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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愤怒的水工

[投诉曝光] 二份判决书 700万财产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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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06: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发生在政法领域的腐败案“触目惊心”,比如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了一个信号,执政党要加强政法工作,下大力气清除“害群之马”。一名资深中国问题专家接受《环球时报》驻日本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体现的坚决根除腐败的姿态充满期待。他认为,中国是个大国,各种社会问题非常复杂,今后中国怎样通过简政放权达到根治腐败将成为关注焦点,“这是个漫长过程,却是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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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水工 发表于 2014-1-10 06:05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发生在政法领域的腐败案“触目惊心”,比如上海 ...

发生在政法领域的腐败案“触目惊心”,确实是这样的,中央也看到了这一点。这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了一个信号,执政党要加强政法工作,下大力气清除“害群之马”。估计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现在怕是惶惶不可终日了。赞习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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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9日免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张军职务。去年底,张军因被网络曝光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构成违纪,引发社会关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免去张军的相关职务。


12月8日,网络出现《网爆湖北又现法院嫖娼门》的帖子,网帖称当事人为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当日,湖北官方对外回应称,经了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湖北省有关部门正就网上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



昨晚,据“新华社发布”微博消息,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针对网上《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情况,调查确认被曝光人员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已根据规定,决定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将依纪进一步处理。



张军,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北京市人,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法律本科学历,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厅长、审判员职务。据悉,张军因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构成违纪,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免去张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厅长、审判员职务。



■事实+

上海法官“抱团嫖娼”案

2013年8月2日,网上爆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体嫖妓”后,上海市纪委当晚与爆料人取得联系。8月3日上午,爆料人来到上海市纪委协助调查,并提交了时长30多个小时的完整视频证据。

爆料人倪某称,发布视频是由于他认为一起涉及自己的合同纠纷案有人为因素干预,没有得到公正判决,干预判案者为视频中的法官之一赵明华。但意外也拍摄到还有陈雪明等其他法官去度假村娱乐的画面。

2013年8月6日晚,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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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刑庭庭长与一个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开房!为什么?图这位王律师的色相?领导们敢说这就是个简单的生活作风问题?古来权 、钱、色总是绑在一起的,张大法官和他的律师情人到底绑的有多紧,坐等省纪 委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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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6: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知情人了解,湖北法院嫖娼门爆料人称:他是故意将张军原职务江汉法院副院长写成湖北法院院长,主要是想看湖北高院到底对处理此事是个什么态度,结果湖北高院的神回应态度太绿茶婊了!爆料人还称手中还有大量张军庭长与立丰事务所律师王芳内外勾结,狼狈为奸的证据,如果湖北高院仍然包庇袒护不彻查张军和王芳之间的违法犯罪勾当,爆料人将继续向网络投放爆料,只跪求各网站微博论坛不要被湖北高法权利所压迫,对爆料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封杀,在的中国,你们网站是保护举报人和中国言论的最后防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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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7: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高院法官开房,调查不能就事论事


日前,针对指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法官开房嫖娼的监控视频,湖北省高院回应称涉事男子不是该院院长和副院长,而随后又有网友指认涉事男子为该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昨晚,湖北省纪委连同省高院再次回应,称被曝光人员确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提请依法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并将依纪作进一步处理。


处于天然好奇心理,许多公众自然会追问与张军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那位外单位女子,究竟是谁?在指认张军身份的网贴,也对视频中那位与张军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女性的身份予以了指认,称其是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芳。


与或许有些人认为,这牵涉到当时女性的隐私,如果这位女性不是吃“皇粮”的,也不是共产党员,那么,有关部门无权公布其身份,且也不能从公布的信息推测出其身份。但是,如果那位女子果真是律师,那么,有关部门就有权管辖了。


《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违法上述规定的,将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处罚。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如果那位女子果真是一名律师,虽然,无法确认二人在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没有“东窗事发”这段时间里,一定存在上述规定所禁止的情形,既在王所代理的案子里,没有依靠张军权力或其影响力所得的案件,没有依靠张军权力直接牟取利益的案件,没有依靠张军权力或其影响力影响其他法官依法办案的案件,而只有“两情相悦”。但是,如果她处于什么动机与张军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仅仅以“两情相悦”来辩解,显然是无法服众的。
  
