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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木

[武穴资讯] 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最新:请市二医院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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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无名
来信时间:  2009-6-4 11:03:50
来信主题:  腐败否?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大人;
    梅川镇五里坡村有一怪现象,凡是村里有一点喜事就得向全村人发请帖要求送礼,大摆宴席.还扬言凡社员送礼50元者不能入席.据收受礼金高达几十万去向不明,比如村里修路呀.粉厂开张呀.还有什么新村委会落成等等



回信时间:  2009-7-2 17:28:13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梅川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根据我们要求,梅川镇纪委对你反映五里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五里村庆典送礼问题
  经查,五里村近5年搞了两次庆典活动,一次是2005年通村公路竣工庆典,一次是2009年5月份村新办公楼建成和粉厂开张庆典。两次庆典活动均向梅川镇党委、纪委写了书面报告,并批准。在村内部,村两委研究了送礼的方式,其中关于村民送礼的意见是:采取发请柬请村民参加庆典活动,送礼多少采取自愿。
  二、关于反映礼金去向不明的问题
  经查,五里村2009年5月村办公楼建成和粉厂开张收礼金16万元,是由镇财政所人员当场开据入财政账。到目前开支情况:庆典活动开支6万元,偿还债务8.9万元(其中李红兵50000元,伍梅花20000元,岳立兴5000元,市技术监督局4000元、胡均清10000元)。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梅川镇人民政府咨询,咨询电话:0713-673316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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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刘玉峰
来信时间:  2009-6-7 10:17:34
来信主题:  5万元品牌奖金未及时发放的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武穴市市长:
    我是丰华粮油有限公司,2008年10月份发的品牌奖金5万元,到现在还未兑现,请问市长大人有何原因!及盼答复!谢谢!



回信时间:  2009-7-2 17:29:27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你所反映的品牌建设奖励资金我已签批,现正在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请你们直接与财政局预算科联系!电话:0713—6231882。
  特此回复,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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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岳林峰
来信时间:  2009-6-13 9:15:50
来信主题:  关于长远发展  

来信内容:
  我们武穴水污染治理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还是有一些工厂向长江排污.下游的安徽江苏人意见很大.关系到大家的政治前途.希望市领导严历督促环保部门加强监管.



回信时间:  2009-7-22 17:54:32

回信内容:   
岳林峰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接到你反映武穴化工厂向长江偷排污水问题的信访件后,我们非常重视,要求环保监管人员继续对市区内各化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组织市环保局信访办、监测站、法制科、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组成专班多次于深夜对各企业进行突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核实情况
  长江武穴城区段仅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个规范的排污口,市区内各企业废水经本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除奥得赛武穴化工厂管网未对接需暂时经城区港道排入武山湖外,其它企业全部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另外,湖北省环保厅在长江武穴中官铺水域段设立了长江省界水质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长江武穴段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
  二、环保局监察情况
  环保局对全市重点企业都安排了监管人员进行全时制、全过程监管,同时还不定期组织督查专班在深夜、节假日期间对各企业实施暗查,防止企业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
  我们还了解到,环保局已经与你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将本次信访现场查处情况以及我市近年来的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与你进行了沟通,你表示满意。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向市环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2522。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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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社会人士
来信时间:  2009-6-14 14:08:22
来信主题:  金秋宾馆一楼变味的培训  

来信内容:
     市长大人你好   位于金秋宾馆一楼的剑桥.红豆豆培训中心是实验中学王姓,和实验小学桂姓的两位公办教师开办的  两家培训中心所聘请的也全部都是在职的老师  他们利用作为学校和老师的身份在各自的学校和班级以多种方式要求家长把学生送去培训 并收取高价费用   家长是苦不堪言  教育局明文规定不准公办老师开办和参与各种培训班  实验中学王姓老师是请假病假出来开办   实验小学的桂姓老师还是主任,基本不去上课  他们多次声称是教育局审批的 有后台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市政府和教育局严厉清查这种办班行为  并强烈要求教育局取缔该违法机构   



