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论坛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楼主: 阿木

[武穴资讯] 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最新:请市二医院退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16 09: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刘忠伟
来信时间:  2009-2-17 11:32:45
来信主题:  为奶奶讨职工  

来信内容:
  爷爷是刊江医院下属单位的,他在去年过世,按政策奶奶现在每月能领到一定费用。我和单位领导找了刊江人事部,没用。叫找市人事局。但是那又要我找殡葬委员会......里面是麻烦从从!!!刊江医院像我 爷爷同一时期工作后退休病世的人的老伴,已有人领到每月遗属补助.而他们是在我后期,还先办到 的。我在这敬请领导能为奶奶主持公道!谢谢!!



回信时间:  2009-4-10 9:26:58

回信内容:   
刘忠伟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卫生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你的爷爷叫刘炎凤,是刊江卫生院下属方家岭卫生所退休集体职工,于二00八年底病逝,遗体进行了火化、火化后骨灰安葬你家祖坟山。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武组发[2006]11号文件的第二条规定:“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去世后,遗属必须提供“两证”即市殡仪馆,市殡葬服务中心出具的火化证明和入市人民公墓安葬证明或祖藉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入公盖性墓地安葬证明,才能办理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发放手续”。目前你们只能出具火化证明,不能出具入公盖性墓地安葬证明,所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一次性抚恤费人事部门不予审批。至于你反应有类似你爷爷相同情况的家属已领取所有费用,经调查,人家“两证”齐全,是经过人事局批准的。经了解,卫生局工作人员已同你说明了有关情况宣传了有关政策。待其办齐两证后,迅速取得人事部门审批落实你奶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卫生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596。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绿苑小区居民
来信时间:  2009-2-17 15:31:59
来信主题:  住房环境问题  

来信内容:
  吴市长您好,我是广济大道绿苑小区居民。这个小区的商品房在2004年左右就销售得差不多了,当时很多业主交了做房产证的费用,但一直没给做,现在在大概只有一部分人有。这么多年来,这个小区的下水道一直不通畅,这两年卫生间废水已溢出地面。去年有部分居民到市委上访,要求解决这个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问题,后又去市政府,当时听说是市政府会安排人解决。但到现在,还是没动静。小区左面是某工地,他堵住出水口不让排;右面的下水道连不到市政管道去,排污费一直在收,我们做了房产证的,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也已交了,但事总是没人管,现在粪水已在低洼地流成小溪了,只要一进入小区就臭气冲天,眼看热天马上就到了,真不知道今年夏天应该怎么过。请吴市长在百忙中过问一下吧。



回信时间:  2009-6-3 15:11:54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公用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我们现场察看和专题研究决定,6月底前,做好绿苑小区184户居民下水道和化粪池建设协调工作,并力争完成该区域下水道新建工作,以解决该区域商住楼积水问题。另外,公用局将严格践行优质服务承诺制,开通24小时下水道疏通服务热线(电话0713-6222663),对市民反映的下水道堵塞问题,安排环卫处清洁公司人员专业疏通,做到随叫随到。
  此复。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程华
来信时间:  2009-2-20 14:07:38
来信主题:  关于出生婴儿预苗接种免疫  

来信内容:
  吴市长,我向你反映关于出生婴儿接种的不良现象
1、在余川镇内每次各村通知打预防针,不是针对出生婴儿是否符合接种的时间,无论是刚出生的一个月还是大至四五岁,都会通知。
2、国家规定的基本几项免费接种,在市内接种区分免费和自费两种,到了各乡镇,变成统一收费,这是为什么?
3、由于这种混乱的现象,在老百姓心里对预防接种这种本来疾病的方式不太信任,要接种的没去,不需要接种觉去,造成预防接种达到预防疾病的效果。
希望吴市长,对这方面给予相关重视,这也是百年大计的民生大事呀



