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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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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文化] 关于仓头埠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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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9:58:31 | 只看该作者
七秩龄童 发表于 2013-7-30 10:33
敬问先生府上住江城何处,在哪里高就?如有机会可谋一邂逅机会。顺问暑安。史纪。

承蒙先生问及,自当详禀。说来惭愧,二十年前工作地点就在梨园附近,省社科院从事楚文化研究(楚人尊凤之说源自我和我的导师,那时名胜琳,后来办身份证,别人将名写错,将错就错),因穷主要是看不得孩子受穷,中途”跑“到武汉晚报,做副刊编辑多年,后来当评论员,又当点芝麻官,再后来,年纪稍大,不愿上夜班,任职群工部,专司批评报道,即所谓舆论监督,工作中仅有一事与家乡相关:我的同事曾与人民日报记者联手,写内参曝光田镇招商引资,将合肥因重度污染而关闭的厂子引进,且向长江排污,省委主要领导做批示,武穴市记王楚平紧急开三级干部会,说金山银山抵不上绿水青山。此是多年前之事,现如今只做网络新闻”落地“,轻松不少。
这些年,身在媒体,但心在史苑,因为多年兼职武汉楚文化学会副会长(挂名耳),与学术界的联系倒也紧密。只是读得多,写得少,眼高手低。偶而在武穴论坛上说几句,亦无太多的学术味。
关于仓头埠,我直到恢复高考(上武大,读研期间与范确、林济还有一位胡姓档案馆负责人有过交往)才离开家乡,但每年寒暑假回家大多乘船,故而记忆颇深。写出来又干巴巴,不能打动人。让先生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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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7-31 08:42:45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7-30 19:58
承蒙先生问及,自当详禀。说来惭愧,二十年前工作地点就在梨园附近,省社科院从事楚文化研究(楚人尊凤之 ...


      谢谢以尊履赐告,原来先生是位武穴藉的楚文化专业学者,失敬了。
    老朽一生无务专业,叫做干一行学一行,好一行,不久又转行。1995年退休,拿起自幼羡慕的文史,70岁后才学会上网打五笔,交了不少网上朋友。04年被网友奉承,在《国学论坛》办过《中国古代历法讲座》,主讲《史记•历术甲子篇》,受追捧,那也算是老朽“学术”活动的一次巅峰了。后来在东湖社区曾上过一些楚文化贴子,被推举为“贵宾”级网民。
    目前住武昌新华社分社新九栋女儿家。女儿由武穴调武汉仲裁委员会工作己十五年。房子是十年前平价买的。
    我们相距很近,如方便时,可求一晤为念。祝暑安。史纪 匆草于梨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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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9:13:22 | 只看该作者
先生能讲历法,实属“骨灰”级国学大师了。读本读研时,读廿四史,本想耐着性子把律历志或天文志读下去,太难懂,又无名师可请教,只好放弃了。
其实历法非常重要,历史,一个历字道尽其中无穷奥秘。时间、空间,前者为历,后者为地。缺一不可。愚笨如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愧乎哉。
不过倒是有一事向先生请教:明清时一昼夜分一百刻,折算下来每刻14.4分钟。据说一天十二辰,每一辰正刻有八,一昼夜是为九十六刻,剩下四刻平均分配给十二辰。如时乎有所谓初初刻之类。但则“搭头”是放在每辰之首,还是之尾?没弄明白。
我在武汉大学历史级七七级群中,向同学请教一年有余,迄未得到明确的答复。想必此点甚难,当然这只是在今人才觉得难,也许古人连不识字者都懂,正因为当时大家觉得不是问题,所以才没有详尽明确的记载。(这是我的猜想,胡适曰:大胆猜想,小心求证。外行如我,无法求证,只好问道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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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8-1 10:46:02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7-31 09:13
先生能讲历法,实属“骨灰”级国学大师了。读本读研时,读廿四史,本想耐着性子把律历志或天文志读下去,太 ...


    不同时代“辰制”不同,不宜相互换算。
     把昼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与漏刻使用有关,可能起源于商代,至少周时己有设官管“漏刻”的记载 。至于将一天分为十二时辰,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说:“至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日分为十二时(辰),盖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废。…《左氏传》卜(者)楚丘曰:“日之数十,故有十时。而杜元凯注则以为十二时。…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
       将一日分为十份又见《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但为了与“漏刻”畸零数一致,汉时曾将一日百刻改造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几经反复,直至明末欧洲天文学知识传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为正式的制度。日分九十六刻,见《明史•卷二十五•天文志第一》:“命日为九十六刻,使正时得八刻无奇零,以之布算制器”,这样一个时辰就是八刻,一刻相当于现在的十五分钟。可见随着时代的不同(或进步)时间观念精密了,单位制也在变动。
      若同一本书既使用“百刻”制,又引用“十二时辰(九十六刻)制,”如《内经•灵枢•卫气行》说:“日有十二辰”,和同书《内经•素问•六微旨大论》说:“积盈百刻而成日”就会造成换算间的冲突。如同后之人一定要坚持原始的“一天100刻”制,与汉时始行的一天12时辰48刻相啮合,就会产生认知上的矛盾一样。

