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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声

[原创] 上洲的故事----三声乡土小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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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23: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伟峰 发表于 2012-11-19 22:52
再学习技巧!

互相学习,你进步好快,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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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23: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这可怎么办?

  雪儿看完信,一定认为是剡申有意写给她的求爱信,这可如何是好?新人口想起在自家的桌子底下,就被雪儿狠狠的还了一脚,以及雪儿在她自己家里时的刁蛮表现,他真有些怕她了。她会不会报复,会不会拿这封信在上洲垸里公开出去呀?要是那样,羞死的人,可就真的在上洲垸呆不下去了,

  想到这里,新人口的后背脊心一下子惊出冷汗来,他气恼自己的毛毛糙糙。

  她不至于这样吧?那天手掌按在她,她,她那上面,也是自然本能的反应呀,要是慢点,她就摔倒了,又不是故意去......。新人口反复瞧着自己左手掌心,越发感觉有一种实物坠感粘到了掌心上。他——剡申,即便自己一个人在想当时情形,也不敢去触及那个词:雪儿丰满的、紧绷绷的乳房,那是下流,是下流,是下流!

  不至于!新人口又想到左手从雪儿胸部缩回来之后的情况,雪儿别转头去,脸一直红到了耳朵后的脖根,一句话都没说,那一刻,她的刁蛮又完完全全的被她的羞涩掩盖了。

  早晨被叶修泰喊醒后,母亲已经把棉衣放到了新人口的床边,火烤的燥热还没有退尽。小方桌上摆了二碗蒜酱煎年糕,两碗冲鸡蛋,这是新人口和哥最爱吃的早餐!母亲把心痛两个儿子过早的劳役,转到每天精心煎汁年糕和冲的鲜蛋上,她没有过多的话,上洲人从刘迟行挖开江滩绿草地第一锹土后,所有人都拼命的挣钱,想千方设百计的挣钱,没日没夜的挣钱。

  是的,上洲垸从此之后的确是没日没夜的干,五六家豆腐果作坊半夜开始研磨子,它是接着卖菜人前半夜从菜园里挑菜回来,洗菜、择菜、浸菜之后,开始的推磨。上洲垸的夜晚,从此再没有安宁过。

  白天照常和叶修泰一起清理广济县酒厂四楼的砖木灰渣,下班后,新人口才开始担心。雪儿要真把那信公开,肯定是在今天,一到家怕就有了结果。

  新人口走进垸,就开始留意起每个人的脸色。他家在垸头不远,走到门口时,真感到有些不对劲——二姐在门外站着,他父亲搬一把板凳坐在门口,一个人猛抽烟,哥还没回,他每天走得早回得晚,两条腿当然没有拖拉机的四只轮快,小妹从门口进进出出。新人口望着二姐的脸,想在二姐脸上找些答案,可是二姐不理他。

  莫非?真的是雪儿把信在上洲垸抖了出来?

  不!要是这样,二姐肯定早早来告诉我呀!父亲一句话不说,脸上表情不喜不怒,相当于没有表情,二姐也是一样。真是奇怪,新人口脚步轻轻细细的踏进入了家门,堂屋也没有人,他又走到前房,看见前房有一个陌生人坐着。大法寺西岸垸的舅母正在和母亲说事,大姐站在房角。

  那个陌生人是一个二十三、四岁左右的男青年。他一见有人进房,就快速的从坐着的板凳上站起来,站得直直的,随后他又慌里慌张的在口袋里掏东西,掏出来的是一包游泳牌香烟,他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硬住新人口手中塞,新人口反复说不会,他还是双手硬递过来。

  新人口叫了一声舅母,舅母说:“剡申,把烟接着”。新人口就接着了,他接香烟的时候,快速地打量了一眼这个陌生人,他长得比新人口高一些,壮实一些,穿得也清清楚楚,还是一身的新衣服,面相也规规矩矩,只是,他右边的耳轮缺了一半。新人口看舅母娘在和母亲说话,大姐时不时的拿眼睛瞟那个陌生人,新人口一看没自己甚至事,就走出来和父亲二姐一样,退到了自己家门外。