回信时间:  2009-3-18 11:30:31

回信内容:   
程华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卫生局调查处理,卫生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向你解释如下:
  1、在余川镇内每次各村通知打预防针,不是针对出生婴儿是否符合接种的时间,无论是刚出生的一个月还是大至四五岁的,都会通知。
  答:按照国家的免疫程序1岁以内儿童基本上每月要打一次预防针,然后在1岁半、2岁、3岁、4岁、6岁时各免费接种或加强甲肝、麻腮、百白破、乙脑、脊灰、流脑等疫苗一次,以巩固免疫效果。余川镇预防接种工作方式:余川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是按照免疫接种程序对适龄儿童实行按日接种,村级接种点是对适龄儿童实行按月接种的,余川镇卫生院防保科每月14-22日到各村接种点实施预防接种是为了方便各村儿童接种。为了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避免儿童漏种,在接种前由各村疫防接种人员通知0-6岁应种儿童按时到定点的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对于不符合接种条件儿童,会解释,通知他们适时再来接种。
  2、国家规定的基本几项免费接种,在市内接种区分免费和自费两种,到了各乡镇,变成统一收费,这是为什么?
  答:对于说在乡镇所有的疫苗收费问题,经调查是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情况及国家免费政策不清楚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所致。在实际预防接种工作中,为了减少群众往返接种门诊(点)次数,对同时达到免费疫苗与自费苗接种年龄的儿童,在两种疫苗可以同时接种的前提下,往往是接种免费疫苗的同时接种了自费疫苗。所以儿童家长认为每次打预防针都要钱,免费疫苗也收了钱。
  3、由于这种混乱的现象,再老百姓心里对预防接种这种本来疾病的方式不太信任,要接种的没去,不需要接种却去,造成预防接种达到预防疾病的效果。
  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免费疫苗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接种,自费疫苗由家长自愿选择接种。免费疫苗是国家出钱,免费为儿童接种,是预防结核、乙肝、流脑等15种严重传染病。自费疫苗是目前国家未投入经费,是预防流感、水痘、肺炎、狂犬病等常见传染病,须家长自愿选择接种,需自已承担相应接种费用。家长带儿童接种疫苗时可以主动了解疫苗品名、作用,是否为免费疫苗,对自费疫苗家长不愿接种的,可以提出只种免费疫苗,对免费疫苗必须接种。
  在老百姓中出现“免费疫苗也收费”的误解以及对预防接种通知的不信任的现象,不是普遍现象,但有代表性。这主要是由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刚实施不久,宣传深度尚未到位,老百姓对扩大免疫规划政策未完全弄清楚。在以后的日常工作当中我们将续加强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免费政策等的宣传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多做宣传解释等工作,提高老百姓对预防接种防治相关传染病的信心,达到预防接种工作效果。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卫生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596。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张楠
来信时间:  2009-2-20 18:01:38
来信主题:  请求帮助。  

来信内容:
  市长同志:
       你好!经常关注本站:有几个不明白的问题想咨询一下。1、信访在几个工作回复,好像时间有点长;2、信访局不是有各个部门通讯录电话的吗?为什前几天打电话到信访局问下司法电话,想了解法律相关的咨询,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们也不清楚,还让我打电话到114区查询,好想有点说不过去;3、怎样可以得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以及咨询还有前段时间老爸在九江买装修材料发生了交通事故。九江警方那边一直在拖延请问通过什么渠道解决比较好,可以得到家乡的帮助吗?期待的回复。谢谢!




回信时间:  2009-3-18 11:32:36

回信内容:   
张楠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首先我们感谢你对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关心和关注,现就你的来信答复如下:
  法律援助是人民政府为了保障困难的群众获得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其宗旨是扶贫助弱,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一样享受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只要是符合法律条件的人遇到刑事、民事案件或法律上的问题都可以免费获得法律上的帮助,即免费获得律师的帮助,如免费代理打官司,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自二00七年以来,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注民生、关心农民”的号召、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连年尊重承诺“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落实人民政府的承诺,我们武穴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是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将经济困难标准定为城市居民年收入在我市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农村居民为我市公布的农村低收入贫困线以下。第二是开辟了法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困难公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一般的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和程序为: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第三是创新了农民工的异地法律援助的机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案件一般是就近就地援助,以案件发生地为主,但是考虑到大量农民工外地的现实性情况,为了使我市在外地务工的广大农民工也感受市委和市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我们创新机制,对在外打工、创业的我市人员我们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也提供我们力所力及的援助。
  上述答复,希望你满意,我们武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费咨询电话是6276148,随时聆听你的垂询,并祝你父亲早日康复,顺利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长毛
来信时间:  2009-2-23 11:06:29
来信主题:  航管站乱收费  

