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苏伟峰

[街谈巷议] 罚老胡30万、为啥是整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1 21: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伟峰把这一点拿出来讨论是对的,因为我对工商行政法规不懂,所以也不能拿出强有力的依据。
只是觉得工商局的回复中,对当事人违规违法的过程都说得很仔细,都有点象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了,唯独在罚款30万这个问题上,就很模糊了,几乎是一带而过,回复中说,‘当事人宣称其合法取得1000万元,是否合法?本案依法予以定性,只是当事人没有在我局提供1000万元的非法所得证据’。只是凭当事人‘宣称’数字进行的处罚,这是不是合理?如果当事人说他只赚一万元呢,你是不是也按一万元是违法所得进行处罚?
另外,即使他真的赚了1000万,你处罚他30万的依据要说清楚,这个处罚是上限还是下限?我们经常看到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法条款,都会有从多少到多少的法律界限,如果仅凭大脑一拍就定了,这样就不能让人心服,无论是有多少个人一起拍的大脑没没说服力。再大的案件,不管合议厅有多少领导成员,最后的量刑必须是在法律条款范围内的。
所以,工商局有必要对这个30万元的罚款再做出详细和条理清晰的说明。否则不但是当事人心里不服,我们看客对工商局这样的处罚也会心成猜测。
苏伟峰,你应该说是主持公道,而不能说是求情。如果工商局的处罚是公平,公正的,是有条有理的,有凭有据的。哪怕就是因为当事人不配合,而作出法律法规内的最高判罚,那也要接受,我们也无话说,因为依法治国,就得严重依法办事,情不能代法。求情就会让更多的人去践踏法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 21:33: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说出30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依据是什么,才能让人信服。支持依法行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 21: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川路上 发表于 2014-11-1 21:09
叫胡德六与工商局那厮在上庙口见

吵架确实掉底子,所以那天我一激灵就突然不吵了。不知道为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 21: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工商局拿出了法规条款,依照当事人违法程度,对他的处罚30万元,是按最低限度的,那好让当事人对你磕头谢恩。如果是最高的,那他也只怪自己,因为这处罚明显是带有惩罚性的。如果是超越了处罚额度,那工商局你还是得要重新再议,让各部门头头们再来集一起喝喝茶,碰个头。毕竟老百姓赚钱也不容易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21: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4-11-1 21:47
如果工商局拿出了法规条款,依照当事人违法程度,对他的处罚30万元,是按最低限度的,那好让当事人对你磕头 ...

我是看了三哥款半天又与人驳着愤才来依法引领三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 22: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上“与你同行” 栏目? 工商总局和省局应该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一些细则规定,但各省或各地估计会有相当程度的不同.....

点评

这法子好!  发表于 2014-11-2 12:59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 07: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穴法律界人士一边倒的认为罚30万合法、有问题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2 1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研究
来源:法制办主站 发布时间:2011-07-04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110700344122.shtml

有么事吵头,苏老仙儿!嘴和油瓢一样的三哥先生比你会讲!!老百姓搞创业改拼几节车厢,其社会意义与高铁大老虎与药品审评大老虎与发改委大老虎等问题的关系,估计也只有三哥先生讲得清楚!你操古多心做么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2 12: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穴环保要有这么厉害,武穴人的空气估计都可以卖钱了!{:soso_e113:}可少数污染严重的角落,老百姓恐怕就像水库快见底的鱼儿那样,有时候只能嘴儿古哒古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2 12:3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椰树 发表于 2014-11-2 12:02
武穴环保要有这么厉害,武穴人的空气估计都可以卖钱了!可少数污染严重的角落,老百姓恐怕就 ...

多鞭打鞭打有好处,政府有些部门是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或少管的偏要多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6-10-28 23:47 , Processed in 0.05100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