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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木

[武穴资讯] 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最新:请市二医院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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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无名
来信时间:  2009-4-12 19:43:08
来信主题:  摩托驾驶证  

来信内容:
  吴市长你好,请问办个摩托驾驶正要多久???我于去年89月左右办理的摩托驾驶证到现在还没出来,市交警电话又打不通,这难道是我们政府办事效率吗?真诚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工作效率让我们不在在漫长中等待



回信时间:  2009-5-19 13:51:58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你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十分重视,市交警大队根据你在信中留下的电话号码多次与你联系沟通,但由于该电话已停机,故一直未取得联系。对你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表示感谢,因为这既是对我市交警工作的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关于你在信中反映,于去年8、9月份办理的摩托车驾驶证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出来一事,在此我们予以说明。正常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只要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参加了培训考试,1个月就可以领到驾驶证。而去年8、9月份正是全省开展摩托车集中办牌办证活动期间,在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市共办理摩托车牌证3万多个,是10年来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总和,由于当时时间紧,任务重,警力不足,导致没有及时将证件办理出来。我们从活动开始到现在,一直加班加点工作,为的就是尽快将3万多证件制作出来交给当事人。
  现在所有证件已制作完毕,请你或委托朋友到交警大队来领取驾驶证。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71110。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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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汤晓峰
来信时间:  2009-4-14 13:15:11
来信主题:  拯救破碎的家。。。  

来信内容:
      有阳光的地方就有爱,让爱心在阳光下飘扬!
    坎坷不能让人丧失意志,只能让人更加坚强!一个苦难的我和一个多难的母亲加上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我们很难在这个温暖的阳光下再见到阳光,我十一岁爸爸离我远去,35岁老婆也去了天堂。人生的苦难没有让我们倒下,,可现在呢?我又双肾衰竭,一个20 多万的天文数字让我母亲怎么去承受{现在透析每年要6---7万,我正在透析},怎么去接受精神上的再一次沉重打击,怎么让我那刚2岁的女儿去接受没有母爱后的再次失去父爱呢?她的人生难道就没有大爱吗?难道爱的气息,爱的温度就和我女儿无缘吗?我不信,所以我请求你们在不影响你们的生活和工作的情况下能帮帮我好吗?让我能呼吸到明天早上的清醒空气,让我能看到明天早上温暖的阳光。让我感受到世界大爱的存在。我等候你们给我生命,给我女儿一个爱的天空!  、
   我知道市长大人是善良之人,一定会用大爱,用爱护自己子女那样的爱护着我,爱护我的家人,一定会让我的可怜的女儿得到组温暖的爱!在这里我率全家叩谢父母官的恩德了!



回信时间:  2009-6-5 16:20:29

回信内容:   
汤晓峰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对于你的不幸遭遇我深表同情,已责成市民政局、卫生局、农合办等单位调查处理并给予全力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从医保局了解,你属于黄冈水泥厂病退职工,按照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市田镇水泥厂退休医疗保障问题由武穴市管理”的要求,2006年由我市组织该厂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住院保险待遇,你按病退职工待遇参加此项保险。你患病后,在省人民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医疗费用1.3万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于2009年2月23日按政策为你报销了0.79万元。其后,你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透,每三天一次。我们针对此病,将其作为特殊慢性病对待,虽然是门诊治疗,但我们仍按一次住院结算。目前,你已发生费用1.59万元,今年预计费用6万多元,医保可以报销75%左右。你如果能找到合适肾源,可以进行肾移植,移植费用也可按75%左右的比例予以报销。其余属于自己负担的费用,你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大病医疗救助得到部分解决。
  4月20日,武穴市低保局局长冯定成同志带领相关人员到你家进行了了解,并受我们的委托给你送去了1000元救助金。在了解中得知,你全家已于2002年4月份享受了城市低保待遇,现月保障金为405元。由于你家的保障人口没有及时进行变更,按照《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的相关规定,市低保局建议由你母亲刘春珍同志向田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提出保障人口变更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市民政局将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办理。
  同时,市民政局也将我市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向你做了宣传和介绍:你的住院治疗费用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将由武穴市民政部门按程序和比例给予救助,每年可累计救助2万元。
  此复。最后,祝你身体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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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董明超
来信时间:  2009-4-14 18:37:54
来信主题:  想办一个沼气作坊  

来信内容:
  我想回家办一个沼气小作坊,帮农村家庭安装沼气,不知道政府有什么补贴,有什么优惠政策,望市长大人答复一下,盼!