来信内容:
    我想问一下,交通局航管部门在华新水泥厂,对每只船装水泥的收费今年涨价了,这有文件规定吗?我怀疑是乱收费。别的地方都没涨,就武穴涨吗?这是国家规定的吗?要求答复。回复到我邮箱。



回信时间:  2009-3-25 8:41:00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交通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港航局是我市水路交通行政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对全市港口、航道、航政、船舶及水路交通规费征稽实施行政管理。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已停征航道养护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现依法向船舶所有人或货主征收货物港务费(货港费)、停泊费和航政费。港航局现主要在田镇港区从事港口、运输管理,对在该港区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依法征收货港费、停泊费。全市水路服务性费种有船舶代理费(船代费)和货物代理费(货代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北省交通厅、物价局(鄂交运安[2009]88号)文件规定,在地方港口码头从事装卸作业、水路运输的船舶由当地港航行政主管部门,按其货物装卸吨位1.00元/吨的标准征收货港费;按每天0.12元/吨的标准征收停泊费。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根据湖北省交通厅、湖北省物价局(鄂价重[2000]10号)文件规定,向为其提供服务的货主以不超过2元/每吨的标准收取货代费,向船舶所有人以不超过该航次营运收入总额2%的标准收取船代费。在田镇港区装运华新水泥的船舶,武穴水路运输代理公司为船员、货主提供业务代理服务,按原武穴市港航所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会议纪要(2005年5月13日)中,有关货代费0.6元/吨、船代费按船舶航次营业收入2%的标准向船员收费,以上均未超过省交通厅、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经调查,对在田镇港区华新水泥厂从事水泥运输的船舶,港航局依照有关管理程序,要求船主首先到局下属华新办事处报港,提供其船舶营业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船舶检验证书接受检查,经检查其证书合法有效后,港航局按证书吨位依法向其征收货港费、停泊费。在实际执法中,对不按程序主动报港,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营运证、船检证书(证书不全或失效)的船舶,一般按其装卸货物的实载吨位收取货港费。今年1月1日燃油费税改革后,为制止水运市场无序竞争行为,规范港口经营秩序,省港航海事局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港务费、航政费征收管理的意见》(鄂交港航征[2009]18号)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港航海事执法单位严格执行水路费收管理纪律,对无法提供船舶有效证件、“大船小证”或非法超载的船舶,一律据实丈量其载货吨位,按实载吨位征收其规费(有的船舶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故意非法超载或者船舶“大船小证”)。至于你所反映我市航管部门乱收费的行为,我们不知你所说的具体情况。请你提供具体情况,如反映属实,我们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给你一个满意答复。具体政策不清楚之处,也可咨询市港航局。联系电话:负责人项局长13469933983;分管领导蔡局长15997320999;办公室0713-6220996。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水路工作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港航局将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净化水运市场环境,构建和谐交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范爱弟
来信时间:  2009-2-26 16:01:59
来信主题:  返乡农民工没田地,怎么活?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先生:
    你好!
    你辛苦了!
    看到你在万忙之中回复了这么多群众的信件,实在让人感动!你真是人民的好市长!
    我是梅川镇松阳乡困龙村5组农民,1991年,为了孩子上学,我跟随爱人外出打工,对家里的田地进行了处理。把两处田地一次性给断交给了同村的一个人去种,把另外三处田没交断,口头上交给了同村的另外两个人去种,并且中途还再三盯瞩不给断。   
    近年,由于打工挣钱特难,我不得不提前回家,想把未给断的田收回来自已种。现已收回了一个人的两个小田,而最大的三亩田不能收回,对方一口咬定说给断了。我该怎么办呢?我没有签字,我的田怎么就在第二次分田时到别人帐上去了呢?再在对方不给,硬说给断了,原因可能是因为现在田地能补钱吧。这可让我好生后怕,如果回家连田都没种的,那生活怎么办呀。这对于我这样一个返乡务工农民来说,没有田地就意味着连饭都没有吃的呀!
    我找了村里的领导,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都说得蛮好,去那家做工作。我问了一下在汉打工的朋友,问第二次分田是怎么过户的。听朋友说房子要过户给别人,非要原田主签字,可我没有签字,也没有给对方写交断合同,82年分田到户时的田地怎么就到对方帐户上了呢?这该怎么办?我还能要回来吗?否则的话,今年我吃什么?
    具体政策我也不懂,听邻居说市长信箱很有效,就口述请人帮助给市长发个信,请市长帮忙!俺不胜感谢!
    一年之季在于春,今年,对于我这个“返乡农民工”来说,还能种上自家的田吗?我的田还能过到我的户口帐上吗?急盼政府解决!万分感谢!