  他回屋提一只板凳出来坐在二姐身边。看来家门口的异常与自己着实不相关,新人口靠二姐旁边坐下,又不主动说话,二姐一直也没有其它神色,他才放了心。

  这时哥也回来了,他也感到奇怪,又没谁和他说什么,他和他弟一样,进门后再出来时,两指之间夹着一支香烟。小妹照常的进进出出,就她一个人显得异常高兴。

  “二姐你想什么呀,不去做晚饭”新人口终是忍不住,没话找话说。

  二姐见他开了口,她神秘秘的把嘴贴近她弟的耳边,轻轻的问:你看了,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新人口不明情况,回答二姐时声音大了些,二姐慌忙用一只手握住新人口的嘴,把声音放得低低的说:“轻点,舅母带的人,是给大姐说媒的呢,你帮大姐看看,那人怎么样?”

  “要看你去看,我那里会看人”。新人口才不关心这些事呢。

  二姐见她弟又把声音说那么大,就用手指敲了一下他额头,还是轻声细语的说:“叫你轻声点,还说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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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0 2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母亲出来了,手里捏着钱,对二姐交待做饭,叫哥到松儿爷那里买豆腐果,叫父亲去杀鸡,叫新人口去打酱油,母亲吩咐完事后又回到了房里,继续和舅母娘谈话。

  新人口心里忐忑。雪儿和茗越两家隔得不远,去茗越家的小卖部必然要经过裁缝师傅的大门口,母亲的吩咐,他既乐意又紧张,他看了一眼蹦蹦跳跳的小妹,想叫小妹代劳,又有些不大——放心。要说不放心,这明显是自己骗自己。管他呢,总归是强烈愿望战胜了胆怯害怕,新人口装出若无其实的样子。

  路过雪儿的门口,他目没斜视,头朝前方,但是他眼睛的余光还是瞟过了他所顾忌的地主,还好,没有看见雪儿。茗越站在柜台内,新人口走进来时,她眼睛一亮,脸上的两只酒窝开始下陷,茗越露出了醉人的笑。这是两家吵架过后,新人口第一次去茗越小卖部买东西。他进去时,有些僵生生的不自然,茗越母亲的叫骂他记忆犹新,他有些怕碰着她妈,还好,屋内只茗越一个人在。

  茗越没等新人口走近柜台,急切的问:“昨天的水好冷吧?”

  “不冷”新人口回答时看着茗越,茗越两排雪白的牙齿,整整齐齐的排列。新人口最喜欢“明眸皓齿”这个成语,他更喜欢:“明眸皓齿无人惜,夺归永巷闭良家”这句诗,每次想起茗越他就默默在心里把这句诗一遍一遍的念。在新人口的心里,他一直认为这个成语和这句诗,就是为茗越写的,它只配茗越,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比适用在茗越身上更合适的。昨天衣服湿透,茗越在身边关心,一直摧他快回去换衣服,他也没有好好的看她,这时只隔一个柜台,茗越一直冲他微笑,他又情不自禁的、轻声的、当着茗越的面念出了这句诗:“明眸皓齿无人惜,夺归永巷闭良家”。

  “你说的什么?”茗越问:

  “是一句诗,最适合你!”
  
  茗越兴奋地取一支笔一张纸放在新人口面前说:“最适合我?那,你把这句诗写下来,我倒要好好读一读”。
  
  “行!”新人口拿起笔,用行草体快速的把十四个字分两行写了出来,写完后他自己拿手中看,相当满意,新人口的钢笔字写得非常漂亮。
  
  “给我”,茗越等不及了,伸手来接。
   
  “越越,我买东西哩!”门口这一声亲热的叫唤把新人口吓一大跳,回头一看,正是雪儿来了,她人还没到,声音却走在她的前头,茗越快速的把新人口写着诗句装进口袋。
  
  “茗越,给我一瓶酱油”新人口见她来了,摧茗越快点,不知是什么原因,新人口见她总有一些胆怯。茗越把酱油放柜台上,找钱时,雪儿已站到了新人口的身边。他准备离开,雪儿说:
  
