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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人:鲁贤亮 来信日期:2015-10-27 来信主题:饶家湾房屋违改建问题 尊敬市长,您好, 我是饶家湾 10号 户主饶补伢的女婿我想举报办家隔壁饶锡堂 违规乱建的情况。 该户在未办理相关证件前提下已经浇筑的房屋主体已严重超出本湾道路的边线 ,二层超出50cm, 三层超出80cm 村里队长多次上门协商无果,引起全村的公愤!严重影响了本湾的整体规划形象 占用了公共空间。 其次,改户不与邻栋协商私自计划将楼层顶高加建, 超出整排新房一层半约7米,给我家地基带来严重下沉危机, 唯恐整个楼屋下降带结构性的损伤。 恳请市长 明察秋毫 严惩该违规住户 按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调查 还我家应有的权利 谢谢 回信时间:2015-11-25 回信内容: 鲁贤亮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对您来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违建业主饶某于2015年3月将自己已取得D级危房鉴定的三层危房拆除并翻建。因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于2015年4月16日依法向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又因其没有遵守“不加宽、不加长、不加高”的翻建原则(房屋第二层向西挑出0.5M、第三层向西挑出0.8M),超出原有的建筑范围,执法人员于2015年9月9日依法向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鉴于该户接到通知书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甚至继续偷建抢建)的情况,执法人员于2015年7月2日、10月8日、11月14日多次对其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经多次执法后,该户现已停工。对该户的违法建设,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市“三违”查处工作的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