                             梅川镇松阳乡困龙村村民:范爱弟   




回信时间:  2009-4-29 16:52:16

回信内容:   
范爱弟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梅川镇政府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按照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你家的2.8亩责任田于1993年交给本垸阮昌文耕种,自己一直外出打工。在1997年土地续包和2005年完善二轮承包土地政策时,也没有要求原承包责任田收回自己耕种,直到今年打工回来才要求收回原承包责任田。按照二轮延包政策,2.8亩水田只能属阮昌文已办二轮延包责任田经营权证。
  鉴于你反映现在无田种,我们委托梅川镇分管领导和村领导反复做阮昌文的工作,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1、老公路2.8亩现在由你家本人耕种,如果转让他人必须优先转让给阮昌文。2、老公路边0.8亩水田、天桥下0.3亩田转让给阮昌文耕种,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干涉。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梅川镇咨询,咨询电话:0713-6732326。
  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王子清
来信时间:  2009-2-26 16:33:01
来信主题:  医师中级资格考试违规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现向你们举报一件事:根据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即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7年,才可以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但湖北省武穴市中医院刘自雄,从事医师工作不满7年,通过伪造、涂改证件,报名2009年普通外科主治医师中级资格考试,并且报考四科, 他是1999年7月中专毕业,2006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 从2007年5月到2008年12月,从事医师工作不满7年,根据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他不能报名参加主治医师中级资格考试。通过伪造、涂改证件报名,损害人事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应试人员有《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一)、(五)、(六)、(七)款违纪违规行为的,应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现请你们严肃查处,取消他的考试资格,不得参加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现在他已经报名2009年普通外科主治医师中级资格考试,请认真审核。
请你们尽快通过邮箱zyy6229099@sina.com答复我,我一定举报到有结果为止。请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请调查事实!



回信时间:  2009-4-15 17:02:02

回信内容:   
王子清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卫生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刘自雄,男,市中医院职工,1980年3月生,2000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7年取得执业医师职称。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职称考试工作于2008年12月开始报名,2009年1月10结束。资格审查由黄冈市卫生局审核,我市只负责材料的申报工作,刘自雄同志报名时经审查资格该同志工作年限达到了规定要求,但以专科学历申报任医师年限没有达到要求,故黄冈市卫生局审查资格时没有通过其申报材料。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卫生局联系,联系电话:0713-6223596。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市民
来信时间:  2009-2-27 18:57:25
来信主题:  投诉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吴市长市长:
位于武穴刘家巷口绿化休闲处(老金三角商场处),虽然在你的指导下建设得很漂亮,但城管部门为什么允许有人在此摆夜食摊长达两年呢,还违规向他们收取占道费。
该夜食摊不但弄得满地垃圾,烟雾缭绕,还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并经常引起社会上小青年打架斗殴。比较严重的破坏了我们市容环境。
我们想共享美丽的城市,保护绿色的环境。而特别是像城管这样的行政执法部门更应该爱护这些美丽的景区。而城管只顾自己的利益。
希望吴市长能有时间晚上去看看那“美丽的风景”。安排有关部门管管吧。