回信时间:  2009-7-2 17:30:43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武穴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的王姓和桂姓老师在金秋宾馆违规办班等问题,我已责成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市教育局随即组建专班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王晓剑,女,生于1977年9月,大专文化程度,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武穴市实验中学英语教师。2008年被武穴市智汇剑桥英语培训中心聘请任英语顾问(该培训中心法人冯海洲,系王晓剑爱人)。
  经查,武穴市智汇剑桥英语培训中心于2005年12月1日经武穴市教育局社管办批准注册(武社管办函[2005]008号),于2006年1月9日在武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武民证字第J4006060号)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地址:武穴电大,后又租用金秋宾馆场地)。2005年12月26日武穴市物价局颁发收费许可证(武价证389号),许可该培训中心剑桥英语预备级每学期收费300元,一、二、三级和初中生每学期收费350元,高中生每学期收费400元,成人每学期收费450元,注明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是鄂价费[2005]76号。该培训中心平时是双休及节假日组织上课,暑期拟聘请外教,打算开设幼儿班和剑桥英语各种级别班,举行英语夏令营,目前已向社会作招生宣传,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桂晓琼,女,生于1979年3月,大专文化程度,199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武穴市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2009年元月被武穴市红豆豆舞蹈培训中心聘任艺术指导(该培训中心法人桂中林,系桂晓琼的弟弟)。
  经查,武穴市红豆豆舞蹈培训中心于2007年1月8日经武穴市教育局社管办批准注册(武社管办字2006第035号),于2007年4月1日创办成立(地址:金秋宾馆),并于2007年7月22日在武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武民证字第鄂401020号)为民办非企业单位。2007年5月14日武穴市物价局颁发收费许可证(武价费证426号),许可该培训中心舞蹈培训收费标准每课时7元,注明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是鄂价费[2005]76号。该培训中心平时招有学员229人,主要是双休及节假日培训。暑期拟招两个舞蹈培训班,已向社会作宣传,由学生及家长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以上两个培训中心平时双休节假日组织培训,并在暑期拟招生并已作广告宣传等情况属实,但目前未发现王、桂两教师利用职务方便强迫学生参加报名的行为。但王晓剑、桂晓琼两位教师分别与两个培训中心法人有特殊关系,一是不得以教师职务方便强迫本校和本班学生报名参加培训,并且两人不能参加培训讲课;二是两个培训中心不得招聘在职公办教师参加培训讲课,更不得伙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强迫本校和本班学生参加报名培训。否则,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武教发[2008]7号文件规定严肃查处。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2891。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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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程正敏
来信时间:  2009-6-16 9:38:58
来信主题:  一位梅川市民的诉求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吴市长市长:您好!

    百忙中容市民打扰,对不起!实在是没有办法。企盼市长为市民解决一个实际大问题:

    我是梅川镇一市民,叫程正敏,家住梅川镇梅河北路258号。夫妻双方下岗多年,依靠政府政策,执行政府政策,在家里开了一个家用电器店,虽然算不上富裕,生活还是蛮顺利的。但是,2008年12月,隔壁梅川信用社撤屋重建,打破了我家宁静的生活。梅川信用社在挖屋基时,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把我家的房子拉裂缝十几条,我向梅川信用社、市信用联社反映过多次,他们先是不闻不问,后是一拖再拖,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今年4月,市信用联社主任调走了,梅川信用社主任调整了,新调来的市联社主任、梅川信用社主任,在对此事没有给我家一个合理说法或者说未进行调解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开始动工兴建(梅川信用社撤屋重建项目是否进行了招投标,另案不提),我又向梅川信用社、市联社反映情况,他们却是吱吱唔唔,推三阻四。这不是愚弄百姓吗?这不是对老百姓的权利和利益的一种践踏吗?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是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老百姓的权利、利益不受侵害。象我家房屋被梅川信用社挖屋基时拉裂缝,难道说不是信用社需要解决的关于老百姓重大的实际问题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贯提倡坚持群众性,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我家房屋被拉裂的实事,是信用社直接造成的。为什么市信用联社不把这件事当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正确处理好呢?难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只停留在嘴上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只会越来越深,近邻就会变成“死对头”,与公与私都不利。信用社的工作会安宁吗?我家的生活会安宁吗?社会治安会安宁吗?恳请市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处理一下!