  “哎呀,剡申,你都成英雄了呢!”,她似开玩笑又似是当真。
   
  新人口不敢看她,只低着头回答她:“什么呀,别笑话人了”
   
  “怎么是笑话你呢,要不是你,那小孩就完了,咱垸人都这么说呢,是吧,越越?”茗越站在柜台里,只顾笑。雪儿接着说:“昨天我刚走到塘岸,正好看到那小孩脚底一甭,人已顺着塘坡往下滚,我吓得要命,正好你在旁边呢”。
  
  那时新人口提着酱油只想要走,雪儿拦在他面前,眼睛盯着他,不急不慢的描述经过,新人口一直记着那封写给茗越的信,他想她要是主动还给自己就好了。可是雪儿却只字不提信的事儿,新人口也不敢主动在这时候说出来,新人口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她,眼神和说的话根本就不一致,她眼光锐利,直接盯在新人口的脸上。

  新人口心虚,这有两个因素,一是怕雪儿看出他对茗越的态度,二是怕不饶人的雪儿当面捉弄自己,于是绕过雪儿,并说了句:“哎,别提什么英雄呀,这是自然的事情,说多了叫人不好意思”,说完这话,他就急急的走开了。
  
  “二哥,你打酱油这么长时候,妈都等着呢!”新人口还没到屋,小妹跑过来摧他。

   
饭菜很快端上了桌子,舅母娘一边吃饭,一边和母亲谈别的事情,那个陌生人,一心低头吃饭,母亲和舅母时不时叫他吃鸡,他只“嗯”一句,不敢动筷子,他和大姑娘似的明显有些怕羞,舅母问他一句,他回答一句,看来他不喜欢说话,这一点新人口蛮喜欢。母亲虽然和舅母在说话,她两的眼睛却总在他身上瞟来瞟去的,还有大姐的,二姐的,小妹的。新人口想,要是自己,这饭也不敢大胆来吃。
(虽然细腻,又觉得有一点点烦琐,转而又想任何长篇也少不了精细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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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0 21: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162楼最后一行这几个字不要:“,还是轻声细语的说”
出鬼,二十四小时之内也修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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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1 01: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口看得出来,母亲的意思是,娘家是山里大法寺那边的,大女儿如果说给了那里的人家,以后走动得就更多了,但是母亲更多的是为女儿的幸福着想,她那点心思,虽从来没有流露,却还是被新人口看出了几分。

   
眼前的这个陌生男子,新人口倒是对他有了几分好感,他拘谨,纯朴,相貌除耳朵缺了一小块之外,长相倒还显得有些伟岸,有男人的气质。新人口再看大姐时,心里似乎有了一些预知:这门亲事开不成了!对面这个男青年做不成自己的姐夫。那时,大姐总是冲陌生人的耳轮望,她望的时候,陌生人一心低头吃饭,新人口留了个心,发现他们的目光从头至尾一次都没有碰在一起过。并且,大姐偷瞄到陌生人那只缺了一点点的耳朵后,脸上的表情很快多了一些细微变化,这些都被新人口逮住:大姐的眉头上方分明露出了一丝细细的皱。
  
  大姐这餐饭吃得比平时快好多,吃完后她什么都没说,也没和舅母娘打招呼,晚上到垸里跟她一起卖菜的女伴家过的夜,直到早晨才回来。
  
  吃完饭天已太晚,大法寺路远,母亲执意要留舅母娘及陌生男青年在家里住一晚上。陌生人睡在新人口床上,一晚上他就说了一句话:

  “你们上洲垸真不错”。                                                                                                   

   
第二天陌生人自己先回去,舅母娘留下来等大姐回话。果不出新人口所料,大姐说:“耳朵都少了一块,别人还不笑话呀”。只这一句,就结束了大姐的第一次相亲。

  上洲的姑娘都不愿意远嫁,可是毕竟也没有那么多合适的呀,何况上洲的的到龄姑娘总是要比到龄青年要多一些,这也给坝内郑家岭的媒婆带来了好生意。

   
媒婆每说成一对,她的好处是:在新人定亲的那一天,她也得一套新衣服的布料。广济县县城西边的男男女女的定亲礼仪是:在媒婆的主持下,男方带着女方姑娘,以及女方的嫂姑一共六七人,上到县城里买衣裳,通常是扯布,随行的每人一套,媒婆一套,她的另一好处是,结婚的那一天媒婆来喝喜酒,在男方那边得一个二十块钱的红包。

