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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己回复】湖北省武穴市工商局滥用职权...请求社会有关人士的关注以及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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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1: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本人这贴已经非常深入浅出了,你再有意见我就不知道如何跟你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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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了,依法治国会变成依法扯皮!法院门口打官司的估计会像医院门诊挂号一样,排长队!{: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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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儿生出爱扯皮拉经的妇女,应该归产品质量法管吧?最好也给吊销营业执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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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律是太多,毛主席都说他记不住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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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等部门是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来严格监督一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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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4: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有什么好辩的,法制天下 摆出的法律条文很清楚了。认定非法改装也要依据车辆管理或道路运输方面法律,既然车辆管理部门给车辆上牌就认为没有非法改装,公路管理部门让车辆上路行驶就认定没有非法,而工商局拿出的处罚依据是“无照经营”,无照经营就罚30万?事主从业不是1-2月,这么长时间"无照经营",工商局就没有责任。工商局回复说他没有配合调查,没有配合在笔录上签字,在我局三楼楼梯口长时间站立,那条法规定公民要配合工商部门罚自己款,哪条法不准在工商局楼梯口站立。其实明白人一看就明白怎么回事,还不是事主不合作,不懂事,还要讲法,结果“黎叔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其实工商局是相应市委市政府整治城乡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打击非法运输,在做好事,但目的是好的,方法也要是善的。李克强总理说过,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以做,法律没有授权的政府都不可以做,习书记天天强调要建立法治政府,建立法治社会,而我们的政府(工商局)说来说去一大堆,就是没有说清楚用那部法,那条文做出的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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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4: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椰树 发表于 2014-11-6 12:27
中国法律是太多,毛主席都说他记不住那么多!

毛主席是律师,还是法官,他要记那多法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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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4: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椰树 发表于 2014-11-6 12:30
工商局等部门是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来严格监督一下市场。

《产品质量法》 是工商部门来执法, 你不要说话了 ,太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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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5: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ξ路友 发表于 2014-11-6 14:43
《产品质量法》 是工商部门来执法, 你不要说话了 ,太着急了

你不认得“等”啊?这件事我本来就没有说多少话。国务院通知一下,往往都是联合执法,一个部门经常搞不落地,这是中国国情——我替你着急。{:soso_e113:}你百度一下“工商 抽查 不合格”几个字再说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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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5: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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