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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玉儿

[原创]爱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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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06: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p>哈,很有意思!</p><p>讨论继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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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更正下,叶同志已经将我的名字写成“如雪”达三次之多,原来以为是笔误,现在知道是认识错误。我是听雪,请不要再呼错。静观雪舞,静听落雪无声。人渺似尘,不敢如雪。</p><p>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赞美是婚姻。(张爱玲)安君为什么不能放弃婚姻家庭,重建一个新家呢?是因为爱得不够深爱得不够真罢了,不然一切不是问题。</p><p>感情是自私的,爱情渴望拥有占有,谁也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爱人。说蝶兰寻求慰藉也好,她令安君力不从心也罢,从情感索求来讲,都是正常的。当她意识到那个男人不能给她所希冀的一切的时候,她果断地做出了处理。虽然哪一种结果都对安君不利,但起码,这样做,彻底死了他的心,也让自己死心。在情感上,男人真的不能理解女人。女人渴望一个家,一份安全感,偷偷摸摸的地下关系,背负了多少愧疚和良心谴责!这是哪一个独立的女人都不想要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安君的轻率,蝶兰是一个丧夫的女人,她要的绝对不是随便的情人关系。相处四年都没想过他们的将来,作为一个男人,是天真得可耻,还是逃避现实?从他的言行来看,“一个男人结束和另一个女人的关系就是用钱”,不难看出他的商业心。他这么快地就把五万块打到女人卡上,我都怀疑他早做好了准备呢!不然凭他一个小镇上的什么职员,背着妻子会有这么多私房钱?想想都不是好鸟!五万块便宜了他!就应该学艳照门事件,弄些录相呀照片呀什么的敲诈一番。哼哼,要不然,雇上一个三陪女,彻底搞臭了他!(哈,我好像太恶毒了些~那个蝶兰,倒还悲悲戚戚地痛不欲生样。当然这点上是说笑,不足以成为证据。)</p><p>男人喜欢的女人,就希望她能原谅他包容他所有的错误。女人就该当足了乖乖的、温柔的、无私奉献的、经过漫长的等待的第三者后,男人才会把她来珍惜。否则就是女人不懂事,女人给男人太多压力,女人不可爱,女人太世俗。男人像一匹马儿,撒开蹄子四处乱跑,哪儿的草他都想去吃,回头还怪草儿不等它,岂有此理!女人特别重感情,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不要。可对于部分男人而言,女人只是他征服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一切。怪只怪,蝶兰不是安君所希望的好情人,而安君,也不是蝶兰所希望的为了爱不顾一切的男人。他们的认识,是个错误。没有错误的相知相遇,不成情感小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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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6: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p>谁把你的大名打错了?</p><p>你不就是听雪吗,只因为看多了你如雪般晶莹放光的优美文章,面对你这一别致的笔名时莫名的产生出一个联想_</p><p>应当理解,本来就是容易使人产生遐想的,不光是我,但凡看过你文字,知道你笔名的人,或许都会在你和白雪之间产生联想!</p><p>这不是乱想.也不是瞎想,试看:在一场大雪纷飞而至的时候,你却不是脚焙火炉,和太多"怕冷"的女人一般,于热潮热情中领取温暖,宁可独自深林听那雪落时发出极其细微的声音,光这声音,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听得到的,若非心静如雪.若非清澈如镜.</p><p>既在天地白茫茫一片中,亲临探雪,对雪这一冷物有着如此喜爱,其人其心也必如雪.因此才连连称你"如雪同志",就当你如雪一样的晶莹涤透,并不是把你的名字有意或无意打错.</p><p>实在是特别的尊称.就象别人称呼我一样.</p><p>相信你知我之意后,对这样的称谓,或许可以接受的,不会象别人称我那般叫人难以接受,我网名并不叫叶才子,可是在我多次婉绝之后,仍有人一直执意这么叫.并且跟从者众,我估计,要想改变在别人看来是尊重是友谊而于本人听来却难当难堪的称呼时,唯有的方法是对称呼不做回应.谁乐意继续这么叫这么叫着,反正又不是叫我叶之遐想,我不回答,自然也就不算失礼/.</p><p>称你如雪,你若不喜欢也就算了,"尊称"之中最起码有二点,一是要让接受者感到舒服,二是接受者乐意接受.既然你听着不舒服,认为不是"如=雪",那还不如直接呼你名字___听雪!</p><p></p><p></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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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6: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来谈恋爱</p><p>对恋爱\婚姻的见解,并非只你才对,犹是对一场从一开始就夹带各自目的并以感情为晃子招摇撞骗的不正当关系.