  郑家岭媒婆,他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长得瘦小单薄,脸上白净,没有胡须,他走路就跟女人一样,屁股也忸忸捏捏的,说的话轻声细气,听起来虽轻飘飘却又显得真实,他话说得快、也说得好,一些平常的东西到了他的嘴里都能说出花儿出来,他总是一边说一边咂巴着自己的两片薄嘴唇,动不动把自己都陶醉在其中,他流出的眼神,别的人通常只在丰饶的餐桌或一个人刚卖完一头猪点着手中的钱时才有。郑家岭的媒婆虽是个男的,周边村垸都叫他媒婆,他听着也不反对,还点头对人笑。平时庄稼活清闲的时候,郑媒婆就围着周边的几个垸逛荡,准家的姑娘长大了,谁家的小伙该成亲了,他比任何人都记得牢,因此经他手乱点的鸳鸯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

  事情总是双向的,郑媒婆的角色并不令人讨厌,不管他走到那里,总会有人拉着要他坐一会儿再走,特别是那些到龄的青年男女,一些大龄青年和老女人更爱和他套近乎。

  新人口的舅母娘回去没几天,郑媒婆就上他家来了。那天新人口收工回家,看着他坐在自家堂屋中央,大姐和母亲围着他,那时他又把自己说醉了,就象是刚吃过山珍海味似的,说几句话就要停下来,嘴唇咂巴几下,新人口听到了几句,郑媒婆那时正在说着:

  “哎呀呀,龚隆垸那伢儿,人又长得好,又聪明,龚隆垸那棵树上的大喇叭,你们翻过坝去听听,他经常在广播里吹口琴呢,吹得真正的好听哟,他人不但聪明而且能干,有技术,还是龚隆大队的手扶拖拉机司机呢,家境又好......

  他这一番话,有那个到年龄的大姑娘听着不动心?

  仅过一天,新人口再回家时,郑媒婆就把人带了过来。这一回与上次不一样,新人口回家时,谁也没坐着或蹲在门口边,他进门时,一家人都围着堂屋坐着,这个陌生人头上戴一顶绿军帽,他把软军帽上沿折成一圈梭角,估计里面垫了不少报纸,有梭角的军帽看上去比无梭角的要威风好多,这人的上衣也是穿着一件绿军装,领口处的白衬衣领子特别扎眼,他这一身行头,是好多青年人羡慕的装扮。

  这人手里拿一把口琴,有说有笑,神态自然。新人口刚走进上洲时耳里听到的琴声,估计就是他刚吹出来的,他能把一个生疏的环境搞得轻松欢畅。新人口一到家,这个留着小八字胡儿的家伙竟然象主东似的,忙着找板凳让他坐。大姐和母亲脸上都是笑眯眯的,新人口一看,心里暗暗的叫了一声:

  “坏了,大姐这一生的命运,一定是一个劳心的命运!”

  新人口讨厌话多的人,那时郑媒婆和陌生青年一唱一合,他还时不时和大姐的眼神碰撞到一起,因此新人口断定,事情基本上八九不离十了。新人口的看人,完全是根据第一印象,纯粹凭的是感觉,没有任何根据,自己也不敢确定。再说,那陌生人见事说事,见人夸人,说的话又不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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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1 23: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陌生人走后,郑媒婆向母亲要答复。母亲不作主,她私下问大女儿,新人口的大姐羞答答的把头给点了。

  又过了几天,吹口琴的正式和新人口的大姐定了亲。新人口起初在心里叹大姐的缘份注定是一生的劳心命,这话在以后的日子里,新人口更加的相信自己的判断。当然,他心里面所想的那层意思,单就这句话而言,多数人往往会往错的一面去理解,在这方面,新人口很高兴自己的看法与众不同。