回信时间:  2009-5-5 11:27:26

回信内容:   
董明超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是先由行政村向市能源沼气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村,待项目村计划审批后,对在项目村范围内的农村沼气用户,建池标准为1000元/池,具体内容是:沼气配件一套230元,建池技术员工资350元,大便器一个30元,保险费5元,水泥385元。建一口沼气池约需2000元,除上面补助之外,农户需要自己投入1000元左右,主要包括购置黄沙、石子、红砖及建池小工等。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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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王
来信时间:  2009-4-16 21:28:40
来信主题:  林业日元贷款项目  

来信内容:
  吴市长;您好;我是一位林业种植户。2006年省林业发放一批日元贷款扶持我们造林,过了三年多啦,还在财政里面睡觉。,到现在还没有发放给大家。现在林业和财政两部门推来推出没有尽头。太不作为了。大家都心寒。国家政策这么好,到了地方就这么难办?。希望吴市长您帮大伙说说话吧。衷心感谢



回信时间:  2009-5-19 13:53:05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林业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日本政府贷款武穴市植树造林项目》是我市于2003年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一项外资造林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536.95万元,其中,日元贷款351.6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99万元,地市级配套6.99万元,县级配套40.42万元,经营实体劳务折抵130.95万元。该项目由市政府于2004年9月24日向省财政厅承诺提供担保,由省林业局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的贷款转贷给我局,用于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贷款期为40年,其中,前10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第11年开始进入还本期,按贷款总额分年等额还本付息,到第40年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该项目实行报帐提款制。
  我市日元贷款植树造林项目于2004年开始进行设计,通过2005—2007年三个年度的实施,基本完成了该项目设计的造林任务。经省级验收,已完成植树造林任务976.9公顷,封山育林100公顷。该项目自2005年开始报帐,截止2008年12月向省林业局累计报帐金额2696836.46元。累计提款金额2164610.86元。该资金分两次从市林业局日元贷款办公室帐户上全部转入市财政局国际金融科专户储存,我市林业局已支付和应支付的各项费用累计20多万元。
  2006年6月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武穴市利用日本政府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实施办法》。但由于过多考虑放贷风险等方面原因,致使日元贷款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在财政部门帐上,今年3月份,省审计厅委托黄石市审计局对我市日元贷款项目进行了审计,滞留资金是一项比较严重的问题。
  最近,我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又多次协商,根据湖北省林业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利用日本政府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实施办法》(鄂林外[2005]176号文件)精神,将修改《武穴市利用日本政府贷款植树造林项目实施办法》,以便迅速将日本政府贷款资金发放到农户,两局在办理贷款手续上有分歧,导致贷款未落实。另外,有些造林业主不能提供合适的担保或抵押物,也是贷款不能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5月4日,我们召集市财政局、林业局、梅川镇、余川镇等单位的负责人专题研究日贷资金的发放问题,形成了初步意见,包括王应顺在内的部分日贷造林业主可望在近期办理贷款手续,收到贷款资金。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向市林业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6433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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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苏焕刚
来信时间:  2009-4-17 10:59:15
来信主题:  关于“三农”工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来信内容:
  一:要看党和政府支持.扶持.引导的力度;
    镇.村.组干部是关健,农民本来就知识差.见识短,没有党和政府支持.扶持.各级领导的引导,农民是办不成大事的,要说农村农民的市场潜力是最大的,地方领导必须引导农民以各种特色(如:手工业.养殖业.农用运输业.加工业等)深入到各村.组发展一项,以村.组领导组织产销一条龙服务,保证农民投入风险,农民会有希望的;
二:农民靠几分田地能生存吗?没有债务的村是富裕村吗?
   就我们村来讲,城不城,土不土,人均不到六分地。土地一年少一年,村里开支靠卖土地,根本没什么企业.农民想办厂建养殖场.加工厂.没有地盘.没有领导帮助.引导.扶持全靠在外面有一天无一天的找付业.很多家庭都开支不了.田地的收入更不用讲,明的免收土地费其实农药.化肥的价格比以前翻了几翻.投入大.收入小.根本没收入:
  建议:农民的一点土地只能流转租用,根本不能卖死。
三:新的无业农民一年比一年多,政府应怎样对应;
   近年来90后初中.高中毕业生一年比一年多,他们无田地,无劳动经验.说话大话如雷.好吃赖做.每天要钱用,稍不注意就大动肝火,父亲说话根本不听,有的还跟长辈动起手来,有的还跟着帮派混,没办法就偷.抢;
  建议:各级政府以镇.村为组织加强对他们进行教育,创造条件免费为他们培训一门手艺,使他们有就业机会。
四:对农村工作,政府是否能用一批政府辅导员.农民志愿者,对各级领导进行监督;
   中央政府每年聘用政府参事,为国为民,献计献策,建议:对三农建设是否找些农民志愿者,长期与政府联络,反应民情,政策落实情况,或者政府派有道德心,责任心的领导来农村扦队落户,深入了解民情,对无知识.无能力.无经济头脑,土霸王.拉选票.贪污的村官要彻底清查,村.组每年应开一次或多次代表会,公开账务收支情况,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
五:对私人企业霸占农民土地等待升值.影响未征土地.排捞.灌溉.农民有权向企业老板索要排捞.灌溉建设费用吗?
现我们组来讲,人均不到六分地,新矶棉业2005年在我们组征收几十亩土地.至今末建.等待升值,严重影响我们其它没征土地排捞.灌溉,村民多次与村.组干部协商,却无一点反映,他们说是市重点保护企业,村干部也有入股,组干部可以承包建设,对农民每亩付1.5万元,农民根本没有地方说理。
  建议:我们强烈要求还我土地,建好排捞,灌溉水渠。



