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注意到荆门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罗中华不断在互联网上发贴举报市局领导的情况,有必要将事实真相向网友说明,以正视听。
罗中华,男,1965年6月出生,湖北天门人,1983年10月应征入伍,1985年退伍后安排在荆门市子陵税务所工作,1994年聘干,1997年过渡为公务员,现为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科员。罗中华1999年经荆门市一医确诊患血吸虫病,2003年2月开始,其在分局竞争上岗中落岗后一直未正常上班。对其所患血吸虫病,根据有关规定,国税部门视同工伤对待,据实为其报销了有关住院费,解决了生活补助和津贴等费用,并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发了未正常上班期间扣发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合计66689.06元。但罗中华对此并不满意,执意要求解决非工伤诊疗项目且不能提供相关发票的门诊费3.6万元、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且不能提供相关发票的药品费19.44万元、住院期间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13.05万元、离婚11年的困难补助费11万元、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无限量提供冬虫夏草以及将妻子安排为公务员等完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无理要求,并反复赴省进京上访。仅2008年罗中华就先后8次进京上访。对此,省、市国税部门有情操作,多次赴省进京接访劝返,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但对其无理诉求不予支持。该信访问题目前已完成三级终结程序,2008年11月,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出具复核意见,同意荆门市局的处理意见。2009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其向湖北省国税局上访事项出具复核意见,一是维持湖北省国税局的复查意见,二是强调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因提出的无理要求无法得到满足,罗中华就把矛头指向市局局长胡宏新同志,并多次举报。2008年10月湖北省国税局组织专班到荆门进行了专门调查,证实其反映的市局局长胡宏新的问题不实,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罗中华。罗并不罢休,自今年2月开始,罗中华一直滞留外地,变换手法,在互联网上反复发贴,并自我跟贴、顶贴,我们希望网友不要受其蒙骗和误导。
附件:1、罗中华上访信;
2、荆门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关于对罗中华上访事项的答复;
3、荆门市国税局的复查意见;
4、湖北省国税局复核意见告知单;
5、湖北省国税局信访事项告知单;
6、国家税务总局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局长:夏祥钢
手
机:13807269388
身份证:420800195809080311
书记:秦明军
手
机:15908675566
身份证:420804196411182318
二○○九年七月一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1100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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