事实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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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2:55 | 只看该作者
    出家与受戒

  慧能过了五年遁迹于劳苦的生活,终于因缘成熟而出家了。《瘗发塔记》及《略序》说:那年的正月初八日,慧能到了广州的法性寺。法性寺,就是宋代以来的制旨寺,近代的光孝寺。印宗正在讲涅槃经,慧能在座下参听。「因论风幡语,而与宗法师说无上道」。印宗非常欣奇,问起来,才知东山大法流传岭南的,就是这一位。于是非常的庆幸,在正月十五日,普集四众,由印宗亲为慧能落发。二月初八日,以西京的智光律师为授戒师,取边地五师受具的律制,为慧能授具足戒。这一年,《略序》等说是仪凤元年丙子。这是符合弘忍入灭,慧能出家开法的先后衔接而来的,其实那年是干封二年(六六七),慧能三十岁。受戒后,就在法性寺「开单传宗旨」,普利群生。
  炖煌本《坛经》,《神会语录》,《历代法宝记》的慧能传部分,没有说到在法性寺出家。在法性寺听经,为印宗所发见,所赞扬,因缘成熟而出家受戒,为当时极普遍的传说。至于出家年岁的不符,那只是传说的不合而已。慧能在广州出家说法,从炖煌本「韶广二州行化四十余年」来说,可说相符。曾在广州行化,应指在法性寺出家说法而言。
  传说中的慧能出家受戒的年月,出于《瘗发塔记》,这是著重于慧能与法性寺戒坛的关系,如该记(全唐文卷九一二)说:
  「昔宋朝求那跋陀(罗)三藏,建兹戒坛,预谶曰:后当有肉身菩萨受戒于此。天监二年,又有梵僧智药三藏,航海而至,自西竺持来菩提树一株,植于戒坛前。立碑云:吾过后一百六十年,当有肉身菩萨来此树下,开演上乘,度无量人」。
  《略序》依《瘗发塔记》,对宝林寺与慧能的关系,记述得更详。认为宝林寺也是智药三藏创开的,并预言说:
  「可于此建一梵刹,一百七十年后,当有无上法宝于此演化」。
  《别传》承受智药三藏创开宝林寺的传说,而对法性寺的戒坛,改正为求那跋摩所建;菩提树是真谛三藏持来的。《别传》更著重于宝林寺与唐帝室的关系,寺中所藏六祖袈裟的事。《瘗发塔记》、重于慧能的出家受戒,源于广州法性寺的传说;《别传》重于宝林寺,可说是宝林寺方面的传说。这些传说,在王维《能禅师碑》时代,都已存在。曹溪顿禅,由神会而震动中原;江西、湖南、江东,也大大的开展。在慧能顿教的开展中,不应忽略了岭南──广州、韶州,慧能所住所化地区的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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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3:07 | 只看该作者
    第四节 行化四十余年

    从广州到韶州

  慧能在广、韶二州,行化四十多年(六六七──七一三)。禅者的生活,是平淡的,安定的,所以传述下来的事迹,并不太多。弘化而有记录可考的,有广州法性寺,韶州(城内的)大梵寺,当然还有曹溪的宝林寺。《略序》说:慧能受戒后,就在法性寺的菩提树下,开单传宗旨(《别传》作四月八日)。依《略序》次年春,慧能去曹溪山的宝林寺,「印宗法师与缁白送者千余人」。曹溪属韶州,与广州相去七百多里。慧能得印宗的赞扬,受到广州方面缁素的崇敬。依佛教常例,不能凭慧能自己的意见,或广州方面的拥护,而到曹溪宝林寺,成为宝林寺的主导者。《别传》说:慧能没有去黄梅时,曾经在曹溪小住。从黄梅回来,又到过曹溪。《略序》说「归宝林」,也有到过曹溪的意思。从广州经大庾岭而到黄梅,一定要经过韶州。慧能在往来时,可能在曹溪小住,有多少相识的人。过去,「虽犹为恶人所逐」,不能安定的住下来。现在出了家,受了具足戒,在广州受到缁素的崇敬,曹溪僧众也就表示欢迎了。这应该是慧能回曹溪的原因。
  《坛经》但说慧能住曹溪山,没有说到寺院的名称。《略序》与《别传》,明说是梁天监年间开山的「故宝林寺」。《略序》说:
  「师游境内山川胜处,辄憩止,遂成兰若一十三所。今曰华果院,隶籍寺门」。