  他姐夫哥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实在的人,是一个负责的男人,是一个优秀得一出了家门就会让自家的老婆担心的那样的一个男人。

  自从跟大姐定亲后,那时吹口琴的已经没有手扶拖拉机开了,龚隆村的手扶拖拉机和刘迟行挖开江滩的第一锹土的同一个时间,也由公姓私了。大姐夫一时找不到事做,那时他基本上落脚在上洲,在这段时间里,他受上洲人的影响,认为学一门手艺总是对的,他说干就干,从此跟着泥匠头儿们做起了砖瓦匠来。

  新人口看出大姐一定是一个劳心命,是因为在第一眼的印象里已感觉到吹口琴的这个人太聪明,太会想心计,嘴又特能说,任何事情到他嘴里,他都把个瓜儿甜、蒂儿苦一口气的说完。不过,新人口这一预感为时尚早,当事人只有在若干年后,才会慢慢体现出来。新人口的总结是:女人要是想幸福,就不能找精明男人。女人要是想幸福,就要找一个听她指挥,她指那儿打那儿绝不还嘴的石磙砣子。

   
总之,郑媒婆后来每次经过新人口门口时,总是笑得合不拢嘴。不过,上洲垸有一个刘姓的后生着实让郑媒婆苦闷了好些日子。

  这个后生的名字叫刘耀成,是刘迟行的大儿。新耀成算是真正的遗承了父亲的基因。他父亲挖开江边外滩的处女地,捞了个全上洲第一,刘耀兵也不甘落后,事情只过去几年,他刘耀成等到自己的嘴唇上边刚刚长了些毛茬子,也在上洲垸搞了个第一,也开垦了一块处女地。他不需要任何说媒人,只消等到夜黑人静,他猫着腰溜至一户王姓人家屋后的窗户外,连着学一个星期的野猫叫,就把那家的女儿叫到了手。刘耀兵硬是把生米煮成了熟饭,不费盐不费油,轻轻松松讨了个老婆,他比他父亲弓着腰挖江滩地,并不见得耗费了更多的力气。

  刘耀成天生有一些表演天赋,他个子不长,长相幽默,有一双大眼睛,鼓鼓的,特别大,上洲人都叫他大眼犊。大眼犊摹谁象谁,又爱做鬼脸。每当空闲季节人多的时候,便是他发挥才能的好机会。每次幽默话讲到兴头时,大眼犊自己主动的走到人圈中间,开始演戏,每次他一表演总要把全场人笑得前仰后翻,引得人捧腹大笑。

  大眼犊最拿手的绝活儿是学猫叫,只见他两只手各用食指勾住嘴角,吸足一口气,把脸腮鼓起来,随后口型嘟起:“喵儿,喵儿”的叫,他这一连串的叫,竟然把上洲垸家猫和野猫一只只通通给吸引了过来。

  大眼犊装猫叫勾引姑娘的事儿,他只对上洲玩得好的伙伴们讲,脸上还感到蛮光彩。不过后来还是传开了。当然,那是他在结婚生子之后才透露出来的。他骄傲的说,他和他老婆相爱的全过程,除了上洲垸所有的猫以外,还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么说,自然也骗过了他岳父岳母了。

  刘耀成是松儿爷的徒弟,在松儿爷之后的第二年,他也开起了豆腐果作坊。被野猫叫走的姑娘是每天清早到他家里打开水时和大眼犊好上的。排队打开水人多桶多,姑娘用了些心思,不但每天的开水她第一个打到手,最终她把打开水的师傅也一并打到了自家的桶里。

  大眼犊虽然是学猫叫把王家的女儿骗到手的,可他也没让王家人吃亏。刘耀成不但人活跃,更可贵的是他吃得苦,耐得劳,做事做一样象一样。那时上洲人家教育孩子时,都把他标成榜样。把女儿托付给这样一个后生,做家长的,又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们唯一遗憾的只不过少了一道必要的程序,心里难免有一点点不愉快。大眼犊的外父外母有一个习惯动作,只要有猫围着他们的脚边叫,他们就气不过上去踢它一脚。