      以上引旧拟《贴》一份,供先生参考并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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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3:42:07 | 只看该作者
诚如先生所言,不同时代“刻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我查古籍,有先生未言之两说,一说每时八刻二十分。另说十二时中,八时每时八刻,另四时每时九刻,如是64+36=100 合计一昼夜百刻。
“易氏曰挈壺之制不可攷以唐制推之水海浮箭四匱注水始自夜天池以入于日天池自日天池以入于平壺以次相注入于水海浮箭而上以浮箭為刻分晝夜計十二時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六十分箭四十八二箭當一氣嵗統二百一十九萬一千五百分悉刻於箭上銅烏引水而下注浮箭而上登至於晝夜之别分至之候冬夏長短昏曉隠見與周官晷影無差王氏曰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而晝夜之晷有短有長先王由是分十有二時於一晝一夜之間以漏箭凖十二時而為百刻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之八時每時各占八刻則合而為六十四刻辰戌丑未之四時每時各占九刻則合而為三十六刻以百刻定長短而分晝夜於是立挈壺氏之職以壺盛水而為漏水以正十二時之刻早暮之期於此正矣後世挈壺氏不能掌其職不能辰夜不夙則莫此詩人所以刺也(宋 王应麟《六經天文編》卷下)”
王氏乃大学问家,他反复说,古时刻制不可考,挈壶氏不能掌其职(此处当指未能尽职,故刻制混乱)。王氏自己也未能道明,如谓一时九刻,则另多出的一刻叫啥?怎么排序?通常一时八刻为:初初 初一 初二 初三 ,前四项为某时上刻,正初 正一 正二 正三,后四者为某时下刻。然而,明人邢云路《古今律历考》又言有初正刻(是否原书有误,抑或翻刻过程中有舛,不得而知。)
我读明清人笔记,每每有戌时三刻,不知实际时间若何?还有午时三刻问斩。这午时三刻具体所指,是否不同年代有不同解释?均未能弄明。而后者涉及中国刑法制度大关节,并非小事。
我纯属外行,写了以上一段外行话,尚祈赐教。顺叩暑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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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3:45:10 | 只看该作者
又,明清人笔记中有大量“漏下三刻”的说法,(多半言戏场散场或酒席终结)我的理解是为三更。而非指某时辰之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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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8-1 16:57:16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8-1 13:42
明清人笔记中有大量“漏下三刻”的说法,(多半言戏场散场或酒席终结)我的理解是为三更。而非指某时辰之三刻。

       “漏下三刻”最早见于唐代诗人张籍的《沙堤行,呈裴相公》:
             长安大道沙为堤,早风无尘雨无泥。宫中玉漏下三刻,朱衣导骑丞相来。
             路傍高楼息歌吹,千车不行行者避。街官闾吏相传呼,当前十里惟空衢。
             白麻诏下移相印,新堤未成旧堤尽。
        稍迟见于《宋史》卷四百五十张顺·张贵传》:“夜漏下三刻,起矴出江,以红灯为识。”
        此于具体时间可能会出现见仁见智或“大致是”的情形,基本指本时辰的稍晚,而处于下一个时辰之前的意思。比如:“夜漏下三刻以红灯为识”我理会为:“天黑后一个更次内,具体见红为标记”,在时间上就并不需千于晚上几点多少分秒的确数。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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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8-1 17:23:49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8-1 13:42
诚如先生所言,不同时代“刻制”不同,不可混为一谈。我查古籍,有先生未言之两说,一说每时八刻二十分。另 ...


       先生所示王氏书拜读,为感。
        所谓“午时三刻处斩”愚见于下:
      并无律法規定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出处。按唐宋時的法律規定,每年從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行死刑。而且還規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也不得執行死刑。有人計算后認為,按如此規定唐朝一年里能夠執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
      在行刑的時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只能在未時到申時這段時間內(大約合今下午一時到五時之間)行刑。並不是“午時三刻”。
      明清的法律只是規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對于行刑的時刻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明清小說里“午時三刻”行刑的說法就應該只是當時官府的慣例,或者是說書人、寫書人的普遍看法。其时间与现在的一天24时也并无需作准确的对应。大致地说,约等于进午时后的第三刻时,日影最短,阳气最盛,被处决人犯精神最为压抑的时刻,是对监斩官员心理负担最小的时分。

       请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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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8-4 21:35:46 | 只看该作者
张胜林 发表于 2013-7-29 09:47
补充:机动船是七十年代末开始有的。那时生产队没了,社员没人管了,手中也有两个小钱了,进县城逛逛的人就 ...

先生时闻真切,苍头埠交通要道.先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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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6:44:48 | 只看该作者
七秩龄童 发表于 2013-8-1 17:23
先生所示王氏书拜读,为感。
        所谓“午时三刻处斩”愚见于下:
      并无律法規定在 ...

我在汉网“市民记者”栏目发了一段文字。
悼昭(并序)
昭为嫂氏李安人所生,生数日,嫂卒,余育以为己女者二年。丁酉十月殇,殇后二十余日,复来入梦。诗以悼之。
汝已兼旬死,回思涕泪频。缠绵来入梦,嬉笑尚为人。症果膏肓结,医难药性真。凄凉萧寺路,题碣墨痕新。
(叶名沣《敦夙好斋诗初编》卷一)
晟琳按:一、诗作者乃是武汉历史上鲜见的诗人、学问家、收藏家。
二、作者是晚清另一名人叶名琛(两广总督,被英军掳往印度绝食死)的亲弟弟。叶名琛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以反派人物出现的。
三、叶家即是今日武汉健民制药厂的老主东(公私合营后,逼叶开泰改名,归公)。不知叶开泰还有后人生活在汉否?叶昭算是他们家老姑奶奶。
四、这首诗写于丁酉年(1837年),距今170余年,读来仍让人五内俱焚,以致为两岁的小昭掬一捧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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