2009/2/26



回信时间:  2009-4-15 17:03:10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建设局毛局长督办,现答复如下:
  经建设局纪检组长毛本强同志和城管大队大队长张金稳同志先后6次进行了实地暗访,并派办公室同志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结果如下:年前在金三角处确实有一吕姓夫妇在该处摆了夜食摊,前后约有两年时间,城管部门先后收缴吕某烤炉7个,并全部进行了销毁,从来没有收取吕某占道费,也没有允许其在此摆夜食摊。自2009年3月1日始,吕某夫妇已去外地打工,金三角再也没有夜食摊了。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23543。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小红帽
来信时间:  2009-3-2 16:31:11
来信主题:  急需治理的交通盲区  

来信内容:
  吴市长:
    您好!
    我是保康路附近的住户,随着粮食路的开通,粮食路.保康路.北川路三线相交,六大进出口全在此汇集,这里有新春超市.明心超市.市人民医药.路边的菜摊比比皆是.人流.车流让人过马路都犯难.车车.车人事故时有发生,昨天就有一女士因三轮车擦伤一面包车被三四个男子群殴,惨不忍睹.幸好110急时赶到.但打人者已逃之夭夭.三线六口这个新产生的交通盲区急需治理.或设交警或立红绿灯或做立交桥.理顺路线有规则可行.急..谢!



回信时间:  2009-4-10 9:28:19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2008年底,随着武穴粮食路的全线贯通,自然形成粮食路、保康路、北川路三线相交、六大口交汇(人们习惯称为“米”字路口)。这种的米字路口,在全国也比较罕见。该路口全线贯通不到三个月,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我们将在人民医院“米”字路口进行科学规划,增设交警执勤岗点(或协警值勤点);由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牵头,组织交警、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对该处进行重点综合整治。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09: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  路人
来信时间:  2009-3-8 10:39:52
来信主题:  求助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吴市长: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还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实在是过意不去.我主要反映的是这样一件事情.在武穴新车站有位流浪的老人,生于民国9年,今年已经是90岁了,老人平时以拣破烂为生,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毕竟年事太高,我想政府是不是能够救助一下,毕竟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恳请吴市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



回信时间:  2009-4-15 17:04:52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到,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于你反映武穴新车站内有位流浪老人生活困难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我已责成市民政局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老人自述名叫李志民,出生于黄梅县,由于外出时间太久,年事已高(约90岁),详细地址记不清,有一女在龙坪朱河村,该对象自称在新车站捡了十多年破烂且很自由,有人劝其进福利院,但他认为过不习惯。根据老人的回忆描述,我们又专程赶往龙坪镇朱河村调查了解,找到其外甥向容春,向容春介绍:该老人原名李花子,现年82岁,姐弟3人,姐李火娣90岁,弟李金羊80岁,出生地黄梅县李英乡,解放初期其姐李火娣嫁到龙坪镇朱河村细钰垸,由于父母早亡,家境贫寒,兄弟2人无人照顾,50年代末投奔姐姐,其弟李金羊一生未婚,已在龙坪镇享受农村五保。李花子婚后生有一女(李腊香)出嫁下冯村,他本人70年代违法被劳教,后释放回家,无户籍,由于该其妻子女儿先后死亡,90年代就流入新车站捡破烂至今。
  针对调查情况及本人意愿,我们建议先由龙坪镇朱河村给其上户口,然后依据有关政策,给其办理农村五保,并做镇村及本人工作安置该镇中心福利院。
  如你还有什么疑问,请直接向市民政局咨询,咨询电话:0713-6265077。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本文转自武穴政府网/市长信箱:
http://wuxue.gov.cn/youxia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武穴信息网 ( 鄂ICP备2021017331号-1 )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100号

GMT+8, 2026-3-11 06:47 , Processed in 0.32394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