回信时间:  2009-7-9 11:39:11

回信内容:   
程正敏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信用联社调查处理,武穴联社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因梅川信用社建房致使程正敏同志房屋出现裂缝后,武穴联社分管领导陈亮同志先后3次到梅川找到你及家人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请武穴市房产局房屋鉴定所对你家房屋进行了鉴定,梅川信用社主任徐响军、基建管理人员洪建国也多次上门进行协调,由于你提出要信用社赔款20万元的条件,信用联社难以接受,才导致你家房屋裂缝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据了解,6月26日上午,武穴联社、梅川信用社和你三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由信用社一次性赔付房屋整修款2.6万元,6月26日下午你领取了2.6万元赔偿款,此事得到了妥善解决。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信用联社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5041。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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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成女士
来信时间:  2009-6-20 14:25:40
来信主题:  关于武穴车桥厂的环境污染  

来信内容:
      我住在怡景湾小区,紧邻武穴车桥厂,此厂每天有两根大烟囱冒出浓浓的黑烟,晚上烟囱还冒出火苗,造成这一带灰尘非常重,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对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破坏。希望相关部门对此现象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为附近居民的健康负责。



回信时间:  2009-7-22 17:55:22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环保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穴车桥厂位于武穴市广济大道东60号,原名是湖北省武穴市东风汽车底盘有限公司,主导产品为中型及轻型商用汽车前后桥总成,年产量2.5万套。
  二、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该厂使用的主要燃料是燃煤和焦碳。由于燃烧炉较为陈旧,且无除尘设施,故生产过程中,烟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你在信中反映的晚上烟囱冒出火苗是因燃烧炉的炉门已损坏,炉火直接从炉门喷出所至。
  三、环保局对该厂提出的整改要求
  1、在7月25日前修复燃烧炉炉门;
  2、安装除尘设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督办力度。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环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2522。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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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吕先生
来信时间:  2009-6-21 15:00:26
来信主题:  关于5号路  

来信内容:
  不是说要修5号路,吕汝阁垸要拆很多户吗。。我家也被列入其中,我想问一下到底还拆不拆。。一直都没动静。搞的想装修也装修不了。真是烦。



回信时间:  2009-7-2 17:31:26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建设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建设局与你电话联系,但你的电话号码是空号,估计你留的手机号码错误。吕汝阁垸占压5号路控制线内的部分是要拆,但现在无法确认你的家在什么位置,所以不知道你是否在拆除范围之内。因此,见到回信后,请直接向市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54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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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干华鑫
来信时间:  2009-6-22 23:55:58
来信主题:  看看2009年6月5日大风报灾工作  

来信内容:
  对武穴市2009年6月5日大风报灾工作的投诉

2009年6月5日大风过后,听说市里下来了人员了解灾情工作,又听说派下来的人员在太平乡喝酒,喝了一天酒就回去交差了。至于报灾工作,酒宴间可能就安排好了。我的李树林也受灾严重,我跟我们村书记说,书记说查灾的人在太平乡喝酒不来了。后来跟市民政局打6265007电话说,6265007给我转到6265052,6265052给了我余川民政周水波电话15897918916,周水波同志说:报了也是没有用的,没钱。我说要是补钱呢,他说,不会有的。实际上08年的雪年也有人补钱了,对此工作作风和办事方式群众早有一些异议。不是我想要钱,只是党的政策不能只是某些人荷包政策,想掏给谁就给谁。我想问徐局长三个问题:         
一.报灾工作是谁工作份里的事,有灾不报和知灾满报的工作作风是不是有问题;
二.查灾救灾工作内容就是喝酒,置人民于水火,而你们在快活,这是您民政的办事风格还是党的教育问题。
三.灾情补贴政策是不是您民政某些人的荷包政策。市里查灾的人只去了太平乡,如果这次报灾有太平以外的地方,那就说明是荷包政策了。如果有灾情补贴,而周所长说没有钱,那也说明是荷包政策嘛,起码周所长想给谁就给谁啦!
这是我捡的李子
这是风吹断的李枝,看一下截面
  这是我父亲捡到一块的树枝
看看满地的李子,让人心痛