文中蝶儿从失落到重拾,应该算一种得利,可是她错了,她错在把别人的东西捡了起来,并且还理直气壮的要求所拾之物去与法定主人划清界线,去与他脱离关系.</p><p>安君,这个游离于野外之物,也并不是不可以拾起来把玩,做为玉儿,不管是事先知不知道安君是否物有归属,只要他喜欢,只要不是强在别人手里夺取,对于一个远离物主的东西,要是喜欢,完全可以捡起来放在手上尽情的欣赏和把玩,但是要记住,在那里捡的,最终还是要放在那里,要不,于物,法律上会界定她是偷,于情,道德上也会界定她为偷!</p><p>安君又不是一物,但可以以物的道理来分析,世界万事万物,都可以用相同的道理分清对错。</p><p>在这里,不能指责蝶儿随意拾别人的东西,因为安君此物,又与其它物略有不同,他是一个活着的东西,倒底是蝶儿俯捡了安君,还是这个活物蹦起沾到了蝶儿身上,文里并未细说,暂且就以双向都有动作来论吧。</p><p>我们知道,执迷玩物,本身都会要有付出的,对这种付出的认识,有的时候是有矛盾的,就拿打牌下棋作比,玩得兴致时,会觉得非常舒心,非常过瘾,非常解渴,非常解闷,一经兴尽时或不快时,又会觉得纯粹是浪费时光,浪费精力,玩物失志,特别是认知到时间的可贵时,玩家会非常痛恨曾经浪费和付出的时光.</p><p>以此为据,也就是说,同一件事情,看得看失,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是否平衡,认识了个中道理,方可认定那类人玩得起,那类人玩不起.</p><p>以玩物的类子纠正蝶,玉,雪心里的不平,理由应该是非常充分的,总是说蝶儿失去得太多,却没有认识到她在失去的同时,获取得到的却是更多更多.客观的想一想,打牌下棋的人怨恨浪费在棋盘牌桌上的时光,其实没有道理,那时的时光本就是空落的,只不过是充分利用.</p><p></p><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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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7: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只所以通篇用物来作比回复,因我觉得,如果抛开情,基于爱情也是各取所需,那么,就只能用物事来分辩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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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9: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p>神啊,救救我~~~这个叶同志,倒像是502胶水,越挣扎越脱不开身~~~我叫如雪,我不知道听雪是谁!你说得对,我~~~~~先去晕一下先~~~~如能缓过来,我再来回复你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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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07: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66ff" size="6">呵,好精彩呀!</font></p><p><font color="#0066ff" size="6">名字的辩析,叶才子--叶子\如雪--听雪;感情的透析,谁是谁非,孰对孰错.皇皇宏论,句句瑰丽,字字珠玑.如品精神大餐!</font></p><p><font color="#0066ff" size="6">盼望继续!</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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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07: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33ff" size="6">哈,看得起才抬抬杠呀,一般人俺还赖得与她理论呢!哈!</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6">叶兄说得好!</font></p><p><font color="#0033ff" size="6">支持!</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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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6 12:5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两个本不该在一起人在一起就没理.所以说不上谁是谁非了吧.只不过我和雪儿是女同志,站在女人的角度说话,而对蝶兰多了一份同情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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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7 15: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看你们辩论,跟看玉儿文章一样精彩!继续继续!</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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