  慧能住在曹溪山,并不定住在宝林寺;住过的地方,就成立多少别院。依中国佛教一般情形来判断,名山大寺,都有主体的大寺;此外有许多茅蓬,别院,属大寺所管辖。《略序》的「隶籍寺门」,就是属于宝林寺的意思。慧能所住的故宝林寺,如《别传》(续一四六.四八六)说:
  「又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敕下韶州百姓,可修大师中兴寺佛殿及大师经坊,赐额为法泉寺」。
  中宗神龙元年(七○五)二月复位,敕于天下诸州立(或改名为)中兴寺。到三年(七○七)十一月,称为中兴寺的古宝林寺,又赐名而改为法泉寺,这是佛教向来的传说。然《唐书》「方伎传」说:「慧能住韶州广果寺」。又唐宋之问有「自衡阳至韶州谒能禅师」诗,「游韶州广界(或作「果」)寺」诗。日僧圆珍(八五三──八五八)从唐请去经籍的《智证大师将来目录》,中有《大唐韶州广果寺悟佛知见能禅师碑文》。这么看来,慧能确是住在广果寺的。然佛教所传的宝林寺(改名法泉寺),并没有错。《唐大和尚东征传》,是鉴真东渡日本的行程实录。天宝七年出发,没有成功,却漂到了南海,这才经广州,韶州而回到杨州。经过韶洲的情形,如《传》(大正五一.九九一下)说:
  「乘江七百里,至韶州禅居寺,留住三日。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禅师影像今见在。后移住开元寺……是岁天宝九载也。……后游灵鹫寺,广果寺,登坛受戒。至贞昌县,过大庾岭」。
  天宝九年(七五○),鉴真在韶州经历的寺院,法泉寺是则天为慧能造的,与《别传》所说相合。法泉寺以外,别有广果寺。可见慧能的住处,是不止一处的;《略序》的「兰若十三所」,应有事实的根据。慧能在曹溪,住的寺院不一定,所以《坛经》等只泛说曹溪山。法泉寺与广果寺,是规模大而居住时间多的两寺吧!
  慧能到韶州大梵寺说法,是《坛经》所明记的。刺史韦据等到曹溪宝林寺,礼请慧能出山,在城内的大梵寺说法,听众一千余人,是当时的盛会。慧能「说摩诃般若波罗蜜,授无相戒」,记录下来,就是《坛经》的主体部分。虽经过不少增损,但慧能顿教的内容,特色,及其渊源,仍可依此而有所了解。韦据,是当时的韶州刺史,传记不明。州刺史一类的官吏,在国史上没有记录的,本来很多。但否定《坛经》为慧能说的学者,韦据当然也与法海,慧明等同一命运,而被认为没有这个人了。韦据为慧能造碑,是《坛经》所说。《神会语录》作「殿内丞韦据」,《历代法宝记》作「太常寺丞韦据」,《别传》作「殿中侍御史韦据」。同说韦据立碑,而韦据的官职不同,可见这不是展转抄录,而是同一传说的传说不同。张九龄(曲江人)撰《故韶州司马韦府君墓志铭》说:韦司马(名字不详)「在郡数载」,「卒于官舍」,「开元六年冬十二月葬于(故乡)少陵」(全唐文卷二九三)。这极可能就是韦据。开元七年(七一九)葬,韦司马在郡的时间,正是慧能的晚年及灭后。唐代官制,每州立刺史,而司马为刺史的佐贰。韦据任司马,或曾摄刺史,《坛经》就称之为刺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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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3:20 | 只看该作者
    德音远播

  慧能四十多年的禅的弘化,引起了深远的影响。弟子们的旦夕请益,对顿教的未来开展,给予决定性的影响而外,更影响到社会,影响到皇室。虽然僻处蛮荒,但影响也可说「无远勿届」了。王维《六祖能禅师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三二七)说:
  「既而道德遍覆,名声普闻。泉馆卉服之人,去圣历劫;涂身穿耳之国,航海穷年。皆愿拭目于龙象之姿,忘身于鲸鲵之口。骈立于门外,趺坐于床前」。
  「故能五天重迹,百越稽首。修蛇雄虺,毒螫之气销。跳殳弯弓,猜悍之风变。畋渔悉罢,蛊鸩知非。多绝腥膻,效桑门之食。悉弃罟网,袭稻田之衣」。
  这虽经文人词藻的润饰,但到底表示了:慧能的德化,不但百越(浙东、闽、粤、越南等)氏族,连印度,南洋群岛,都有远来礼敬请益的。慧能弟子中,有「西天竺堀多三藏」,就是一项实例。佛道的影响,使猜疑、凶悍、残杀、凶毒的蛮风,都丕变而倾向于和平仁慈的生活。慧能弘化于岭南,对边区文化的启迪,海国远人的向慕,都有所贡献。所以王维称誉为:「实助皇王之化」。