看看满园的断枝吧


全是风撕裂的,看截面吧





     其实这也是小事,才二十几亩李林。只是心中不平,不平则鸣,向徐局长反应一下问题。




回信时间:  2009-7-9 11:41:02

回信内容:   
干华鑫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2009年6月6日零时至2时,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市遭受狂风袭击,阵风10级局部11级,破坏力极强,造成农作物严重受灾,居民住房受损严重。全市2万人受灾,损房230户742间,倒房17户49间,如龙坪向文村二组低保户向琼三间房倒塌。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查灾核灾,开展生产自救。市民政局当天成立了两个核查专班,到各镇处查灾核灾,并按快报、初报、核报的程序上报灾情。
  关于你在信件中反映“只去太平乡未到户调查”的问题。经调查,核灾组当天从龙坪、农场到余川三地看灾,在余川镇芦河村二组陈美枝家,实地查看了她家房屋受损情况。由于市民政局核查组要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将全市简要灾情快报黄冈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所以在余川镇优先核查了倒损房屋情况,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并赶回市民政局向上级初报灾情。你在信件中反映未到该户去查看,是由于时间原因,以及根据灾情的轻重缓急安排核定,核灾时不能户户都到,请你谅解。市民政局在查灾、核灾、报灾过程中,在余川镇核灾当天中午2点多钟才吃饭,没有喝酒,更没有置人民于水火,为确保灾区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也请你能够理解。对于你家受灾的情况,我们并不是不理,受灾户报灾程序为:受灾后,灾民以户主名义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报告受灾情况,村委会将全村灾情收集齐后报镇处社会事务办民政室,民政助理将全镇处灾情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全市灾情收集汇总形成初报,报上级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救发[1999]7号)文件要求: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其使用范围是: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等。我们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首先是对倒损房屋户进行核实,对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受损的由镇处核实统计逐级上报。对于你家李树受灾,希望得到救助一事,首先应以家庭户主名义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经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报告镇处审核,镇处审核你家庭是否属于无自救能力灾民户,再提出救助意见,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并报市政府批准。
  6月6日当晚,省民政厅领导赶赴我市,7日早到大法寺、龙坪等地查看了倒损民房情况,上级救灾补助资金还在争取之中,待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后,市民政局将依照程序确定救助灾民对象。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民政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65077。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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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张建
来信时间:  2009-6-23 15:34:35
来信主题:  农村医疗情况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 四望镇高垴村民!由于我 在 外打工!没有参加今年村里换届选举!村里 干部就 没有 通知我 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参加选举的 村里出钱办理!

  村里干部不 称职!他们的 行为引起村民的 一致公愤!

  希望市长您能帮助我们农民工解决相关问题!

  在此感谢!

  静候佳音!





回信时间:  2009-7-17 16:41:52

回信内容:   
张建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四望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查,四望镇高垴村高垴垸有一个人叫张建,他共参加了4次去年的村级换届选举会议,也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据村书记张平同志说,村里再没有第二个叫张建的,按照你在信中的电话13581235803打过去,电话已经停机。
  关于你在信中反映在外打工,没有参加选举,村干部也没通知你办理合作医疗。经过调查了解,去年选举期间,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选委会一致通过:为了提高群众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增加到会场参加选举的人数,村里给每个参加选举的群众参加一次会补助5元钱的误工补助(其他的村都有分饼和方便面的习惯做法),并不是以办理合作医疗作为奖励。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四望镇政府咨询了解,咨询电话:0713-6642201。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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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4 2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小百姓
来信时间:  2009-6-25 19:22:17
来信主题:  请市长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  

