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11-19 10: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说过学校不承担责任吗?我不是一开始就说楼主跟校长没区别吗?他指责校长的话是"没有师德"和"违背良心的",其实他自己的那段话不也可以说是"没有道德"和"违背良心的"吗?
从武穴电视台的"新闻通稿"和楼主的"事实",大致可以看出:这位学生很有可能死于"心源性猝死(SCD)"中的"肥厚型心肌病(HCM)".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百度一下.
如果是象电视台所说那样的话,学校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如果是如楼主所说,学校应该有明显责任:监护不力,没有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属于渎职!要负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另外我想说一下,这种病是突发性的,即使抢救也不一定能抢救过来(这并不是为学校开脱,即使抢救不了,也要组织抢救,没有做的话,还是渎职)!,上面所说的弗林海曼和维维安福,前一个是美国排球女将后一个是英超球员,都死在赛场上!
孩子死了,谁都会难过,但如果真的是抬着尸体去堵武中大门,影响学校秩序.这是说不过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