  慧能在岭南弘化,竟引起了中原皇室的尊重。《能禅师碑铭并序》又这样说:
  「九重延想,万里驰诚。思布发以奉迎,愿叉手而作礼。则天太后,孝和皇帝,并敕书劝谕,征赴京城。禅师子牟之心,敢忘凤阙;远公之足,不过虎溪。固以此辞,竟不奉诏。遂送百衲袈裟,及钱帛等供养」。
  王维所传述的,其后《历代法宝记》,《曹溪别传》,都有所叙述。虽然年月参差,莫衷一是,而对皇室礼请及供养的事实,并没有实质的改变。《历代法宝记》说:长寿元年二月二十日,「敕使天冠郎中张昌期,往韶州曹溪,请能禅师,能禅师托病不去」。到万岁通天元年,「再请能禅师」,能禅师还是不去,所以请袈裟入内道场供养(请袈裟是虚伪不实的)。「则天至景龙元年十一月,又使内侍将军薛简,至曹溪能禅师所。……将磨衲袈裟一领,及绢五百匹,充乳药供养」(大正五一.一八四上──中)。长寿元年(六九三),万岁通天二年(六九七),神秀等还没有入京,就先请慧能,似乎不可能。何况还杂有迎请袈娑的虚伪传说!而景龙元年(七○七),则天又早已去世了。《别传》以为:神龙元年正月十五日,高宗大帝诏敕,「遣中使薛简迎请」(续一四六.四八五)。神龙元年(七○五)正月,则天让位,二月复国号为唐,这决不是高宗大帝时代的事。依王维《能禅师碑》,可见当时所传,则天与中宗──孝和皇帝,都有征召的传说。这可能就是《历代法宝记》,长寿元年及景龙元年,再度征召六祖的意思。年月的传说纷乱,难以定论。《别传》所传的迎请诏,慧能辞疾表,敕赐磨衲袈裟等文字,都有过润饰的痕迹。然传说中的事实,王维碑明白说到,是不能看作虚构的。依碑文及《历代法宝记》说:极可能为:则天晚年(长安年间),曾征召慧能。到中宗景龙元年十一月,派薛简再请。《别传》所传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九月改元景龙元年),诏修宝林寺等,似属同一时间的事。
  《别传》有一独自的传说:神龙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敕韶州百姓修中兴寺,赐额为「法泉寺」。慧能新州的故宅,建为国恩寺(续一四六.四八六)。《唐大和上东征传》说:「韶州官人,又迎引入法泉寺,乃是则天为慧能禅师造寺也」(大正五一.九九一下)。鉴真和上在天宝九年(七五○),经过韶州,证实了法泉寺与唐室有关。则天崇信佛道,中宗、睿宗,都仰体母后的德意,而信佛护法。赐额「法泉寺」,即使则天已经去世,而民间传为则天所造,也还是合于情理的。总之,皇室的礼请慧能,敕建寺院,致送供养,都是事实;而传说的年月纷乱,是很难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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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0:13:32 | 只看该作者
    第五节 入灭前后

    末后的教诫

  传为慧能所说的,除大梵寺说法,弟子的问答机缘外,都是晚年的末后说法。依《坛经》所传,有三部分:一、为「十弟子」说,如(大正四八.三四三中)说:
  「吾教汝说法,不失本宗。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于性相。若有人问法,出语尽双,皆取法对,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
  这是指示为人说法的方便。三科法门,即阴、界、入。在界法门中,说明「自性含万法」──十八界;自性起十八邪,起十八正,与「性起」说相通。三十六对,分外境无情的五对,语言法相的十二对,自性起用的十九对,这是经中所没有的分类法。这三大类,大概是依器界,有情(如凡圣、僧俗、老小等),法,即影取三世间而立的。「三十六对法,解用通一切经」。一切不离文字,也就是一切无非相依相因的对待法。所以「出语尽双」,「出外于相离相,入内于空离空」,「出没即离两边」,而能「不失本宗」。三科,及三十六对中的「有为无为」,「有色无色」,「有相无相」,「有漏无漏」,与阿毗达磨的自相(三科),共相(对法)有关。这是以当时论师的法相为对象,扩大分类而引归自宗的。禅师们好简成性,三科三十六对,大概也嫌他名数纷繁,这所以一向少人注意!
