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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资讯] 2015年市长信箱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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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张家正
来信日期:2015-01-28
来信主题:外贸出口政策咨询
领导您好!我们是在深圳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物流供应链管理的公司,看到我们当地蓬勃的经济发展形势,很想参与经济发展建设,在全国各地目前都有鼓励外贸进出口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想请咨询下我们商务局的领导同志,目前我们有哪些奖励和扶持外贸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文件,比如:出口创汇奖励政策,可否详细告知?感激不尽!张先生-13826555993

回信时间:2015-02-26
回信内容:
张家正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商务局对您来信咨询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后,将我市外贸出口创汇现状、政策、奖励办法都通过信息、网络方式发送给您了,您本人满意并明确表态,春节后专程来我市进行考察、洽谈相关业务,市商务局已做好您来我市洽谈业务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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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张明秋
来信日期:2015-01-28
来信主题:家养的鸡出现死亡现象
尊敬的郝市长:
    您好!最近武穴市四望镇胡胜村三房塆家养的鸡出现了大量死亡现象,不知是普通鸡瘟还是禽流感?麻烦相关部门能否确认下?谢谢!

回信时间:2015-02-09
回信内容:
张明秋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畜牧兽医局对您来信求助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父亲养的鸡于2015年1月24日开始发病,并陆续出现死亡,至28日共死亡鸡15只。经市畜牧兽医局专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合现场情况,得出的诊断结论是:由于鸡发生急性大肠杆菌病,加上后期气温突然大幅下降,导致鸡病情加重,鸡只出现严重腹泻引起急性死亡。
    针对您家鸡只发病情况,市畜牧兽医局专家现场进行妥善处置:将病死鸡深埋处理,发病鸡用杨树花口服液灌服。他们两天后进行回访,鸡只发病情况完全得到控制,再无死鸡情况发生,四天后再次回访,鸡只已经完全康复。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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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陈练
来信日期:2015-01-26
来信主题:洪武地产楼顶私搭乱建
在历任领导努力下,我们武穴体育馆打造成市民健身娱乐的一个好地方,但洪武地产三幢楼楼顶不知什么原因又搭建一层,既影响体育馆美观,又给过往行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刮风下雨那些搭建的钢结构材料就成了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从天而降!请领导们高度重视,给市民一个安全的体育馆!

回信时间:2015-04-01
回信内容:
陈练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三违”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反映的洪武明星楼顶违建系当事人偷建行为,最南面一幢楼顶东边是空的,西边早已盖了玻璃屋,中间一栋西面两户钢结构遮雨棚已建成,东边两户准备施工被当场制止,北面一幢东边玻璃屋已建成,西边施工被制止。
    对此,执法大队对住户在楼顶违建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楼顶违建局势得到有效控制,执法大队人员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钢构违建部分,若当事人不自行拆除,执法大队将按法定程序从严查处。
    感谢您对我市“三违”查处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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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王应学
来信日期:2015-01-25
来信主题:环境污染
市长先生你好
   我家住在余川镇余川村7组 在我们村旁边有一个小型的塑料颗粒加工厂 违规排放有异味的烟雾和废水 对大气和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周围的庄稼和农田都被污染 基本上没收成 塑料颗粒厂排放的有毒气体老人和小孩都受不了 经常咳嗽喉咙痛 家里的老人和小孩抵抗力弱经常生病 望市长先生核查 给予这种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加工厂予以取缔 谢谢!


回信时间:2015-03-12
回信内容:
王应学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环境保护局对您来信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塑料回收加工厂系租用余川村土地,主要是回收废旧塑料袋加工成塑料颗粒,于2013年建厂,间歇性生产。市环境保护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多次现场督办,该企业业主承诺不再生产,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生产,并按要求于2014年11月停产。该局工作人员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关门,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您作了反馈。
    后阶段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如再发现该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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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陈星光
来信日期:2015-01-24
来信主题:一级残废有生活补贴吗
各级领导你们好!我母亲双目失明20年了,生活不能自理。现在党的政策好,不知有没有补助,她在市残联办了一级残废证,2014年村里把残废证收去了也没下文,好像说2015年有点补贴,我想有关部门给个回复,谢谢!