  不能否认公众对二人交往动机以及交往可能形成的结果有“有罪推定”的嫌疑,但是,公众的“有罪推定”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先前在报端屡有出现的“女律师和法官成情妇,利用法官手中权力谋利”相关报道。比如,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而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一名司法界人士举了个例子:“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作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仅此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事实上,当下社会也具备女律师成为法官情妇的土壤。在人多案源紧张的情况下,很多律师不得不挖空心思、千方百计找案源了。如果你有关系有背景,可以有人帮你找,如果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怎么办?于是许多律师处于生存压力,为获得案源,选择了与法官搞好关系,请客送礼、行贿,一起花天酒地、寻欢作乐,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在这个时候,个别的年轻的有几分姿色的心术不正的女律师为了讨得法官甚至法院领导的欢心,除了上述手段外,往往就把自己的身体作为砝码,主动投怀送抱,甚至甘愿做情人。把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搞定了,案源就有了,钱也就有了,这其实就是为什么女律师甘愿做法官情人的根本原因。


综上,不排除二人在保持不正当关系这段时间中,存在上述规定所禁止的情形。而如果二人在保持不正当关系这段时间中,如果存在上述规定所禁止的情形,那么,完全有可能出现枉法裁判、徇私枉法、帮犯罪人操作减轻犯罪情节、减少判刑期限和改变量刑罪名、缩短服刑期、保外就医等等问题,那么,通过调查就能及时予以纠正,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以重振司法公信力。


因此,只有通过有关部门调查,以核实涉事女子的身份是否是律师,如果是律师,那么就应用事实证明其与张军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这段时间,是否存在上述规定所禁止的情形,才能让公众信服。


由此,又让我联想到法律界一直所鼓吹的司法独立问题,这种观点认为,司法中出现的很多不公正,冤假错案,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是因为行政干预的结果。作为法律界人士,我也认为司法不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但是我更认为,当前的司法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司法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司法腐败致使法院本应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却成为无底线破坏社会公正、强化扩大加剧社会不公正的陷阱。只有让法官、法院处在公民的监督之下,加强审判、执行环节的透明度、权力的制衡以及社会监督的力度,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腐败。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能有效制约权力的寻租甚至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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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6: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要清除政法队伍的害群之马
来源:凤凰卫视    发布:2014-01-13 20:50:00    时长:01:15    播放数:67160    评论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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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06: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亮亮: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异于一般贪官污吏
来源:凤凰卫视    发布:2014-01-13 20:57:00    时长:02:26    播放数:247186    评论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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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03: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综合讯)北大反腐专家认为,中国2014年的反腐工作会更加深入地找“老虎”,政法系统可能成为反腐的重点领域。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上周五(10日)通报,2013年共18万余名干部因违纪被处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同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多人被查处,说明反腐败形势依然很严峻。

他预计,新一届中央纪委将把反腐不断推向纵深发展,既不是“运动式反腐”,也不是“权力反腐”,而是按照战略部署在逐步推进。

他并推论认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最近中央召开的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清除“害群之马”,可见接下来政法系统可能是反腐的重点领域。

上周二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以“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李成言周五受访时也指出,去年中共第一轮巡视后,被立案检查的干部不少是来自政协与人大,可以说是“小老虎”,下一步巡视可能会更加重视实权部门和在一线工作的“实权派”。

中共高层上周二举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周五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记者会,但两个会议都没有对外透露关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信息。此前,中国境外与国际媒体纷纷报道周永康“出事”的消息,却始终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习近平上周关于“害群之马”的表述,再次引起外界的联想。

一些观察人士认为,按惯例将在本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也许会有关于周永康情况的较明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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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03: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拍苍蝇’已成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说。谈及中共十八大后缘何将苍蝇、老虎一起打,他指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日积月累,易积重难返,不容轻忽。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老虎”、“苍蝇”要一起打,如果不打“苍蝇”,有一天“苍蝇”也可能变成“老虎”,而不打“老虎”的话,“苍蝇”也会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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