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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曝光] 【己回复】湖北省武穴市工商局滥用职权...请求社会有关人士的关注以及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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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2: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老胡那加工的车子是新车还是旧车呢?有新车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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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2: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天下 发表于 2014-11-2 11:57
本案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工商局指证所谓“两个合格证”、什么“更改了车架号、车辆型号”等等,故意混淆 ...

从目前看,此贴应该是比较完整的法条解释。但据工商部门的公告,胡制作车厢制作、加工,很有可以改变来原来合格证载明的结构。争论的焦点也集中在到底有没有改变本身的结构,说白了就是有没有加高、加宽、加长车厢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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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2: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商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明显改变了车厢的外观尺寸,这点确认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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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2:2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条理清楚,逻辑得当,主次分明,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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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3: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律条文之多,有几个老百姓熟之,政府在法律宣传方面由做到位吗?下功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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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受车主委托,严格按照车主提供的厂方《车辆合格证》原件载明的规格、颜色为其加工、制作车厢,车厢制作完成后,与《车辆合格证》载明的规格、颜色一致,经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均被检验合格”。楼主在帖中表述得很清楚,他所做的车厢规格与合格证完全一致,且经公安机关比对、查验是合格的,我想,这点是没有争议的,否则,他怎么敢发这个帖子,与工商局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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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3: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从“改装车辆”这词面上分析,即实施改变车辆原有的结构、构造和特征。那么,车辆原来的结构特征是什么样子呢?在车辆没有被登记前是《车辆合格证》中载明的样子;在车辆被公安机关登记后,其合格证被登记机关存档,那就是行驶证中的样子。事前事后,没有改变,就不能说是改装,更不能定性为“非法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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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4: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从违法要素上分析,从主体上讲,胡德六从事车厢制作、加工,经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主体是合法经营;从客体上讲,他制作、加工的车厢之车辆,没有被车辆主管部门认定为改装车,也没有因车厢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交通故;众所周知,货运车辆投入使用后,每年都要送公安机关年审,工商部门所指证的三台车也不例外,如果是改装车,还能合法的在路上营运吗?如果没有被认定为改装车,何来非法改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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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4: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诸位网友应该关注本帖的标题“听说你们要打官司,索性给予30万元罚款”——武穴市工商局副局长董炽胜这样说。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工商局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因为胡德六要跟工商局打官司,才决定处罚30万的。不难看出,这句话才是工商部门形成处罚决定的依据。法律赋予公民有依法申诉维权的权利,而董某某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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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4: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胡德六,你真是不懂谱!民不与官斗”妇孺皆知,你活了50多岁还不知道。人家摊上这事,是到处托人送礼、讨保、说情,你怎么还要打官司呢?现在好了,人家张口说是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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