回信时间:  2009-5-19 13:54:30

回信内容:   
苏焕刚同志:
  你好!你《关于三农工作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你的建议表明了你对三农工作地重视和思考,是值得肯定的。有的建议还非常可行。我们就其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今年2月,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分为五部分,从28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党中央、国务院2004以来就“三农”问题连续发出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致富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明确提出发展油菜、生猪、水产、生姜山药四大产业,并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举全市之力来抓的重点工作。
  二、农村剩余劳力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随着人口的增多,农村土地又非常有限。所以在农村存在一大批无业农民。这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要积极拓展外部劳务市场,大力发展农民工劳务品牌,搞好外部劳务需求对接,引导农民有序转移、高效转移;二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利用我市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镇区,把这些作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平台,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三是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为纽带,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吸纳农民工就业;四是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不断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拓展农民工就业空间。对农民工的培训,中央也下拨了专项培训资金。帮组没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学会生存和创业的本领。同时还在积极实施为农民工服务的一系列办法和措施。
  三、关于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中央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严格的土地政策。继十一届三中全会搞联产承包到户后,中央为了稳定全国的土地,又推行了二轮延包。我市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落实了二轮延包政策。你在建议中提到的新矶棉业占地问题。经过我们的了解,当时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企业的征地已有合法的手续,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四、关于对各级领导的监督。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不断增加,市委、市政府对农村政策的落实高度重视,市里有专班进行督办落实。当前,市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也都在依法对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和个人进行长期监督。至于农民对各级干部的监督的渠道也是很畅通的。既可以通过市、镇党委反映情况,也可以向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检举揭发。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或管理规定。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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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被大队黑了的农民
来信时间:  2009-4-18 16:17:06
来信主题:  大队截留粮农补贴  