  最不开心的,还要算郑媒婆,他心里想,要是都和上洲垸大眼犊学,不管是猫叫还是狗叫,自己的饭碗不就难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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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2 00: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万字感觉自评:
   小说基本符合整体构想布局,前12890字开篇尚可,有些错字病句,因论坛设定时限,已在文档里同步改过。接着11884字里,问题比较突出,这里存在三个大的矛盾。另外,在叙事过程中,时常有回头补叙的缺点,同时这一部分的错字别句也是最多的。这些问题写完后自我也意识到了。再接着20909字基本上有所改观,错字也只有几个了,为后期修改省下了好多精力。再接着14243字,在情节的安排上,信心有点不是很足,不过,大体应该问题不是很大。
   以上六万字总体来说,差的是:语言缺乏个性,局部语言不很鲜活,这两个问题留给后期处理。
  关于人物塑造刻画,自认为基本上都很成功。也不需要过多改动,总之,自我感觉人物刻画和情节安排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这也为后文创作提供了动力源泉。六万字所缺的,除语言需更灵动,另外,再多加进一些具有个性的思考就更好了,这一点最好是贯穿全文,以此填补事件的平淡。
   再,就人物塑造方面, 我不觉得通过人物刻意去触摸人性或表达对社会的态度是上上手法。我主张小说营造的是与现实生活并行的另一种生活,没有必要人为制造交叉,对接。这是大的方面,暂且放下不谈。
  六万字创作过程,自我感觉是轻松愉快的,特别是有的时候当描写到某一个片断时,真是心花怒放不愿放手,那时在想,人要能生活在自己创作的小说里,真好呀!,这是说创作过程是快乐的,呀,创作万岁!。
  只是创作时间和环境存在很大的问题,有时只有晚十一点之后才有上网机会。再一点,小说每写一段,白天上班之后,老婆总是第一个读者,要经得起她的审阅,免不了要为文中虚拟的人物辩护几句,为了避免被骂,我变成特别特别的温柔。雪儿和茗越这两个人,总要面对老婆去解释清楚,我说无数遍,我说真是虚拟的,她有时还不相信人,这一点蛮让人苦恼。
   小说没有完成,三声还得努力。自评过后,一定要朝三大目标,不偏不弃。

点评

对付老婆的最好办法就是,以后要写120个广济美女!平均每三天,把老婆放在醋缸里淹一把!  发表于 2012-11-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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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07: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写越精彩!只有一处败笔,就是那封情书!我相信读者们会一致认为是作者代书中人物写的,而不是人物自
己写的!

点评

到秋天,要是还是红薯藤,那也没有关系,下一年再种!  发表于 2012-11-22 13:26
到秋天,相信也有红薯吃!  发表于 2012-11-22 13:24
你满地的红薯藤铺得也蛮好!到秋天,相信也有红薯藤吃!  发表于 2012-11-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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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2 18: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郑媒婆虽能说会道,做成了不少媒,但是他对月佬行业的前途认识未免太过乐观了一些,只因冒出一个大眼犊的自由恋爱,他从此把心担在猫和狗儿的身上,这是多么的荒谬呢?郑媒婆看不准的事情多着呢,比如刘长河家,他也有一个16岁的女儿,郑媒婆一直把刘长河这个16岁的女儿计算在未来3年的规划目标中,因此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也很少坐刘长河家的凳子。可是,他根本没有看出改革的春风最容易催熟的是:上洲垸的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房。

  上洲垸的女孩子长得美,早已是远近有了名的事情。

  刘长河和他老婆一起共生了两男两女,最大的是他大女儿,只有16岁,其它三个都没有成人。刘长河给大女儿取了个名字,叫刘凌燕。对于这家人,上洲人通常只把注意力放刘长河身上,毕竟他整天乌青着眼圈从上洲头走到上洲尾,动不动打着赤膊说太白金星的左护法上了身。新人口一直在想:这话估计刘长河自己都有些不信,毕竟上洲垸的壮实劳力,紧跟着刘迟行,多多少少都得了些春风的实惠,只是刘长河除了为神仙替身之外,家境一直没什么起色,儿女又细,赚钞票的事儿他一直都没找到,他心急着呀,他睡不着觉呀。