回信时间:2015-02-09
回信内容:
陈星光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残联对您来信咨询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母亲现年67岁,视力残疾。您家生活经济收入还可以,在您当地属于中档生活水平,根据《关于湖北省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通知》(鄂残联发[2012]107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一户多残对象均纳入救助范围,”因此,您母亲不属于特困救助范围。
    你村将你母亲的残疾证收了,是为了做好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登记工作,该证书市残联没有收走,您可以向村里咨询并拿回。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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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刊江大道居民
来信日期:2015-01-23
来信主题:刊江大道修桥处何时通车?
修路筑桥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老百姓都是举双手赞成,但位于刊江大道城东加油站桥处现已有四个多月了,主体已建成,只差倒沥青了,现在车都从二汽服务站小叉路或是国税道路进出,经常事故不断,堵车堵的要死,给我们这块居民上下班及生活带来相当不便及困扰。在此恳请相关领导能督促工程进度,尽早完工。离过年还没有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能尽早回复,过年之前能否通车,给我们回家乡的游子们一个通畅的道路,也给我们武穴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回信时间:2015-02-12
回信内容:
市民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您来信咨询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5年2月3日,市东港桥正式通车,新桥桥梁全长24.59米,宽43.66米。该桥的通车缓解了城区出行压力,方便了市民出行。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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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朱晓阳
来信日期:2015-01-23
来信主题:关于孩子的户口登记和老婆的户口迁入问题
领导你好,我老婆是江西吉安人,我们在14年6月在武穴民政登记结婚,8月办理了准生证,女儿12月5日在中医院出生,出生证也办理了,今天去石佛寺派出所准备给孩子上户口,再就咨询我老婆户口迁入所须的所有文件和流程,户籍警告诉我,我女儿在我这边上户必须先去石佛寺计生办把原证换另一个证明,另外还要去我老婆户籍所在地开未登记户籍证明,我说我在咱们武穴公安局网上看过新生儿户籍登记条件,我条件符合,也有计生办发的准生证,所有证件均合法,怎么还要再去找计生办又开什么证明,他说这是规定,好吧,咱们没办法就按规定吧,去石佛寺计生办开证明,计生办又不给开,让我去找村妇联主任带我老婆去指定医院孕检,先不说计生办吧,就说派出所,孩子上户口办理好的准生证你不看,你要什么计生办证明,再说要孩子在老婆户籍地开的未登记户口证明,为了这个,专门联系了老婆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对方称它们开不了这个,也没有如此规定,只需要结婚证 ,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再就是户口本身份证之类的,这些我都准备好的证件.   我想问规定是否真的如石佛寺派出所这样 ,另我老婆户籍迁入的要的手续和程序,望给予帮助和解答

回信时间:2015-03-16
回信内容:
朱晓阳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卫计局与您本人联系后确认,您孩子的户口登记和您爱人的户籍迁入问题已得到解决。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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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吴志军
来信日期:2015-01-17
来信主题:2015年1月1日武穴自来水二厂门口交通事故逃逸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过问此事,本人不慎感激。   
    事情发生经过:2015年1月1日17时27分,本人父亲(吴定银,男,50岁,武穴人)途经武穴市自来水二厂时被从该厂出来的红旗牌小轿车撞成重伤,该红旗车驾驶人在未抢救伤者的情况下驾车逃逸。事情全程经过被安装在该厂门口的交通监控摄像头全程记录下来。事故发生已经超过半个月,案件的侦办进度却无“明显”进展,相关路段的监控视频也并调取,长此搁置,恐相关视频由于时间过长而无法取证,极不利于案件侦破。本人父亲伤势严重,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现有的条件下无法为本人父亲实施手术,目前本人父亲已转往武汉医院,手术费用和后期恢复医疗费用巨大。本人及家人焦急万分,望市长同志能在百忙中关注、督导相关侦办人员尽快侦破此案!  本人及家人将不慎感激!