  二、先天二年(七一三)七月八日(那时实还是延和元年,到八月才改为先天的),慧能与大众话别。大众都涕泪悲泣,慧能为大众说《真假动静偈》,直指离假即真,「动上有不动」。「众僧既闻,识大师意,更不敢诤,依法修行,一时礼拜,即知大师不久住世」。「告别」,到这已圆满了。
  在告别而大众悲泣中,有一段话(大正四八.三四三下)说:
  「唯有神会,不动亦不悲泣。六祖言:神会小僧,却得善不善等,毁誉不动,余者不得,数年山中更修何道」?
  慧能对大众而独赞神会,应该是荷泽门下「坛经传宗」时所附益。
  接著,上座法海启问:「大师去后,衣法当付何人」?在本章论「传法」时,说到法海对于「付法」,是「当理与法」的;是「十弟子」分头并弘的。「吾灭度后,汝各为一方头」,这就是付嘱,而现在再问「衣法当付何人」,显然是前后矛盾!在这一问答中,说到付法(大正四八.三四四上)是:
  「法即付了,汝不须问。吾灭后二十余年,邪法缭乱,惑我宗旨。有人出来,不惜身命,定佛教是非,竖立宗旨,即是我正法」。
  这明显是暗示神会,于开元二十年(七三二)顷,在滑台大云寺,召开定南宗宗旨大会的事。《神会语录》作「我灭度后四十年外」。《坛经》大乘寺本,作「有南阳人出来……即是吾法弘于河洛,此教大行」,更明显的暗示神会在洛阳提倡南宗,这分明是荷泽门下所附益的。
  说到传衣,《坛经》(大正四八.三四四上)说:
  「衣不合传。汝不信,吾与诵先代五祖传衣付法颂。若据第一祖达摩颂意,即不合传衣。听吾与汝颂,颂曰:第一祖达摩和尚颂曰:吾来大唐国,传法救迷情。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炖煌本历叙六代祖师付法颂;末了,还有能大师的二颂。《坛经》的别本,缺二.三.四.五祖颂,及末了的能大师二颂。这更近于《坛经》古意,炖煌本的增广,连文字也重复不顺。《坛经》原意,可能仅有达摩颂,是用来证明「衣不合传」的。其他,是神会门下,为了「坛经传宗」而附入的。达摩颂说:「吾来大唐国」,这分明是唐人所作(后来有人发见了问题,才改为「吾本来兹土」)。「五叶」,就是五世。神会在洛阳,请「太尉房管,作六叶图序」(宋僧传神会传)。李邕作《大照禅师塔铭》说:「今七叶矣」(全唐文卷二八○)。大家还要一叶一叶的传下去。本颂只说「五叶」,相信是曹溪门下,「分头并弘」者所作。到了弘忍,佛道隆盛,从此「百实皆成」,不用再一代一人的传承了。这一颂,被解说为:从初祖传二祖,一直到五祖传六祖──五传而「衣不合传」的明证。这是《坛经》引达摩颂的原意,而荷泽门下,引申为付法传衣偈,增为六代付法颂,以证明「传宗」的可信。到慧能而「衣不合传」,《坛经》原意为佛道隆盛,分头弘化,(衣只一件,所以)不用再传衣了。而荷泽及门下的意思,却并不如此。神会《南宗定是非论》(神会集二九三)说:
  「因此袈裟,南北僧俗极甚纷纭,常有刀棒相向」。
  贾餗撰《杨州华林寺大悲(灵坦)禅师碑铭并序》(全唐文卷七三一)说:
  「及曹溪将老,神会曰:衣所以传信也,信苟在,衣何有焉!他日请秘于师之塔庙,以熄心竞。传衣繇是遂绝」。
  圭峰《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之下(续一四.二七七)说:
  「缘达摩悬记,六代后命如悬丝,遂不将法衣出山」。
  荷泽与荷泽门下,都以避免诤执,为不传衣的理由,这是与《坛经》的旧传不合的。荷泽下与《坛经》的旧传不合,可见「传衣」的传说,是曹溪门下的旧说,而不是神会个人伪造的。
  三、慧能是八月三日入灭的。那天食后,慧能又与大众话别。法海问起:「此顿教法传受,从上已来,至今几代」?这才有七佛来四十世的叙述。这是继六代传法偈的意趣而扩展的。这一祖统说,是荷泽门下所立(荷泽神会还只说东西十三代」,与六代传法偈相结合,为「坛经传宗」的重要部分。
  法海又启请大师,留什么法令后代人见性?慧能更说「见真佛解脱颂」──「自性真佛解脱颂」。然后要门人,「莫作世情哭泣,而受人吊问,钱帛,著孝衣」,这都符合律制。最后的教诫(大正四八.三四五上)是:
  「如吾在日一种,一时端坐。但无动无静,无生无灭,无去无来,无是无非,无住(无往),但能(原作「然」)寂静,即是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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