来信内容:
  国家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为什么石佛寺镇贾家村故意截留李、魏、俞、贾四塆的“湖田”部分资金?当时这些“湖田”都是农民的责任制。当初年年发大水,农民颗粒无收还陪化肥钱,最后有部分农民就没有再种什么了,最后大队全收走了,并卖给个人承包,但自从国家有粮种补贴大队从来就没有给过农民钱,当时我们农民没有少交各种土地费。“湖田”的补贴、卖给个人承包……这些钱去哪儿了???吴青天得为为我们作主啊???我们大队太腐败了。



回信时间:  2009-5-6 10:38:39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石佛寺镇政府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农村税费改革后,贾家村存在湖田难保收、无人种的情况,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将易涝的连城湖田统一收起来流转承包给种植专业大户。该湖田面积共248.91亩,通过竞标承包给董茂兴和张增松两人,承包金额为每亩70元,承包时间为2003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将承包款全额返转到原种田户,而且,原种田户不负担任何水费、排涝费及泵站维修费用。
  税改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包括粮食补贴等政策,根据政策,粮食补贴应返还给种田大户,但由于村民代表与种田大户签订合同时国家此项政策没有出台,所以合同中也没有涉及到此项资金问题,合同签订了8年,现修改比较困难,而且原种田户一致要求粮食补贴不能返转给种田大户,只能用于湖田水费上缴、泵站维修、变压器维修以及进水港清淤等。近年来,村级一直将粮食补贴用于湖田水费上缴、泵站维修、变压器维修以及进水港清淤等方面,每年村集体还要倒贴资金用于这些项目。
  现鉴于部分村民有意见,该村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原合同作了少量修改,下一步,将粮食补贴按政策处理。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石佛寺镇政府咨询,咨询电话:0713-6853688。
  特此回复,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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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潘际家
来信时间:  2009-4-19 13:00:02
来信主题:  求助—寻找夏符全烈士家属  

来信内容:
   市长同志: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看这篇文字,希望您在看后能帮助寻找,谢谢!
    烈士出生于1923年,牺牲于1943年,年仅20岁。
    故事发生在1943年秋天,夏符全烈士当时为新四军某部侦察班班长,当时他带领带领四名新四军在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父子山地区侦察日伪军敌情,在本地李昌湾被日伪军发现,夏符全烈士为了掩护其他几名战士顺利撤离,被日伪军打伤及肚子,肚肠外露,血流不止,烈士且战且退,在我潘荣已经不能行走,被日伪军抓住,我村村民根据烈士本人要求与日伪军商谈让烈士留在我村,但是日伪军残忍地开枪打死烈士,后由我村村民安葬在本地后山。烈士在弥留之际曾向村民讲叙老家乃湖北省广济县,家中尚有姐妹多人。
1970年由我叔父潘青山在我组为烈士立碑一座,直到如今家中父老乡亲每年清明时节都会到烈士墓前祭祀,但可惜的是烈士家人对此一概不知(1971年我叔父曾电告广济县武装部寻找烈士家属,但一直无音信)。
    我觉得烈士英年早逝,为国捐躯,是一名伟大的抗日英雄,现在国家已经繁荣昌盛,我们都应该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来完成烈士落叶归根之夙愿,因此发此帖靠网络的力量寻找烈士的家属或者知晓烈士的人能与我联系,也希望得到武穴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关注。如有线索的请与我联系,潘先生 电话号码:13971771292



回信时间:  2009-5-6 10:39:16

回信内容:   
潘阮家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民政局查阅《革命烈士英名录?武穴卷》,没有发现有夏符全烈士。并就夏姓失踪烈士进行了调查,与你信中反映的情况不符合,现无法查找有此人。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民政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65065。
  特此回复,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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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杨玉祥 朱丹风
来信时间:  2009-4-20 9:30:54
来信主题:  举 报  