来信内容:
  市长:
    您好!
    我是一介平民,在网上看到我们武穴政府网站开设了市长信箱,我的心情是有喜有忧。喜的是;为我们的政府这一举动叫好,为我们百姓与政府搭建了面对面的交流平台,同时也为政府了解民声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同时对百姓维权和对政府工作的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忧的是;市长工作繁忙,我们百姓的“小事”是否会一一过目,即使看了不一定会解决。希望我的担忧是多余的。呵呵,我的心情还是蛮激动的,因为我与市长面对面呢。
    那么,现在我向市长反映一下武穴市宏森运输有限公司的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具体是对普通职工不公平的事情。今年公司突然通知职工自己去劳动局交养老保险。当时我们一头雾水,以前不都是公司交的怎么要自己交?何况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已在工资中扣除了,而且这是国家法定的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怎么了?后来一打听,情况是公司上层不知是那来的歪理学说,说是原武穴客运公司是国有的,在2005年国企改制后变成私人企业 ,其中2006,2007两年的养老保险金全额由职工个人交。 为什么只多这两年呢?何况我们职工一直没有离开公司,一直在上班。大多数职工工龄长达二三十年,短的也有十年左右。我们经历了企业从国有到私有的大变革,我们把青春都献给了企业。现在一变革我们就被抛弃了?细问,公司的理由很多;什么改制过渡期自己交,什么通过了什么会议决定的,什么职工买断后2006,2007两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等等,[这段还得补充:确实他们玩了一个花招,2006,2007这两年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直到达2008年迫于政策压力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不得不使人联想到他们是有预谋的,故意的,但是你们玩不过法律啊,劳动法是为劳动人民而立的。没有离开工作岗位,没有签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都是“个人规定”。更可气,可笑的事情在后头,我们到劳动部门网上一查,我们都蒙了,无语了,这是什么公司,什么世道......!"宏森公司只有108人的养老保险金是正常交纳的,其余的2005年过后欠交“,么事唉?”你们已解除国有劳动关系......."。而且,这108人是何许人也?都是一些“当官“的和坐办公室的所谓“行管”人员,无语啊......!
     我都无法起笔,心情难以平静,我想到了“阶级”一词,想到了“人权”二字 。我们是“低等阶级”吗?他们是“高待阶级”吗?他们是人,我们不是人吗?这是对人权的公然挑衅,对法律的疯狂篾视。他们在办公室享受着高科技带来的优越性——冬暖夏凉,我们职工都是一线工作者——冒严寒迎酷暑。我们凭劳动吃饭,为企业创收,还要在人格上受到歧视,想想成天与我们工作的人听从他们的安排罢了,但是我们是有“等级”区分的,心都碎了。呵呵,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108”这个数字让我想到了“凉山108将”我们职工是什么?凉山还“替天行道”呢!
     目前,宏森公司经营效益红火,因为是独家经营垄断企业。再者,今年各项税收全免,效益更是蒸蒸日上,为职工交点福利是没有问题的,何况是法定的。去年公司上层新购了一辆在武穴屈指可数的百万级轿车,现在公司拥有小车数量颇多,还专门成立了部门管理这些小车为上层服务......。
     写了这么多,希望市长能耐心看过,希望我们的反映不会石沉大海,希望还我们职工一个公道,还我们百姓以人权,希望我们武穴和谐,这是我们小百姓最大的心愿!


                                                                      宏森公司全体“下等职工”
                                                                     
                                                                           2009.0617



回信时间:  2009-7-17 16:43:12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交通局和市劳动局联合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宏森公司前身为武穴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1998年实行民营股份制改革,2005年在原股份改革的基础上完善民营改制,彻底转民,即(职工国有身份转民,国有股份转民营)。所有职工得到买断工龄补偿款,并按武穴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的要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证发放了个人,待调整稳定后,重新聘用人员。
  2006年——2007年为公司过渡期,考虑到调整期的个人保险问题,宏森公司从2006年元月起给在职员工人均增资180元左右,以便于员工在过渡期内交纳个人社保费用。2006年5月新公司挂牌,并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会上全体代表通过了公司新的管理制度和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及有关规定(包括2005年12月新修订的工资收入组成等有关规定)。
  宏森公司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第六条“工资表结构及构成,职工实行发放工资由基本工资、福利、补贴(医疗、生活)其它包括奖励、罚款(违纪、事假、病假),养老保险公司应承担部分组成。”
  2008年元月1日因国家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宏森公司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第六条同时废止。从08年元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公司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部分从公司在职职工工资中扣除,从2008年起,宏森公司无一例欠交保险现象。
  在此,我们要求宏森公司认真妥善处理好职工养老保险事宜,目前该公司已组织专班处理,尽量做好向职工的解释工作。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交通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446。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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