  刘凌燕就是在他父亲万般焦虑的状况下,提前早熟的。她虽然只16岁,模样却是风姿绰约,一头乌黑的长发飘飘洒洒。最主要是,她那身段出落得不比任何一个成年姑娘差。刘凌燕不管穿什么衣服,胸口和屁股两处位置总是紧绷绷的,透露出一派成熟女人的韵味,十分勾引眼球。

  这么标致的姑娘,她第一个独自独自离开上洲垸,到深圳打工去了。

  刘凌燕打工还不到半年时间,她就让全上洲人吃惊不小,刘长河的家境从此有了根本性改变,那是他大女儿隔着十天半月就往家里汇款子,每一次汇的,都要比上洲垸任何一个壮实劳动一个月嫌的都要多得多。从此看刘长河那样子,似乎再也不急躁了。太白金星的左护法神照常借用着刘长河的身子,刘长河也照常替人找东西治病。

  要说为此而闹心的,也许只有郑媒婆他一个人,他要摸清每个青年男女的一些情况,好提前准备介绍给别人呢,他想着刘凌燕打工总是要回家找婆家的,一个姑娘,总是有用得上媒婆的时候,这么一想,郑媒婆还没有完全的放弃未来的一笔业务。

  郑媒婆来上洲垸,从不空手回,他总要捞点情况什么的。有一次见了刘长河,郑媒婆和他套话说,问她女儿在外面做什么工?这本是郑媒婆的份内事,刘长河却不耐烦的回答他:

  “俺家凌燕在深圳当着经理呢!”

  刘长河把话音说得非常高,似乎想让更多的人听到。他可能意识了上洲有好多人都很好奇,因此这话不只是说给郑媒婆听的。他说完后,头也不回,背对着郑媒婆走了。郑媒婆第一次讨了个没趣,他还从没有给经理说过媒呢,就是从时想,他的危机感再也不只限于在猫和狗儿的身上。

  新人口和叶修泰都不愿走路,每天早晨都从郑家岭扒拖拉机一直到县城,两个人每次总是跟着拖拉机猛跑一气,只有两只手搭上拖拉机的后尾板上方,脚踏上保险杠后,他俩才我望着你,你望着我,继而同时冲对方裂嘴大笑,他们把扒拖拉机当成了一种乐趣,就和他们在长江里游泳时扒船一样。

  上洲的男孩一到炎热的夏天,长江就是他们最好的消暑去所。叶修泰和新人口同时也是江水中的领头羊,他俩都能不费力气的把长江游个来回。只是他们通常也不敢游到对岸去,主要是谁也游不了直线,江中水流太急,如果从上洲入水,游到江对岸再回头上岸,激流就要把他们一直带到下游的广济县县城的江边,回头就要走七八里的路程。

  长江一天到晚都有穿梭的各种船只,叶修泰和新人口想出了一个对付的好办法,他们游到江中,就不再往对岸游,而是等待着上行的船只,然后慢慢的靠近。长江上的船只,大部分后面都拖着一只小小的划子——小木船,新人口和叶修泰扒着小木船,一翻身就坐到了小木船的上面,那时,每次坐上去,两个人第一件事也是互视裂嘴大笑,接着开心无比。

  他们悠闲的坐在小木船上,任小木船把他们带过上洲后才纵身入水,只有这样才能准确返回到起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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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2 20: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苏伟峰 发表于 2012-11-22 07:58
越写越精彩!只有一处败笔,就是那封情书!我相信读者们会一致认为是作者代书中人物写的,而不是人物自
己 ...


“情书”可能不好接受。
那看什么样的人去读,小苏说得不是一点道理没有。我写的时候,就尽管不让自己用如今的情感去描写。
实际上小苏兄弟可能忘了,男孩初恋的时候,文笔是超好的,特别擅写一些朦胧的东西,诗情画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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