来信内容:
  举    报
武穴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领导,从1998年开始,我便卷入房屋纠纷一事,在此期间,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我曾有过极端的想法,但都被理智所冲淡。我是一名工程师,相信法律,相信公正。今天,我写此信,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在捍卫法律的尊严,希望检察机关将社会蛀虫绳之以法。
一,视国家政策不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987年我被分配到原湖北省广济县建设局工程承包公司工作,1988年撤县设市,广济县建设局更名为武穴市建设局,1988年下半年调入武穴市建设局建筑勘察设计室工作。建设局后更名为武穴市基本建设委员会,1992年建委分家,将其下设的几个科室分为几个局(院),设计室更名为武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之后,我一直在设计院工作。
1988年在西新村原建设局老宿舍分配住房一套,1998年建委将该宿舍卖给武穴市增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裕公司),虽说转卖,但增裕公司自始至终未拥有产权(这一点我是2007年法院拿着农行贷款抵押合同找到我时才知道)。在转让中,该房屋既未经国资部门评估,也未按住房政策进行房改。原建委主任郑沛成和原城建科科长苏玉盛为谋私利与开发商串通一气,在损害职工利益的同时,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建委将房屋转卖给增裕公司后,增裕公司隧对其进行加层改造(原为四层,加层后为七层,我住在四层),并对原一至四层的住户进行清理,有的住户因建委在别的地方为其新建住房,就搬走了。而我因为既无私房,也未在设计院分到公房(原因我在该宿舍分配了住房),无处可搬。我多次找建委,建委以我不是它的直系职工为由,不能享受房改政策,由增裕公司对房屋进行处理。
建委明知该房屋应按住房政策进行房改,不能转卖,却与增裕公司串通一气。对原有住户既不按国家政策进行妥善处理,也不对房价进行优惠,却让增裕公司对其进行加层施工,增裕公司对既不搬迁又不签订购房协议用户进行断水断电,在百般无奈情况下,1998年7月8日我与增裕公司签订购房协议,事实上增裕公司根本无权要求我同其签订协议,更无权断水断电,因为它没有取得该房屋产权。(这一点我是2007年才知道,如当时知道,也不会与增裕公司签订购房协议,更不会卷入1999年购房合同纠纷案中)
他们串通一气,一方面说房屋已卖给增裕公司,原住户由增裕公司处理,一方面任增裕公司对原住户进行野蛮清理。
更为不解的是,签订购房协议后,我于1998年年底前先后向增裕公司交纳3.7万多元,下欠1.14万元合同中约定双方年底再协商。可年底建委、增裕公司均未同我协商,单方面于1999年1月21日将我所购卖的房屋向武穴市农行作了贷款抵押,贷款由苏玉盛办理,郑沛成为担保人。因下欠房款,1999年4月21日增裕公司将我告上法庭。
在诉讼期间,我向武穴市国资局反映住房情况,经国资局调查,认为建委行为违背了国家住房政策,要求建委按住房政策安置原住户,这一点武国资字[1999]31号文和2000年7月13日建委情况说明都可以证实。且建委情况说明中确定我下欠的购房款由建委协调解决,但至今未解决。现在法院拿着农行贷款抵押合同要求我搬迁。
二,与开发商串通一气,谋取私利
该房屋转卖工作,主要由原建委主任郑沛成和原城建科科长苏玉盛操作,房屋改造完毕后,二人均在此项目上获得门面房一栋(3层)。由于某些原因,郑沛成门面房于2000年转让他人,苏玉盛门面房于2008年转让给城管队张细生。
三,贷款去向不明
2008年3月26日在信访接待日当天,我和另三家(产权证被抵押三家)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上情况。接待领导很重视此事,并以武穴市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此事作调查,调查发现除上述情况属实外,还发现具额贷款去向不明。
调查查得,原建委主任郑沛成和原城建科科长苏玉盛用该改造工程的四套房(其中一套系我购买)作低押向武穴市农行贷款33万元,贷款人为武穴市建委,经办人为苏玉盛,担保人为郑沛成。奇怪的是,该项贷款在建委财务上未有反映,财务上也未收到该款项,更不知到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根椐以上所述,该事件概括起来可以反映四点:
1,郑沛成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郑沛成、苏玉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具额贷款去向不明,是贪污,还是他用?
4,作为国家职工,理应享受房改政策,却被剥夺。被迫花高价钱买房,房屋却被抵押,实在是冤。
按说,该事件的性质和为害程度已经明朗,可以通过法律图径追查贷款的去向、追回流失的资产,追究郑沛成、苏玉盛的法律责任,也可以给四家受害人一个公正。
可是法工委将此事搁而不动,我们多次找法工委,均唐而推之。这是经济大案,是具额贷款和国有资产流失。法工委是怕得罪人,还是漠视法律。法工委虽不是执法机关,但可以督促公安、检查机关依法办案。
有冤难申,坏人消遥。为此,特向政府举报,望政府在严惩郑沛成、苏玉盛的同时,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回信时间:  2009-5-19 13:55:41