回信时间:2015-04-07
回信内容:
吴志军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公安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5年1月1日下午,您父亲驾驶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市自来水厂门口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旧车撞倒,严重受伤,肇事小车逃离事故现场。接到110指令后,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您父亲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交警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物证后,初步判断,肇事车辆驶出水厂大门后向东左拐时与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对于这起肇事逃逸案,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侦查专班,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通过对自来水厂监控视频和全市相关路口视频(1800分钟)进行研判,初步判断肇事车辆是一辆旧款红旗车,挡风玻璃已破损,左侧大灯被撞破,保险杠也被撞坏,牌照模糊,肇事车辆由明珠路进入沿江大道后进入玉湖路再进入自来水厂,案发后,又沿沿江大道往东逃窜,从城东驶出开往龙坪方向。
    公安机关通过鉴定视频中肇事车辆的牌照为鄂B10659,但经查鄂B10659是黄石一辆红色桑塔纳小车,此车1998年就已报废。公安机关经过三天艰难工作,终于查清鄂B10659牌照的红色桑塔纳车于2010年停放在武穴市兰盾汽车修理厂报废,牌照已流失。
    专案组对武穴市各汽车修理厂进行全面摸排,车车见面,对高速公路和全市进出卡口视频进行调取研判。经过综合研判,迅速锁定武穴市江家林村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8日下午,公安民警迅速赶到郭某家,其父亲反映郭某在余川一工地开挖土机。公安民警立即赶赴余川,找到郭某父亲所说的工地,了解到郭某从2015年1月1日后,突然再也没有到工地上班,没有人知道其下落。
    9日上午公安民警再次找到郭某亲属,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郭某父亲答应劝其儿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0日上午郭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待了全部作案经过。当天,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祝您父亲早日康复,全家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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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张友安
来信日期:2015-01-16
来信主题:要回土地
尊敬的市领导
        首先感谢百忙之中抽空查看我的来信!
   
      我叫张友安、男、现年39、汉族、武穴市人、住武穴刊江办事处张竹林村居民委员会张公朗垸66号、我兄弟2人。
     我父亲1989年左右,接受张中份0.63亩土地。到2005年6月份,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确权中将上列0.63亩土地经营权登记在我父亲名下,并领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之规定。我父亲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受法律保护。
      在我父亲病故后,我作为其子,依法继承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张竹林村呈报相关材料,由职能部门将我父亲生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我名下,但张竹林村没有办理,理由是说我父亲口上说将这土地还给张中份,但是在我父亲死后2010年才说,不过都无法证明我父亲说过否我父亲是在2009年就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经营权唯一有效的法律凭证,其证据效力大于天,本证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享有《农村承包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次将涉案争议的0.63亩土地确认在张中份的名下,这是乱作为,是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是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格格不入的,是大错特错的。
   我是本村的原居民,当初分田到户是按人口分田到户的,我们家土地有我的一份,在未征求我本人同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我承包土地经营权,土地是我在本村赖以生存的保障,是我老有所养的保障.  因此,特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恳请职能部门将上列0.6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确权在我名下。
              谢谢  
张友安
电话:15171677355
2015年1月16日
回信时间:2015-04-29
回信内容:
张友安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刊江办事处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来信提到的这块土地在一轮承包时确权在张某顺名下,他在未经村委会协调的情况下,1996年将该地块交与叶某管理,当年叶某也未经张某顺知晓,又将该地块交与您父亲耕种,并讲定由您父亲种植并承担土地税。1998年由于您组组长工作失误将该地块登记在您父亲名下,以至2005年土地二轮承包时也误确权在您父亲名下。2009年您小组组长、您父亲及张某顺面商,将这块地归还至张某顺名下,并由其耕种至今。所以这次土地确权,这块土地经营权应调整至张某顺名下。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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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9 08: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 信 人:姜怀林
来信日期:2015-01-16
来信主题:安康小区排污系统堵塞,长年臭气熏天
郝市长,您好。
我所在的安康小区,最后一排,由于排污管道堵塞,粪便和其他生活污水,长年泛到楼道口,居民生活真是苦不堪言。麻烦政府部门给予关注,进行改造。谢谢

回信时间:2015-02-12
回信内容:
姜怀林同志: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迅速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对您来信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并与您询问沟通后了解到,该处问题管道位于安康小区北边最后一栋居民楼,属于小区私人物业所有。根据职责划分,该局主要负责城区内主次干道的公共市政设施维护工作,故您所在物业管道不在他们维护范围之内,根据谁需要谁付款的原则,建议该居民楼全体业主共同集资购买此服务。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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