回信内容:   
杨玉祥、朱丹风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市建设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2007年5月饶玉祥、柯中武等四户到建设局反映他们四户从原增裕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戴细先)所购的四套商品房在房产局办不到手续,原因是被原基本建设委员会在农行广武办事处办了抵押手续。经建设局调查,情况是以下四点:
  一、信访人所指以原基本建设委员会名义到武穴市农行广武办事处办理的抵押栖贤路南侧三层两户、四层两户商品房面积是341.26m2,评估价是叁拾叁万玖仟陆佰柒拾陆元,申请单位是武穴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经办人是苏玉盛,现武穴市房产局留存有该笔贷款的原件申请表,时间是1998年12月24日。
  二、经派专人到武穴市农行信贷部调查此笔贷款数量及去向,武穴市农行称提供不到有关贷款资料。
  三、建设局财务科没有查到该笔贷款原始帐目。
  四、调查经办人苏玉盛称,时间跨度长,情况记不清楚。
  调查的情况是,四套商品房抵押贷款申请书属实,原件现在房产局,贷款数目去向不明。在此,我们已经责成市建设局继续与人大法工委联系,做好工作,特此回复。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向市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54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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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李小民
来信时间:  2009-4-27 20:48:38
来信主题:  建议  

来信内容:
  国家低保政策是用来解决百姓疾苦的,但在龙坪下冯却成了村干部搞个人关系的工具!党性何在?良心何在?我是本地人,情况非常清楚,请调查,给民众一个答复。



回信时间:  2009-5-25 10:22:02

回信内容:   
李小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5月8日,市民政局局长徐中华同志和市低保局局长冯定成同志亲自带队,带领15名民政工作人员对龙坪镇下冯村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入户核查,并填写《武穴市农村低保入户调查表》,详细、真实的记录了所有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按照我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我们将提交下冯村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村民代表评议会议,龙坪镇民政干部和镇(处)驻村干部将参与村里评议,重新全面评议已保对象,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龙坪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提交武穴市低保局进行评审。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武穴市低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13337。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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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吳用
来信时间:  2009-4-29 12:49:08
来信主题:  一名老革命軍人的補助  

来信内容:
  一名老革命軍人的補助.夏志新;南泉鄉.陶斯村.他的補助為什么比他同條件的戰友少呢.



回信时间:  2009-5-25 10:22:54

回信内容:   
吴用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梅川镇政府和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夏志新(兴)系梅川镇陶斯村5组村民,该同志1958年3月入伍,1961年8月31日退伍回乡,按照上级政策可以享受定补,原标准由15-20元现已调标135元/月全部到位。据本人口述,退伍时,本人档案没有病残记录,说与战友标准不一样,自己不清楚。这是由于调标的原因,所有每年有的季度有出入,这属正常现象.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梅川镇民政办咨询,咨询电话:0713-673316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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